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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更高认识更大力度更实作风推进就业扶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党组

2020年11月18日08:19    来源:旗帜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党组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对标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强化担当,主动作为,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持续健全完善就业扶贫政策体系、工作机制,举全系统之力推进就业扶贫工作,取得积极成效。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新挑战,全国人社系统因时因势、积极应对,以更高的认识、更大的力度和更实的作风,全力推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起就业扶贫的重大政治责任

  就业是贫困劳动力增收脱贫、巩固脱贫成效的关键举措,是促进贫困劳动力及其家庭融入社会、获得尊严、享有幸福生活的有效手段。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就业扶贫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人就业、全家脱贫,增加就业是最有效最直接的脱贫方式,长期坚持还可以有效解决贫困代际传递问题。乐业才能安居,解决好就业问题才能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逐步能致富,防止返贫。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今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解决好贫困群众就业问题非常重要。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就业扶贫的基础性、关键性地位和作用,为做好就业扶贫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必须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充分认识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做好就业扶贫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守初心、担使命的重大政治责任,不断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

  准确研判就业扶贫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本就艰巨的脱贫攻坚任务带来了新的严峻挑战,首当其冲的就是贫困劳动力就业。疫情发生以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积极主动作为,注重协调联动,加强贫困劳动力就业形势监测分析,会同国务院扶贫办等有关部门召开就业扶贫电视电话会议、建立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调度机制,出台鼓励吸纳、兜底保障等政策措施,强力推动工作开展。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贫困劳动力就业进展好于预期。截至8月30日,25省份已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2897.5万人,是去年外出务工人数的106.2%。扶贫龙头企业和扶贫车间复工率均超98%,有力地助推了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

  当前,贫困劳动力就业仍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不少外向型企业订单减少、生产下滑,增加了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压力,居民消费需求下降,增大了扶贫产品滞销风险,进而影响贫困劳动力增收和稳定脱贫,加大返贫致贫风险。部分未摘帽县、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区因本地就业机会有限、外出务工组织难度大等因素,贫困劳动力就业帮扶难度凸显。我们必须充分估计困难和不确定性,充分把握推进就业扶贫的积极因素和有利条件,密切关注形势变化,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变压力为动力,采取非常之举,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政策扶持,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确保全面完成就业扶贫任务。

  贵州省遵义市在桐梓县举行贫困劳动力赴上海就业欢送仪式

  把握工作重点,用情用心用力抓好就业扶贫各项任务落实

  做好就业扶贫工作,时不我待,必须只争朝夕。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加强工作调度,压实工作责任,聚焦52个未摘帽贫困县、湖北、“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督战一体,全力把就业扶贫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推动贫困劳动力输得出、稳得住、留得下,力争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零转移贫困家庭动态清零、已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最大限度减少返乡回流,以就业助增收、以就业稳脱贫。

  准确掌握贫困劳动力就业动态。以就业地、户籍地为责任单位,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动态掌握辖区内贫困劳动力就业失业信息。输入地重点掌握在本地区务工生活贫困劳动力的就业状态、收入水平、参保、从事岗位以及所在具体区域等情况;输出地重点掌握本地户籍、特别是有意愿外出务工但尚未外出的贫困劳动力相关情况。

  优先组织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始终将促进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摆在最突出位置,做到岗位收集最大化,组织外出最优先,政策落实最到位。加强岗位收集,普遍联系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广泛收集适合贫困劳动力的岗位信息,加快岗位向上归集,畅通联网发布渠道。加快组织外出,对照拟外出贫困劳动力清单,实时开展人岗对接,优先提供输出服务。加强政策落实,对吸纳就业的企业、组织集中外出务工的中介机构和主动外出的贫困劳动力给予补贴,切实发挥政策效应。

  全力以赴稳定贫困劳动力就业。及时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全面落实以工代训补贴政策,支持困难企业开展在岗培训,鼓励企业不裁员、少裁员,激励企业在必须裁员时优先留用贫困劳动力,切实保障被解除劳动关系贫困劳动力的合法权益,千方百计稳在企业。对失业人员,及时落实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救助等政策,收集储备一批适合贫困劳动力的就业岗位,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对于暂时无法转岗的组织开展针对性培训,尽最大努力稳在当地,防止返乡回流。

  积极稳妥有序承接返乡贫困劳动力。畅通返乡路径,加强输入地输出地信息对接,确保各项服务不断档、不掉线。做好承接安排,通过引导从事农业、投入工程项目建设、扶贫车间吸纳、公益岗位安置等方式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注重规范管理,合理确定政府安排岗位劳动报酬,既有效保障贫困劳动力收入水平,也防止“养懒汉”现象,避免福利化倾向。

  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下半篇”文章。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专项行动,重点解决就业空间有限和服务能力不足两方面的问题。多渠道拓展就业空间,组织输出一批外出务工,援建一批劳动密集型扶贫车间,定向投放一批新业态就业岗位,开发一批社区服务公益岗位。针对性提升服务能力,在每个安置区特别是大型安置区设立公共就业服务站或专门服务窗口,健全服务体系,确保搬迁群众全部纳入当地公共就业服务范围。

(责编:曹淼、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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