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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社会救助司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

2020年03月31日18:13    来源:旗帜网

原标题:民政部社会救助司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民政部社会救助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部党组的统一部署,迅速行动,多措并举,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积极服务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扛起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政治责任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强化对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对因疫情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困难儿童、重病重残人员等群体,要加强走访探视和必要帮助,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作出批示,对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李纪恒部长、唐承沛副部长也先后作出批示,要求抓紧研究加强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政策措施。社会救助司先后多次召开支委会、司务会,组织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及时传达学习中央有关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部党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作为,增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兜底保障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成立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动员、全面部署、着力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二、及时部署安排,持续完善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政策措施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社会救助司迅速行动,1月29日,以民政部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指导地方民政部门认真做好社会救助对象生活状况和新冠肺炎感染情况排查、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和疫情防控、优化简化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流程、加大新冠肺炎患者及其家庭临时救助力度等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大的影响。指导湖北省和武汉市等疫情严重地区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及时研究制定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滞留在汉生活困难外地人员救助等政策措施,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会同信息中心开展大数据分析,及时掌握新冠肺炎患者中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社会救助对象基本信息,并反馈相关地区民政部门,指导各地精准落实相关社会救助政策,加大救助力度。同时,积极参与做好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生活物资保障组及生活必需品保障组相关工作,充分发挥民政部门职能,积极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大局。

  随着疫情形势发展变化,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的数量和程度都在发生变化,还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进一步作出部署安排。社会救助司按照李纪恒部长、唐承沛副部长指示要求,综合考虑疫情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前期已出台政策落实成效,以及各地和媒体反映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十个方面强化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政策措施,先后报请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3月6日,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的通知》,专门作出部署安排。

  三、狠抓贯彻落实,积极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通知》印发后,社会救助司立即召开支委会、司务会和全体党员大会,认真学习《通知》精神,研究贯彻落实《通知》的具体举措。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全国民政系统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动员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安排部署统筹推进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要求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切实保障好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陷入临时困境外来人员基本生活和特殊困难人员基本照料服务需求,做好贫困人口救助帮扶。及时了解各地贯彻落实《通知》进展情况,督促各地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资金保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基层。同时,积极参加国新办民政领域疫情防控与基本民生保障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协调中央主要新闻媒体、新媒体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加强相关政策解读,进一步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良好氛围。

(责编:赵晶、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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