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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江口县:探索建立“两委一社四中心” 全方位提升村级组织为民服务效能

中共江口县委组织部

2022年07月25日13:3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一、背景和起因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的基础,是党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能使力量倍增。农村党组织强不强,党组织书记行不行,直接关系乡村振兴战略能否在农村广袤土地上落地开花结果。当前,农村改革发展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部分农村党组织仍存在不同程度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等问题,说话没人听、干事没人跟,村“两委”部分人员大包大揽、职责不清、任务不明,个别村班子想不到一块去、拧不成一股绳,“人多不中用”的问题特别突出,严重削弱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地位。就江口而言,正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一地三区”奋斗目标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实施“两委一社四中心”改革,就是着力解决好村级党组织在村务治理中领导功能弱化的问题,通过对党组织赋权扩能,最大限度促进农村财政供养人员履职尽责,更好地服务和推动基层发展,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为民服务效能。

二、主要做法

(一)科学“定岗”,解决“运行不畅”问题。对照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赋予农村基层组织职能职责,对标乡镇业务股室的工作任务,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围绕主业明确和职责整合,梳理、归并农村基层组织工作内容,在原有村“两委”及村监委的组织架构之下,对应设置党群服务中心、民生保障中心、综治服务中心、生态环境保护中心、股份经济合作社“五大职能机构”,进一步优化职责分工,实现由“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到“向上对口、向下对应”转变,由“打乱仗”向“负责制”转变,做到小分工、大合作,形成了以村党支部为领导核心、村民委员会为执行主体的“两委一社四中心”村级职能组织体系,全面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实现权责一致、分工合理、执行顺畅。同时,结合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制度、有台账“五有”标准,统一规范设置组织活动场所标识、议事规则、便民服务、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对村级加挂的各类标识牌进行集中清理规范,为阵地“瘦身”。

(二)精准“定人”,解决“人岗不适”问题。按照“总体稳定、适当裁减”原则,科学配置村“两委”干部职数和“一社四中心”工作人员,原则上在3000人以下的村配置村“两委”干部5人(含交叉任职),配置“一社四中心”工作人员2人(其中主任1人、工作人员1人);在3000人以上的村配置村“两委”干部7人(含交叉任职),配置“一社四中心”工作人员3人(其中主任1人、工作人员2人)。明确由村“两委”干部担任“一社四中心”负责人,原则上由村支书担任党群服务中心负责人,并稳步推进支书、主任“一肩挑”。同时,充分整合村“两委”干部、机关下派干部、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村级后备干部等力量,根据岗位特点、工作任务和干部个人的工作年限、文化水平、擅长领域等综合因素,通过一人多岗、合理兼职的方式,优化配置“两委一社四中心”工作人员,精准定人定岗,使改革后的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从严“定责”,解决“职责不清”问题。对“两委一社四中心”人员进行业务工作归类定责,建立履职清单,明确村级事务由党支部书记牵头抓总,“一社四中心”负责人具体负责,做到“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抓”。坚持整体稳定、适当调整的原则,对原有村级护林员、护路员的职能职责进行整合,明确护林员在护林的同时还要履行护路、巡河的职责,并适当调整精简聘用人员数量,相应空余出的工作人员工资用于增加兼职人员报酬,提高其工作的积极性。坚持重心下移、权力下放,赋予村级组织协助相关职能部门管理村级护林员、护路员、医务人员和警务人员等权限,对相应聘用人员的聘用、考核有建议权,把监督、管理聘用人员的权限由职能部门垂直化单一管理转变为条块式双重管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提升村级组织的“话语权”。依托党员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制度、支部联建和驻村帮扶机制,充分发挥乡镇干部、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的联系指导作用,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和群众监督作用,帮助村干部更好履职尽责。

(四)提标“定薪”,解决“动力不足”问题。在不增加财政负担的前提下,对组织部门、林业部门、卫健部门、交通部门、水务部门等相关单位下拨到村的工作经费进行整合,统一划转到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统一匹配使用,最大限度提高村干部报酬,改革后,村(社区)村三职干部薪资报酬达到4147元/月,“一肩挑”支书主任达到4857元/月,其他副职达到1800元/月至3000元/月不等。全面推行“村社合一”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组建股份制经济合作社,建立村干部报酬可持续增长机制,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和合作社理事长“一肩挑”,村“两委”及监委成员、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层人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村干部根据合作社运营情况领取相应管理报酬;探索建立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激励机制,对于资产产权折股量化、财务规范、制度健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当年集体经济收入,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政府同意后,按不高于20%比例提取奖励资金,用于兼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职务的村干部绩效奖励报酬或按规定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切实解决在合作社工作的村干部后顾之忧,实现“任期有固定收入,未来有退休工资”的目标,进一步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五)考核“定效”,解决“作用不好”问题。围绕整合后的“两委一社四中心”职能职责,全覆盖、多层次开展岗前任职培训,推行3个月“试用期”,对表现不佳、发挥作用不明显或群众反映意见大的,予以调换岗位或待岗、辞退处理,全面提高村干部履职能力。根据《江口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十项监督管理规定》《江口县村(社区)三职干部岗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由乡镇(街道)拟定村级岗位职责要点和任务清单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审定,制定具体考核细则,量化考核指标,明确考核内容,重点把经济发展、乡村振兴、信访维稳、生态环保、民生保障、基层党建及其他重点工作纳入考核范围,采取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乡镇(街道)具体负责、业务部门密切配合,考核结果直接与薪酬待遇和评先选优挂钩。对考核为“优秀”的干部,优先推荐评先选优;年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的,取消各类评先选优资格和年度绩效奖金,并对其诫勉谈话;对诫勉后无明显改正、群众反响强烈的,责令辞去相应职务。对机关下派的村干部,在政治激励和经济待遇上适当倾斜,特别优秀的予以提拔使用,进一步树立鲜明导向,激励担当作为。累计从优秀村干部中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和公务员队伍10人,直接进入乡镇领导班子2人。

三、成效

江口县“两委一社四中心”改革,在以村级党组织为核心的引领下,以全面提升基层组织力为重点,以优化农村治理体系和提升治理能力为落脚点,着力统筹整合上级财政下拨到村资金,对村级组织的职能定位、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资报酬、考核管理等进行优化整合,规范村级组织的职能职责和运行机制,为提升村级治理能力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一是党的全面领导更加坚强。党的基层组织就是党在基层的“战斗堡垒”。江口县牢固树立党建引领思想,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村级组织体系改革全过程,聚焦“五定”解决“五个问题”目标,形成了以村党支部为领导核心、村民委员会为执行主体的“两委一社四中心”村级组织职能体系,村级组织战斗力、凝聚力、服务力进一步增强,打通了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让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

二是干事创业热情更加高涨。始终把村干部待遇报酬稳定增长作为稳定基层和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和抓手,“两委一社四中心”在不增加县财政负担的前提下,全面统筹整合村级岗位工资补贴,并建立村干部报酬正常增长和村级“机构”考核激励机制,最大限度提高村干部报酬,让更多村干部看到努力就有回报,全面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有效破解了“干与不干一个样,好与不好一个样”难题,真正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让村干部有为有位。

三是村级职能职责更加明晰。围绕“两委一社四中心”职能职责,根据岗位特点、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农村工作擅长区域等综合因素,将改革后的人员定人定岗定责,结合实际制定村级岗位职责要点和任务清单,最大限度促进村干部履职尽责,做到小分工、大协作,实现由“打乱仗”向“负责制”转变,让履职尽责更直接、更高效,真正培养造就了一支“人员合理、素质优良、分工明确、管理有效”的农村工作队伍。

四是基层队伍管理更加规范。在全面推行“两委一社四中心”改革进程中,建立健全“两委一社四中心”运行机制,通过理顺工作职能、优化机构设置、优化人员配备等,全面提升运行规范化水平。同时,探索实施村干部正常退出机制,定期对村干部队伍进行分析研判,将工作完成情况与实绩进行绑定,坚决将政治意识差、作用发挥不好、群众反映强烈、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村干部,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及时调整、清退,倒逼村干部在岗尽责、争先创优。

五是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两委一社四中心”改革坚持以“促进公平正义、增进群众福祉、保障和谐稳定”为导向,认真梳理“一社四中心”成员肩负的职能职责,坚持重心下移、权力下放,赋予村级党组织协助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管理村级相关岗位人员权限,对相应人员的聘用、考核有建议权,日常工作安排有指挥权,让履职尽责更直接、更高效,办成了一系列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实事好事,有效改善和增进了农村基层党群干群关系。

四、探讨

(一)提升村级组织为民服务效能,建强基层战斗堡垒是前提。“欲筑室者,先治其基”。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党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的中枢在基层党组织,建强建好基层党组织关乎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的基石。江口县“两委一社四中心”改革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创新和完善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村级组织机构,持续优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推动各项工作有条不紊、高质高效进行。

(二)提升村级组织为民服务效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是关键。打铁还需自身硬。办好农村的事,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带头人。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的关键都在人这个关键要素上,关键都在村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上。江口县“两委一社四中心”改革紧扣村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培养造就一支人员精简、素质优良、分工明确、管理有效的农村工作队伍,推动形成岗位有明确职责、工作有合理待遇、管理有规范办法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解决村干部后顾之忧,不断激发党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

(三)提升村级组织为民服务效能,培育干事创业能人是保障。江口县“两委一社四中心”改革在固定村(社区)“两委”职数情况下,通过“一社四中心”将更多优秀人才纳入干部队伍管理,参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村级治理、安全生产、疫情防控、防汛抗灾等工作,并建立村干部正常退出机制,做到职务能升能降、待遇能高能低、身份能官能民,为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责编:王珂园、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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