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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民政厅:以“月提示、季督查、年考核”机制推动党建高质量发展

安徽省民政厅

2022年09月29日18:19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一、实施背景

安徽省民政厅通过“月提示、季督查、年考核”,建立清单化、闭环式工作机制,创新党建方式载体,月初向各党支部印发工作提示单,月底依托督察督办平台进行跟踪督办,每季进行检查通报,建立党建业务考核“双百分制”,形成“12+1”考核机制,推动责任层层传递、压力层层传导、任务层层落实,着力破解党支部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锻造忠诚尽职、奋勇争先的战斗堡垒。

二、主要做法

(一)月提示,提升规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等是机关党建工作的规定动作,党章和党内法规都有明确的落实要求。但现实工作中,少数党支部党建责任压得还不够紧,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完全解决,导致党建工作虽然都能有效落实,但是落实质量参差不齐。为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省民政厅机关党委按照年度工作安排,根据上级部署安排,结合现实需要和工作实际,每月将党支部需要学习的内容、需要落实的工作,整合到“月提示单”里,印发各党支部遵照执行。由此,“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等内容汇成一张“单”,让各党支部可参照、有标准、好落实,特别是要求各党支部在决策前和研究重要问题重点工作时,严格落实“四个第一”学习制度,并将学习的内容汇总。为确保每月党建工作落实,发挥信息化作用,在厅已有的重点督查督办平台中增加了“党建督办”模块,要求每月月底前完成填报,以时间的设定和内容的填报,督导各支部每月按要求开展党建工作。

(二)季督查,倒逼落实。尽管每月月底前,各党支部会对照“月提示单”进行填报,厅机关党委可从后台对进度和内容进行查看,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各党支部落实质量到底如何,不能仅凭支部自身所言。为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推动党建任务落实,建立由机关党委委员带队的检查督导组,每季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实地督查,通过实地看、现场问、查资料等方式,检查考评各支部党建工作落实质量,并印发通报,对好的进行表扬,对存在问题不足及时点明,并提出意见建议。

(三)年考核,科学评价。事实证明,好的经验做法要想形成常态、持续运用,必须要有相应的保障措施。省民政厅机关党委注重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善于运用考核结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法规,制定印发了《省民政厅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对党建考核的指导思想、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以及考核标准进行明确。比如,考核中设置了加分、减分项目,对在党建引领业务发展、支部理论学习、制度落实、主题党日等方面有创新举措并形成有影响力的品牌,获省直机关和省级以上宣传表彰的,入选“领航”计划培育库和示范库的,予以加分;对受到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和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通报批评的以及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予以减分。同时,规定党建工作考核结果作为支部及全体党员年度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三、取得的成效

一是提升了机关党建规范化水平。由于近年来,省民政厅人员更迭较多,党务工作者变更频繁,一些党务工作者不会干、干不好的现象一定程度存在,导致机关党建工作参差不齐。通过每月印发月提示单,将党建重点工作进行明确,对标准进行要求,各党支部有了参照,对着就能做、重要内容不缺项,规范了落实的时间、内容,能够有效保证党建落实质量。

二是推动了党建业务的融合发展。没有脱离政治的业务,也没有脱离业务的政治。民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应该看到,极少数党员干部对党建的重要性认识不清,抓党建工作存在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建立“月提示、季督查、年考核”制度后,通过压实责任、检查督导、考核评比等,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着力打造党建与业务“双优”党支部,形成了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的良好局面。

三是营造了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没有建立提示制度前,党建工作往往停留在做了的层面上,各支部间缺少相互借鉴、比拼竞赛的氛围。建立“月提示、季督查、年考核”制度后,机关党委委员带队到各支部检查督查,检查的过程也是一次学习借鉴的机会。同时,通过印发督查情况通报,对落实好的支部进行表扬、对落实较差的指出问题,无形中起到鞭策作用。特别是注重结果运用,在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评先评优、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等方面,将其与党建工作年终考核挂钩,激发了党员忠诚尽职、奋勇争先的激情动力。2017年以来,10余个基层党组织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等,26名党员分别获得“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安徽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省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等省级以上荣誉表彰。

四是完善了党建工作的考核评价。一段时间以来,对党建考核缺少科学有效的评价标准,由此很难进行量化评价,导致评价存在着“凭印象”“看感觉”“重关系”的现象。建立“月提示、季督查、年考核”机制后,我们制定印发了《省民政厅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将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评价等事项进行明确。此举让党建考核工作有据可依,同时采取支部自查、机关党委审核评分、支部书记述职评议、机关党委委员评分等方式,对各党支部年度重点党建工作进行考核、组织排序,因各项标准要求比较明确,也让大家感到服气。

四、经验探讨

一是必须压实责任链条。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必须把工作责任压紧压实,增强党支部抓党建工作主体意识、主业意识和主角意识,自觉做到明责、履责、尽责。通过建立“月提示、季督查、年考核”机制,建立完善“一套台账、四个闭环”工作机制,做到精准考核、科学评价、奖惩分明,推动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开展。

二是必须坚持效果导向。机关党建各项工作,都要强化高质量意识、对标高质量要求、拿出高质量举措。必须针对党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补短板、强弱项,找准问题、务实整改,着力破解“灯下黑”“两张皮”等难题。通过建立“月提示、季督查、年考核”机制,将党的建设落实到日常工作,通过日常抓、抓经常,确保机关党建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是必须推动深度融合。只有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机关党建工作才能找准定位。通过建立“月提示、季督查、年考核”机制,发挥党建引领保障作用,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一体推进、相互促进。

四是必须严把标准质量。近年来,各级党组织更加注重加强党的基本组织、基本制度建设,不断提升组织力,打造坚强战斗堡垒,党建工作“有没有”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要通过建立“月提示、季督查、年考核”机制,在提醒、督查、问效中,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向“优不优”“好不好”转变,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事业高质量发展。

(责编:王珂园、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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