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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现代化: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罗宗毅

2019年10月07日09:17    来源:学习时报

原标题:国家治理现代化: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70年来,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艰苦奋斗,取得了令世界刮目相看的伟大成就”。70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举世瞩目,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国际地位大幅提升,实现了由站起来、富起来向强起来迈进的历史跨越。中国历史巨变的程度之深、范围之广、影响之大,前所未有、世所罕见。取得这样的成就绝非偶然,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独特而显著的优势,中国特色的国家治理之道是一条成功之道。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提升国家治理效能奠定坚实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中国共产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组织动员力执行力强的独特优势。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国家最高政治力量,处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地位。党的领导是搞好国家治理的根本保证,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功离不开中国共产党强大的组织能力和卓越的治理能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最大限度地整合社会资源、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独特优势。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特征决定了广大人民群众在根本利益上的高度一致,我们党有能力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围绕共同目标而奋斗。我国自上而下的严密组织机构,对党和国家经济、社会等重大政策的贯彻执行,能够做到全国上下一盘棋,雷厉风行地统一行动、集中力量办大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人民当家作主,保证人民广泛参与国家治理的独特优势。我国的现有制度安排,能够有效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真正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能够有效保证人民享有更广泛、更现实的权利,能够有效保证人民广泛参与国家治理,使国家治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协商民主、聚焦最大公约数、形成最大同心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独特优势。在中国共产党统一领导下,通过多种形式的协商,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可以广泛畅通各种利益要求和诉求进入决策程序的渠道,可以广泛达成决策和工作的最大共识,可以广泛形成人民群众参与各层次管理和治理的机制,可以广泛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的智慧和力量,使国家治理具有坚实的民意基础和社会基础,从而不断提升国家治理效能。

国家治理效能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一种制度好不好,有没有优势或优越性,不是看它设计得如何完美,而是看它能否给所在国家和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看它在推动发展、改善民生、维护秩序、促进和谐方面发挥的作用如何。国家治理效能是反映制度优势的重要指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需要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需要通过治理效能来实现和彰显。要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把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在诸多衡量国家治理水平和治理效能的标准尺度中,人本、活力、公正、法治是其中的四个重要方面,可以从这四个维度着力,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换为治理效能,以治理效能彰显制度优势。

人本,即坚持以人为本。就是一切从人出发,以人民为中心,把关心人、为了人作为国家治理的目的。为什么治理,怎样治理,都要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是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宏观框架内,充分利用现有的制度、环境和技术等既有条件,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到各类治理实践之中,把尊重人的价值,满足人的需要,维护人的权利,实现人的理想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从制度机制设计和各项治理措施上加以全面落实。

活力,即增强社会活力。社会活力是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重要体现,也是一个国家治理水平与治理效能的直接表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比资本主义制度更有效率,更能激发全体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能为社会发展提供有利条件,更能在竞争中赢得比较优势,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充分体现出来。

公正,即促进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目标追求,也是国家治理必须坚持的重要取向。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人民群众的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不断增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成为全社会追求的最大公约数之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成为国家治理变革的重要方向,也是衡量治理效能的重要指标。只有将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的社会公正制度体系具体化为国家治理实践中的措施和行动,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共建共享社会发展的经济政治文化成果,才能真正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体现制度的优越性。

法治,即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国家的发展进步需要活力和持续的动力,又要保证它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法治为国家的正常运行和活力的释放提供正确的“轨道”和秩序,确保活而不乱、运转有序。依法治国要求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更加注重发挥法治的重要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保障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使人民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彰显社会主义制度的公平正义。

在国家治理的四大价值追求中,“人本”关乎国家发展的目标导向;“活力”关乎国家发展的动力机制;“公正”关乎国家发展的平衡和谐;“法治”关乎国家发展的秩序规范。只有在国家治理中把这四大价值追求落到实处,才能让发展更有质量,让治理更有水平,让人民更有获得感,才能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 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必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不是自然而然地体现和释放出来的,需要通过完备有效的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发挥作用。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也是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必由之路。

完善治理体系。总体而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是有独特优势、适应国情和发展要求的,但还不是尽善尽美、成熟定型的,需要从实际出发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包括加强制度建设,补充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相配套的具体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改革不合时宜和“边际效应减弱”的原有制度;优化制度结构,加强制度之间的相互协调,使国家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具体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治理结构,产生制度合力,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

提高治理能力。治理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充分发挥。治理能力不行,再好的制度也会因得不到有效落实而难以发挥作用。必须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总进程,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提高国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提高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要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工作本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更加有效运转,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更充分地发挥。

理顺治理关系。要进一步理顺政党、政府、市场、社会等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要着力完善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坚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政府和社会多元主体共建共治,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

创新治理方式。必须加强实践探索,创新治理理念、制度、手段、方法,利用德治、法治等多种方式和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科技等多种手段,全面提高治理水平。

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不断发挥和增强我国制度优势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今天,以什么样的思路来谋划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关系根本、关系全局、关系长远的重大问题。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正确把握和处理好以下关系。

一是制度自信与制度创新的关系。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建设和改革的历程告诉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是具有中国特色、明显制度优势、强大自我完善能力的先进制度。对此,我们应当有充分的制度自信。但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同参与激烈国际竞争的要求相比,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全面现代化的艰巨任务相比,我们的制度还存在不足,还没有成熟定型,只有不断推进改革创新,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才能进一步发挥其优越性。要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勇于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发挥更大优势。

二是多元共治与党的领导的关系。国家治理是一项涉及多主体、多领域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相关主体在党的领导下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同推进,以确保国家治理坚持正确方向、形成治理合力。只有坚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才能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切实增强国家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形成集成效应,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如果说治理主体多元化是现代治理文明的共性要求,那么,坚持党的领导则是我国国家治理文明的独特亮点。

三是民主协商与凝聚共识的关系。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协商民主的真谛,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民主协商是为了凝聚共识。广泛凝聚共识,才能以大团结大联合画出最大同心圆,增强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向心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思想基础。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我们要在发扬民主和凝聚共识上“双向发力”,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凝聚全社会推动改革发展的智慧和力量,形成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之势。

四是尊重权利与维护秩序的关系。社会大局稳定,是进行国家治理现代化必不可少的条件。只有在稳定的环境中才能顺利推进国家治理,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只有公众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和不断发展,才能不断增强党和政府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全社会同心协力维护和谐稳定。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使权利成为秩序之下的权利,使秩序以维护权利为目的。要把尊重权利与维护秩序纳入法治轨道,依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种种问题。

五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使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法治是国家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但是,仅靠法治这一手是不够的。法律的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约束。要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为依法治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要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的突出问题,依法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失德行为的惩戒。国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

综上所述,通过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以治理效能彰显制度优势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治理之道。我们坚信,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发展,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不断推进,我们的制度必将越来越成熟,我们制度的优越性必将进一步显现。

(作者系原中央党校教育长)

(责编:乔业琼、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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