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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政司:践行初心担使命 积极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020年03月26日08:42    来源:旗帜网

原标题:财政部税政司:践行初心担使命 积极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财政部税政司党支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党员干部践行初心使命,围绕税政司职能作用积极研究出台一系列税费政策,助力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建立机制,积极作为,提前谋划政策预案

  疫情发生以来,税政司支部书记、司长王建凡同志自觉扛起政治责任,始终坚守岗位,靠前指挥、亲自谋划、周密部署,第一时间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支委会,率领全司党员干部“白加黑”模式奋斗在工作岗位,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

  1月23日,参加部领导疫情防控专题会议后,王建凡同志主持召开支委扩大会议,要求全司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以及部党组有关要求,强调全司党员干部要牢记人民生命健康高于一切,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试金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疫情防控的政策研究。第一时间部署全体党员干部借鉴“非典”时期经验,密切关注分析疫情发展带来的影响,研究支持疫情防控的税费政策预案。

  坚守岗位,团结一致,以实际行动为党旗增辉添彩

  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在司领导班子带领下,全体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使命担当,坚守岗位、任劳任怨,国内国外协作,全司疫情防控工作得以有条不紊顺利开展。综合处党小组主动请缨,认真做好向国务院汇报、迅速报批出台有关税收政策等工作;增值税处、企业所得税处、个人所得税、收费基金处等党小组党员干部,在春节期间加班加点,主动与有关部门和地方加强沟通,了解政策诉求,以最快速度请相关部门会签有关报批文件。办公室党小组克服头绪多、人手少的困难,做好与部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协调。

  精准施策,重点保障,密集出台疫情防控支持政策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部党组要求,税政司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了一揽子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税费支持政策,于2月5日和2月25日两次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发布实施,主要涉及加强重点物资保障供应、帮扶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加大鼓励社会捐赠、关爱疫情防治医务人员、帮助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等方面,共十项政策措施。一是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二是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三是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2020年1月1日后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四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在现行结转5年的基础上,再延长3年。五是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快递收派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六是免征民航企业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七是企业和个人通过政府部门、公益组织等或直接向医院捐赠用于疫情防治的医用物资等物品,允许在缴纳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对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捐赠用于疫情防治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八是对与新型冠状病毒相关的防控产品,免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对治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药品,免收药品注册费。九是对参加在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接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以及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免征个人所得税。十是阶段性免征湖北省境内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增值税,其他地区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为1%。

  税费政策出台后,主要媒体广泛关注并给予了高度评价。央视网、中国网、新华网等媒体做了报道,纷纷点赞财政组合拳,是疫情防控的重要力量,表示这些财税政策“体现了精准施策、重点保障、有效防控的理念,有很高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能够提振市场和社会信心”。有网友评论“财政站位高、行动快、措施到位、靠前行动,是防控新冠的重要力量”。

  疾风知劲草,危难见坚贞。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关键时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我们吹响了冲锋号角。税政司党支部全体党员干部将继续践行初心使命,充分发挥奉献精神,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责编:赵晶、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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