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14日08:30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把“坚持人民至上”作为党的百年奋斗十条历史经验之一,强调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是党执政兴国的最大底气。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部署的重大任务,是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实际行动。各级纪委监委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持续推动解决群众“痛点”问题,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导向越来越鲜明,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格局越来越明确,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1月至11月,全国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3万余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9万余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万余人。
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具体问题入手,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养老社保领域:集中整治低保金管理发放不规范问题,纠正资金管理发放不规范问题19个、低保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43个。卫生和医保领域:持续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追回医保基金9.58亿元,公开曝光违法违规案例1107起……”2021年底,山东省纪委监委公布了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山东省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统筹协调,督促推动28个省直主责部门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该省纪委监委加强重点问题线索交办力度,不仅向各市纪委监委交办转办群众诉求、问题线索,还督促各主责部门排查梳理各自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为确保党中央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等重大决策落地见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适应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的变化,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具体问题入手,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围绕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常态化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结合实际出台整治方案,细化工作举措,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党中央对乡村振兴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关于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专项监督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对开展专项监督作出部署。各级纪委监委切实加强政治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党中央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新部署新要求落到实处。
“由于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其他脱贫县和非贫困县在政策享受、工作任务等方面存在差异,需要制定个性化举措,分层分类开展专项监督。”甘肃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省纪委监委把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直接抓在手上,直传压力、推动落实;市州纪委监委把省级重点帮扶县作为重点,监督推动实现既定目标;县区纪委监委确定重点乡镇,开展综合整治,推动解决突出问题。
甘肃省纪委监委先后6批次对重点县区及所在市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进行实地调研督导,提醒和督促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坚决杜绝思想停留在过去、松劲懈怠、“刀枪入库”和穿新鞋走老路等问题。同时,加大对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以及搞文山会海加重基层负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查纠力度。全省查处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112件,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223人。
紧盯群众急难愁盼,围绕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针对停车管理、窗口服务、农村改厕、“一卡通”、供热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一地区一方案、一领域一专项,推动整治。
各地不断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成效,推进常态化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2021年1月至11月,全国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8000余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100余人,移送司法机关800余人。
结合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开展政法系统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惩治执法司法腐败,推动解决政法队伍中存在的政治不坚定、司法不廉洁、执法不公正、遇事不担当、作风不过硬等问题,做到同步排查廉政风险、同步核查问题线索、同步查处腐败案件、同步解决顽瘴痼疾、同步推进建章立制。
专项整治期间,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全面起底、系统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反映政法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对已了结的问题线索“回头看”,建立未结问题线索台账。同时,把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与整治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基层“微腐败”大清扫等专项工作结合起来,综合施策、持续整治。
严肃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零容忍”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辽宁沈阳农村改厕效果差等问题跟踪督办,严肃查处部分农村地区“尬厕”气人、愁人问题。针对案件暴露出的监督监管搞形式、走过场,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沈阳市给予33人诫勉以上处理。辽宁省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投资担保、工程招投标、工程结算、转让并购等,通过专项整治、专题调研、案件查办、下发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推动有关单位和部门完善决策机制,堵塞管理漏洞。
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严的主基调,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在确保底线常在、“后墙”坚固的同时,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为做实日常监督,纪检监察机关通过走访调研、明察暗访、开展“体验式”“嵌入式”监督等方式,进一步擦亮眼睛、拉长耳朵,提高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各地积极发扬贴近群众的优良传统,通过“马背宣传队”“背包巡察组”“信访驿站”等多种方式深入一线,近距离摸排问题线索,听民意、排民忧、解民难。
针对地处偏远、地形复杂、交通不便的部分村组,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县委巡察组采取“背包式巡察”,通过步行、乘船等方式深入各村小组与群众同吃同住,同群众面对面交谈,详细了解惠民政策落实、村集体经济收支、疫情防控以及各类补贴发放等情况,先后走访16个村(居)委会194个小组1400户2400余人,共发现问题77个,为群众办实事75件。
在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方面,各地保持尺度不松、力度不减,严查老问题、纠治新问题,强化重点问题督查督办。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聚焦窗口单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开展全面作风“体检”。四川省纪委监委把养老保险专项监督纳入人社系统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范围,加大统筹调度和督促指导力度。
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各地强化问题线索“存量清零、增量随清”,通过开展全面起底、定期调度、挂账销号等措施,加大问题线索结清力度。河北省纪委监委成立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专班,采取“建账—对账—督账—销账”形式,推进动态清仓。一方面,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对接,建立线索信息交流、分析研判、及时移送、协查配合等协调机制。另一方面,按照“室组地”联动机制,各监督检查室督促指导联系地区,一市一档、逐一对账、定期督办、办结销账。
各级纪委监委坚持严惩腐败与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通过典型案件剖析、开展旁听庭审、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强化警示震慑、堵塞制度漏洞,做好“后半篇文章”。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乡村振兴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510个,省纪委监委发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在涉农资金专项督查中挽回经济损失6100余万元,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整治中收回资金2700余万元。
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主动顺应形势变化和人民需求,以“小切口”推动“大整治”,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严肃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同时,为深化整治,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该省纪委监委分3批曝光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案例18起,包括临沧市沧源县司法局原四级调研员万家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吃拿卡要、曲靖市陆良县交警大队原一级警长保庆违反交通违法处理规定收受“好处费”等。
据统计,2021年1月至11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通报曝光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7700余起,持续释放从严惩治的强烈信号。通过一次次监督、一个个案件、一项项整治,持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有力护航党中央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织密织牢监督网络,提升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治理效能
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聚力提升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治理效能,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监督约束力度,织密织牢基层监督网络。各地纪委监委着眼基层换届实际,分期分批全覆盖培训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纪委书记,研发做深做实基层监督有关课程,切实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
在此基础上,各地深化运用一年两例会、县统筹抓乡促村、“室组地”联动等有效机制,激活监督“末梢神经”,创新基层监督方式。去年12月,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召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年度第二次例会,明确在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过渡期、关键期,坚持查作风问初心,查责任问担当,查漏洞问短板,查落实问成效,建立完善乡镇纪委片区协作工作机制,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机构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推动监督有效有力下沉落地。
“在前期县纪委监委的督导提醒下,我们及时盘清债务底子,更新‘三资’监管系统数据,完善相关化债手续,按期实现了债务清零目标。”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纪委监委第一督查组干部在上北隅村开展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回访督查时,该村党支部书记说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创新基层监督方式方法,坚持立足实际、守正创新,探索做实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片区协作、巡审联动、“互联网+大数据”等监督方式。
积极运用信息化促进监督下沉落地、融入基层治理,呈现出渐成规模、持续发展、整合提升态势。去年以来,湖北省纪委监委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护航乡村振兴,用大数据精准发现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十堰市纪委监委利用大数据系统,聚焦35类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项目,持续加强对脱贫工作成效以及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情况的监督检查,压紧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共梳理追责问责线索3009条,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和整改函75份,追缴违规资金224.15万元。
纪检监察机关发挥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把整治整改与完善制度、促进治理相结合,规范基层权力运行。四川省纪委监委深化拓展“清卡行动”成果,推动财政部门建成具备申请、审批、发放、监督、公示等多项功能的全省统一“一卡通”平台,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现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实现阳光发放、阳光审批、阳光监督。(李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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