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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保山:创新探索“四位一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体系

2019年10月11日15:2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一、背景起因

近年来,保山市始终围绕中央、省委部署要求,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在多年探索压实基层党建责任做法的基础上,2008年研究出台《关于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保山市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等一系列文件,把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目标同订、任务同下、责任同查、工作同奖惩。2009年省委组织部在全省转发了保山市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党的十八大以来,保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2015年在全省率先研究出台《党(工)委(党组)书记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建工作制度(试行)》《党(工)委(党组)班子成员向本级党组织报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度(试行)》《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试行)》《党建工作问责制度(试行)》等“四项制度”,对各级党委(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作出了系统全面的规定,促使各级党组织及成员更加知责、明责、履责、尽责,有效解决了主体责任缺失、过程管理缺位等问题。2018年,创新出台了《关于健全完善“四位一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综合体系的意见》,通过实践,探索出了一套符合保山实际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体系。

二、主要做法

(一)明责知责。保山市坚持以落实责任制为抓手,构建同步谋划、整体部署、一体实施的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抓党建。特别是出台“四项制度”和实施“基层党建推进年”“基层党建巩固提升年”“基层党建巩固深化年”以来,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更加明晰、更加系统。一方面是精心研究制定三类文件。注重从市委层面加强年度基层党建工作的统筹谋划,一次性充分安排部署、分领域有形覆盖,让基层党组织明晰抓什么、怎么抓。如:围绕中央和省委部署的各项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按照“构建机制、责任促动,强化支部、内生驱动,巩固提升、持续推动,打造典型、示范带动”的工作思路,2017年(基层党建巩固提升年)研究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基层党建巩固提升年”的实施意见》《保山市2017年度县市区(园区)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1+15”责任清单》《保山市2017年度市直部门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1+10”责任清单》《保山市“基层党建巩固提升年”重点任务项目清单》和《关于印发实施边境党建等基层党建“八个巩固提升行动”具体方案的通知》(保组通〔2017〕21号)的“1+3+8”指导性文件,即:1个实施意见、3个清单、8个具体方案;2018年(基层党建巩固深化年)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基层党建巩固深化年”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巩固深化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等基层党建“六个巩固深化”具体方案的通知》《保山市2018年度市委常委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1+5”责任清单》《保山市2018年度县市区(园区)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1+18”责任清单等6个清单》《保山市“基层党建巩固深化年”重点任务项目清单》的“1+6+8”指导性文件,即:1个实施意见、6个具体方案、8个清单。另一方面是认真落实三次报告。保山市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围绕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相关精神、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建保障落实、加强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指导检查基层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宣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等10个方面的内容,分三次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即在年初(3月以前)报告党建工作计划、年中(6月)报告党建工作进展情况、年底(12月)全面报告党建工作落实情况,促使党委(党组)增强抓党建的意识,对党建工作常记、常思、常抓,真正做到“上心用劲”,有效防止出现党建工作“一年开几次会,发几个文件”的松散疲软现象。

(二)严管常管。保山市坚持采取会议推进、督查通报、述职评议等方式,层层压实基层党建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履责尽责。一是会议推进。采取常委(扩大)会议、述职评议会议、组织工作会议、组织部长会议、党建分析研判大会、现场推进会、“乡镇党委书记论坛”、组织科长座谈会、视频会等形式,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二是督查通报。2016年,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先后开展集中督查3次,分类督查4次,随机督查4次,列表督查20多次,精准推动工作落实;进行面上通报13次,点对点通报10次,层层传导了压力。2017年,聘请基层党建工作督查员50名,开展定期督查5次,实现市委直接督查75个乡镇(街道)全覆盖,约谈党(工)委主要领导20人次(县区委书记2人),分管领导31人次,反馈问题清单575条,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居后的两个党(工)委综合考评结果从“优秀”降为“良好”。2018年聘请基层党建督查员55名,市县分别开展定期督查4轮、专项检查1次,分层约谈主要领导58人次、分管领导175人次,反馈问题清单3141条。三是督促整改。市委带头,年初研究制定上年度述职评议考核指出问题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完成时限,推动整改落实。市委组织部牵头督促各地各单位认真整改省委、市委督查时指出的问题,并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次轮督查的主要内容,有效防止“查而不改”“河山依旧”的问题。

(三)重点重面。保山市坚持压担子与教方法并重,特殊性与普遍性结合,在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的同时,坚持创造条件、解决困难,坚持示范引领、以点促面,坚持抓细抓小、普遍提高。一是强化工作保障。解决“人”的问题,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全部按正科级配备、乡镇组织委员按副科级配备;市级聘请“基层党建督查员”;招聘村级“党建助理员”835名;选派非公党建指导员762名,从力量上提供保证。解决“钱”的问题,实施集体经济强村工程,3万元以上的村达到89.6%;非公企业党建经费按照“15311”标准进行落实;村、社区党建经费按照不低于3万元、5万元,党员培训经费按照每人不低于50元的标准,由市县财政给予保障。解决“地”的问题,全面建成3724个村组活动场所、4000多个“云岭先锋”党建书架等,从阵地上提供保证。二是实行分片联系。针对基层党建面广量大、点多线长、任务繁重等特点,研究制定《关于建立市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组织工作联系点的通知》,部务会成员分片联系县市区(园区)和“园中园”的组织工作,加强日常指导、强化日常报告,认真抓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日常工作,及时研究联系点的基层党建工作,扎实推动联系点加强支部建设,推动形成人人要抓党建、个个会抓党建、齐力抓好党建的氛围。三是坚持示范带动。保山市连续多年发力积极创建坚持党建示范点。提炼总结了“四高四有四化四十分钟”的示范点创建标准。“四高”即: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谋划、高质量创建、高水平展示;“四有”即:有亮点可说、有做法可学、有实效可看、有经验可推;“四化”即:规范化实施、品牌化建设、创新化实践、示范化带动;“四十分钟”即:建设一条“看10分钟”的观摩路线、规范一套“阅10分钟”的党建台帐、制作一张“观10分钟”的影像资料、形成一份“听10分钟”的经验汇报。2016年底,在中心城区,专题部署涵盖机关事业单位、国企、街道、社区、“两新”组织等领域的20个城市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提出“打造城市基层党建示范群”的理念;2018年结合工作推进情况和乡村战略的实施,在2016、2017年创建的基础上,再次布局40个城市基层党建示范点和30个乡村振兴“党建+”示范乡村,全面放大示范辐射效应。

三、取得成效

保山市注重把多年的探索实践与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深度融合,科学制定并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让考核的“指挥棒”高高举起、重重落下,真正成为“金箍棒”,确保基层党建责任时刻在肩、压实到底。

(一)有言在先。紧紧围绕目标导向、过程导向、务实导向、结果导向、创新导向等“五个导向”,研究出台压实党建责的办法和评价机制,把班子成员责任化关联化,事先规定在全市综合考评结果中降低一个等次,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等,以制度“最严”推动管党治党全面从严。

(二)有章可循。按照“1”项创新工作、“N”项评价指标的构架,分别市直部门、国有企业、教育系统、高校、“两新”组织等领域研究制定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并制定重点任务项目清单,以党建任务指标化清单化,推动党建目标管理分类化精细化,使各级党组织的党建目标更加清晰可行,党建目标管理更加具有针对性,确保党组织书记清楚抓什么,按图索骥把工作重点放到怎样抓上,用心用力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探索创新彰显特点亮点,抓常抓长抓住不放、抓紧抓实抓出了成效。

(三)有据可依。专门研究制定督查通报实施办法,采取不定期随机抽查、聘请基层党建督查员开展定期检查、党建工作材料报表平时纪实、远程视频调研督查系统督查、党建分项指标大数据分析等多种形式,对年度基层党建责任清单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过程分析,并根据督促检查和过程分析结果,按照“好”“一般”“差”三个等次,每季度进行一次评价通报。同时根据通报情况由市委书记、副书记或市委组织部部领导分层约谈相应领导。

(四)有责必究。明确基层党建年度考核得分依据日常督查评价通报的情况进行折算确定,年底不再组织集中考核,变年底的“一锤子买卖”为日常的“全天候管理”。各县(市、区)、园区、市直部门党(工)委(党组)的基层党建考核结果报市考评办纳入综合考核,省属驻保单位党委的考核结果,由市委组织部直接向其上级党组织反馈,形成了“党建抓得好不好、评价考核见分晓”的良好态势。

四、经验启示

(一)要健全完善目标管理体系,确保各级党组织管党有力。坚持目标导向,把党建任务指标化清单化,系统把握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实现阶段目标与长期目标的统一。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分类指导,科学确定可量化、可检查、可通报、可考核、可实现、相关联、有时限的基层党建工作核心指标,并分解成若干具体任务,实行责任清单、项目清单和问题清单管理。每年年初制定本级党组织班子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制定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项目清单,根据日常工作、督查通报、述职评议情况制定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清单。

(二)健全完善过程监控体系,确保各级党组织治党有方。坚持过程导向,把督查推进常态化制度化,系统把握基层党建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实现基层党建工作“全天候管理”。采取现场推进会、点评会、交流会、书记论坛等多种形式,及时检验各地各单位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情况;紧盯责任清单、项目清单、问题清单等核心目标,采取不定期随机抽查、定期检查通报、党建工作材料报表平时纪实、党建分项指标大数据分析等多种形式,对基层党建工作年度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实施督促检查和过程分析,并确定相应等次,适时进行评价通报。

(三)健全完善绩效评定体系,确保各级党组织建党有效。坚持务实导向,把年度考核日常化过程化,系统把握基层党建工作约谈问责情况,实现基层党建工作绩效的科学评定。根据定期督查评价通报的情况实行分层约谈,并将其作为党建工作问责、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结果评定和党组织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每年逐级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现全覆盖。

(四)健全完善结果运用体系,确保党建工作真正成为“最大政绩”。坚持结果导向,把班子成员责任化关联化,系统把握基层党建工作实绩运用情况,实现基层党建工作的结果保证。把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综合分析研判、选拔任用的重要考量,实行综合考评降等次、取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优资格等措施,充分运用基层党建考核评价结果。

(责编:乔业琼、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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