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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 为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冯力军

2020年06月22日08:44    来源:旗帜网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机关党建的新特点新要求,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作用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司法部机关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一、坚持把推进政治机关建设作为学习贯彻《条例》、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首要任务

  强化政治机关意识。重新组建的司法部实现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各领域各环节职责一体、全面贯通,在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创造安全政治环境、良好经济环境、稳定社会环境、公正法治环境、优质服务环境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司法部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始终牢记政治机关定位,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原则和政治要求,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司法部重组伊始,就鲜明提出“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着力把司法部建设成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政治机关”,先后印发《中共司法部党组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司法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分工方案》《司法部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工作方案》等文件,调整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整合党建工作力量,制定工作规则,印发年度工作要点。及时组织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情况全面自查,集中精力抓好中央巡视反馈,特别是涉及立法事项有关问题整改,抓实工委政治建设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切实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贯彻到司法部工作全过程和事业发展各方面。

  提高党员干部政治能力。突出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严格党内政治生活锻炼。举办党的政治建设专题研讨班,部署开展“坚定信仰信念信心”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举行重温入党誓词仪式,广泛开展党员过政治生日仪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政治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保持政治定力,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敢于斗争、善于斗争,自觉抵制和纠正各种“低级红”“高级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二、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作为学习贯彻《条例》、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

  坚持不懈推进理论武装。第一时间建立部党组会、部长办公会“首题必政治”制度,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年度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直属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安排及学习计划表和重点学习书目,对学习内容、重点、形式、要求、保障等作出安排。重新组建机关党校领导机构,推动直属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培训工作常态化。举办厅局级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处以下党员干部轮训班,突出理论联系实际,着力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持续深化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开展学党史、新中国史和革命传统教育,编印《形势政策教育手册》。部署开展“讲述部史部风,牢记初心使命”主题党日活动,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形成长效机制,提高党员干部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旗帜鲜明反对一切违背、歪曲、否定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言行。落实主管主办责任,加强对法制日报、法律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和司法部网站、“两微一端”等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坚决同任何质疑、削弱和否定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领导的行为作斗争,抵制“西方宪政”“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法治西化思潮,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三、坚持把提升组织力作为学习贯彻《条例》、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工作重点

  强化基层党组织功能。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把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作为基础性工作,按照“应建尽建、全面覆盖”和“党支部建在司局、党小组建在处室”的原则,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结合实际创新党组织设置形式,为完成部中心任务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根据基层党组织任期,提前6个月进行换届提醒,督促按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小组工作规则(试行)》,按照支部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科学合理设置党小组,发挥党小组贴近党员群众、贴近工作一线的前沿阵地作用。

  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出的问题和工委政治建设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深入党支部调查研究,发现和解决问题。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从机关、事业单位、部属企业各选择1个党支部作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试点。对党支部进行分类管理,按照“增加先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整顿后进支部”的思路,抓两头带中间,推动后进赶先进、中间争先进、先进更前进。

  严格基层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完善党的组织生活日制度,每月月初相对固定1天,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诵读廉洁自律准则、集中交纳党费,开展组织活动。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部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活动。编印配发《支部工作手册》和“三会一课”记录本,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建立党建工作台账,确保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有登记、可检查。

  四、坚持把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作为学习贯彻《条例》、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关键举措

  持续纠治“四风”。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特别是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改进文风会风,根据参会人员范围多少,合理确定部党组会、部长办公会议题顺序,减少列席人员候会时间。将部直属机关年度党的工作暨纪检工作会议和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合并召开,减少会议数量。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逢年过节在机关大屏幕播放司法部廉洁过节“十项规定”,向党员干部发送廉洁过节提醒短信和电子卡片,督促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密切联系群众。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深入一线开展立法调研、普法宣传,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群众提供普惠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加大农民工和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为基层困难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选派机关干部深入基层司法所蹲点调研,开展司法行政队伍“四化”建设和加强党对监狱工作绝对领导专题调研,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

  严明党的纪律。将党章党规党纪作为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基层党组织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认真排查廉政风险隐患,汇总编制年度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建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机关纪委对拟提拔任用、警衔晋升、挂职、调离、辞去公职等人员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存在严重违纪问题的党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依纪依规给予党纪处分,对情节轻微的党员进行诫勉谈话。及时通报违纪典型案例,组织党员干部赴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发挥警示教育的震慑作用。

  五、坚持把压紧压实党建主体责任作为学习贯彻《条例》、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力抓手

  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牢固树立抓机关党建是本职、不抓机关党建是失职、抓不好机关党建是渎职的理念。每年初召开会议,统一部署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按照“一局一书、一人一书”要求,厅局和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现场签订并向部党组递交《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党员向所在党组织递交《廉洁自律承诺书》。建立《司法部直属机关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明确具体标准,每季度组织开展考核打分,考核结果计入年底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成绩,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

  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通过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开展宪法宣传主题党日等,找准党建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坚持党建和业务联动式评价,把党建工作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方面,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作为考察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推进党建工作改革创新。确立“大组工、大党建、大队建”的工作理念,实现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公务员年度考核同步进行,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公务员同比例评选同步表彰,干部选拔任用同步听取基层党组织意见,形成工作合力。注重运用微信、机关内网等载体,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探索信息化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的新方法,不断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奋力开创司法部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

  (来源:《机关党建研究》2020年第6期,作者系司法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

(责编:赵晶、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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