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3月26日11:00 来源:旗帜网
水利部日前下发通知,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水利改革发展作出部署。
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
要根据疫情变化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机关司局和在京直属单位要继续严格执行既定的防控措施,增强防控针对性和有效性,全力落实防范境外输入重点任务。
积极推动水利建设项目复工达产
各级水利部门要适应疫情防控形势发展,认真总结借鉴前一阶段既严防新发疫情又推动复工复产的经验做法,有序推动重大水利工程和其他水利建设项目复工达产。
未复工的项目要逐项制定复工计划和实施方案,做到一项一策,实行清单管理,除气候因素及其他特殊原因影响的项目外,力争在3月下旬至4月上旬实现全部复工。已复工的项目要抓紧提升人员到位率和设备运转率,力争在复工一个月内实现局部复工向全面建设的转变。
要充分利用各级复工复产工作机制,加强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解决项目用工、资金保障和施工机械、建筑材料、防疫物资供应等问题,打通“堵点”、补上“断点”。
要优化施工组织方案,合理调配施工力量,备足备好物料,充分利用汛前施工黄金期,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工程度汛安全和整体进度可控。
要建立健全项目疫情防控责任体系,高度重视复工复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和安全防范措施。
要加强复工达产信息统计报送,通过信息化手段及时会商调度,对进度严重滞后的地区和项目开展重点督导检查,对复工达产推进不力、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要责令限期整改。
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
各级水利部门要紧紧围绕今年拟新开工的重点水利项目,组织力量逐个项目、逐个环节进行摸排,实行分区分类清单式管理,制定差异化措施分类推进。
对于项目涉及北京、湖北的,要继续集中精力抓好疫情管控,同时因地制宜地开展内业工作,积极做好外业工作准备,为疫情解除后全面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奠定基础。其他地区要全面加快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进度,按原定计划推进工程开工建设,特别是可研、初设已经批复的项目,要立即组织开工,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也要加大力度、追赶工期,采取压茬推进等措施,推动工程尽早开工建设。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与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沟通,吃透疫情期间重大项目支持政策,积极利用网上在线审批平台做好项目审批。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疫情期间可采取容缺审批方式加快审批,对于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文物、通航、节能等要件,申报单位先提供审批所需材料并作出书面承诺后,即可审批或开工,待疫情结束后补办手续。
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有关责任单位要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成果质量。主管部门要积极采用视频会商等方式,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前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审查机构要尽可能以视频方式召开审查会议,加快审查工作进度,指导完善前期论证。设计单位要积极采用信息化手段做好内业工作,运用无人机、三维查勘系统等先进工具,并动员社会资源参与外业测量、勘察、调查等工作,加快外业工作进度。
全力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各级水利部门要压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指导督促农村供水单位加强值班值守、水源保护、水质检测和巡查排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切实保障农村供水安全。
要抓紧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开工复工,尽快将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分解到市县,并全面落实地方投资。对存在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的县,实行挂牌督战,建立项目清单和工作台账,实施半月调度,确保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扫尾工程建设任务。
对暂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地区,要抓紧做好项目实施方案批复、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安全有序推进开工建设。对具备开工条件但尚未开工的地区,要逐一落实责任,明确开工时限,安排专人紧盯,确保如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强化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
各级水利部门要严格落实水利工程安全监管责任,建立运行管理工作台账,积极协调解决工程运行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要合理调配管理力量,配备满足工程正常运行的管理人员,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制度和规程规范要求,严禁水库违规超蓄运行。
要加强工程巡查工作,重点加强对病险水库、病险水闸和堤防工程险工险段的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暂时不能消除安全隐患的,要制定限制运用措施,确保工程安全。
要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排查防汛应急抢险物资储备是否满足要求,应急预案编制是否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是否针对疫情防控情况下的突发事件开展应急演练等。
要参照汛期运行的要求,加强安全监测,科学实施调度运用,为春耕保灌、安全度汛做好准备。
要督促指导工程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配备口罩、消毒液、测温计等必要的医护器材,做好办公场所、食堂、宿舍等公共区域通风、消毒,扎实有效做好工程现场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工作。
扎实抓好防汛备汛工作
当前正处于水旱灾害防御汛前准备的重要时期,南方部分地区已连续出现较强降雨过程,部分中小河流发生了超警洪水。各级水利部门要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扎实有序做好防汛准备工作。
要按照水利部防御超标洪水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和防御工作方案要求,抓紧制定超标洪水防御预案,落实各项预案措施。
要修订完善江河湖泊、各类水工程的防洪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开展防洪调度演练,检验并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做好水工程调度运用准备。
要及时修复水毁水利工程设施,确保汛前完成修复任务,恢复防洪抗旱功能。要开展汛前检查,针对水库、闸坝、蓄滞洪区等各类水工程以及预报、调度、值守、预警、抢险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要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及时发布预警,加强水工程联合调度和险情巡查防守,有力防范江河洪水、暴雨山洪、凌汛和干旱等灾害,保障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
保障农业春灌不误农时
各级水利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抓好全国春季农业生产的决策部署,密切跟踪土壤墒情和旱情发展,加强江河水量和水利工程调度,为各地春灌提供充足水源。
要加强对重点灌区的指导力度,跟踪了解春灌实时动态,及时组织制定和优化春灌供水计划,加强工程维修养护和渠系整治清淤,因地制宜采取措施为群众提供浇地服务,确保春耕春灌不误农时,为夺取夏粮丰收提供保障。
要有序推动灌区节水改造项目复工开工,抓紧完成2019年灌区节水改造项目扫尾工作,加快推进2020年度新开工项目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确保投资计划下达后,能够尽早开工建设。
坚决完成水利脱贫攻坚硬任务
各级水利部门要把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作为水利扶贫头号工程,紧盯排查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强力推进工程运行管护,确保今年6月底前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全部解决。
要着力补齐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短板,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田灌排工程建设,加快实施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型水库建设和山洪灾害防治,实施贫困地区小流域治理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组织实施好云南滇中引水、贵州夹岩及黔西北调水等贫困地区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继续加快实施农村水电扶贫工程建设,落实水库移民脱贫攻坚政策。
要突出强化贫困地区水利工程监管,加强江河湖库管理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创造条件设立水利公益性岗位,吸纳贫困人口参与监管,助力贫困家庭脱贫。
要将扶贫资源更多地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推动深度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和对口支援地区水利扶贫工作,助推地方打赢脱贫攻坚战。
要抓好定点扶贫和片区联系,进一步压实地方责任,明确任务,助力地方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成果。(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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