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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哨:他为何主动投案

本报记者 孟祥夫

2020年01月21日08:26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你们是巡察组吗,有人私吞了我们村一部分土地流转费!”2019年5月,江苏省太仓市委专项巡察组刚入驻该市浏河镇新塘村没几天,就接到群众举报。

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巡察组立即到村里了解情况,并将目标锁定在该村党委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沈某身上。

出人意料的是,就在巡察组接到举报的第二天,一个身影出现在该市纪委监委办公区域。

“我是来投案自首的,我要向组织坦白。”来的正是沈某。

自巡察组入驻以来,沈某就一直惶惶不安,生怕自己耍的“小聪明”露出马脚,最终,他决定向组织交代一切:早在多年前,该村部分农户土地因项目建设需要流转,沈某负责向农户发放土地流转费。不久之后,该项目已流转的部分土地又被政府征用,被征用的土地需在流转土地面积内进行核减,不再发放流转费。可沈某却利用职务便利,没有对被征用土地的面积进行核减,还动起了“歪脑筋”。

“因为面积没有核减,土地流转费还会按照原来发放,我从中就能捞取好处。”沈某如实对办案人员交代。

经调查发现,自2014年1月至2018年12月,沈某先后11次侵占土地流转费。

“作为一名农村党员干部,因私欲膨胀没有守住底线,损害了党的形象和群众利益,我后悔莫及!”沈某忏悔道。

鉴于沈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违法犯罪事实,积极退赃,太仓市纪委监委综合考虑案件情况,没有对他采取留置措施,在依纪依法查明其违纪违法事实、并于2019年10月对其开除党籍后,经集体研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向检察机关提出了从宽处罚的建议。

【执纪者说】

以惩戒与教育、宽严相济的方式处理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有利于唤醒他们对组织的信任、对党纪国法的敬畏,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我们将积极探索精准监督,为廉洁自律者撑腰,促违纪违法者醒悟。

——江苏省太仓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杨 庆

《 人民日报 》( 2020年01月21日 19 版)

(责编:谢倩、乔业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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