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26日08:37 来源:农民日报
近年来,山东省烟台市始终把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作为三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并探索实践了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这一强村富民路。为进一步激发乡村发展内生动力,烟台市提出具备条件的村党支部可将政策允许范围内的集体资金作为集体股份注入合作社,并动员农民以资金、劳动力等形式自愿入股合作社,组成新的资产共同体和经营共同体,并引入现代科技、生产及经营理念以有效盘活农村闲置资源资产,提升农村集体创富能力,带动农民增收。
在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具体实践中,烟台市对成立的合作社逐个审核把关,起步时就从章程、民主管理、股金管理、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等方面进行规范,指导村党支部依章办社、依章办事,确保村党支部干成事、不出事。同时,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不定期进行发展质量模拟计分及排名,根据排名情况进行奖惩;设立合作社“发展增量奖”,对发展质量高、形成一定规模效应的合作社,从当年度集体占股收益中列支一定资金,奖励参与生产经营的村“两委”成员。为保障农民权益,在股权设置上烟台市明确规定,村集体持股比例不低于10%,单个成员持股比例不超过20%。合作社统筹土地、资金后,农民既可以享受基础股金,又可以享受二次分红和三产融合中的多次返利,还可通过到合作社务工,获取工资性收入,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
烟台市是闻名全国的水果之乡,是中国最大的红富士苹果生产基地。2021年烟台市苹果种植面积保持在280余万亩,总产量为570万吨左右。苹果产业的体量很大,但一段时间内,面临生产效益和综合竞争力有待进一步增强的问题,亟须从“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型。全面推行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集体经济模式以来,通过整合改造老劣果园32.1万亩,实现亩均收益增加500-1200元。另外,烟台市推广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注重探索与旅游、电商、生产基地等多种形式结合,形成“党支部+合作社+生产基地+农户”“党支部+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户”等十多种发展模式。在推广方面,坚持示范带动,通过培育典型、树立典范、示范带动,让事实说话,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采取循序渐进、以点带面的方法逐步推广。
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功能不仅体现在经济方面,还有助于村“两委”通过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增强提升村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能力。福山区北洛汤村依托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壮大了村集体经济,建设了铭恩食堂,70岁以上的老人花费5元就可享用15元的标准餐;栖霞市亭口镇依托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统筹各级资金并撬动社会资本,完善了农村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
烟台市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在烟台的成功实践,实现了由村党支部督促群众干到领着群众干,从“百呼不应”到“一呼百应”的转变。(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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