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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翔安区:推行“1152”工作机制 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

中共厦门市翔安区委组织部

2019年08月26日09:3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农村各项工作的组织者、实践者和推动者,为强化村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构建和完善村党组织统一领导下的村级组织运行机制,全面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厦门市翔安区于2018年8月在全区推行农村基层组织“1152”工作机制,该机制是翔安区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创新之举。

一、主要背景

厦门市翔安区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2018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反映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不明显,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存在模糊认识,村级组织运行机制不规范,村务监督机制不健全,村“两委”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基本缺失等农村基层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以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精神,结合翔安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在全区农村基层组织推行“1152”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探索“坚持一个核心、明确一个关系、完善五项机制、建立两套清单”的村级组织运行机制(简称“1152”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强化村党组织在农村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提供坚强保证和有力支撑。

二、主要内容及特点

(一)“1152”工作机制主要内容

“1”:坚持一个核心,即坚持村党组织在农村治理体系中的领导核心地位。“1”:明确一个关系,即村党组织与村民委员会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村民委员会要自觉主动接受村党组织的领导。“5”:完善五项机制,即健全完善村务决策机制、村务公开机制、村务监督机制、便民服务机制和激励保障机制,做到有序高效管理。“2”:建立两套清单,即履职清单和负面清单,传递压力,促进村“两委”干部敢于担当、履职尽责。

(二)“1152”工作机制“1+8”制度体系

在《关于在全区农村基层组织推行“1152”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制度框架下,先后配套出台《关于开展达标创星活动深入推进党支部建设规范提升年的通知》《新一届村(居)“两委”干部培训工作方案》《翔安区村“两委”及村级配套组织成员履职清单和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工作的暂行办法》《关于加强村(居)“两委”外出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镇(街)包村(片)干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职责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规范管理机制的通知》,以及各镇街关于村(社区)“两委”干部年度差异化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等8份文件,形成“1+8”制度体系。

(三)“1152”工作机制主要特点

一是坚持了党在农村的领导核心地位,进一步强化村党组织在村级各种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明确了村党组织与村民委员会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村民委员会要自觉主动接受村党组织的领导。三是将党的领导机制和村民自治机制紧密结合,事事处处既体现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又充分尊重和保障村民的自治权利。四是以严格的法定程序、机制保证了村务民主决策和村务公开、村务监督落实。五是规范了村“两委”和其他村级组织成员的日常管理监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六是既有履职清单,又有负面清单,让村干部知道必须做什么、怎样做,不能做什么、有哪些底线不能碰,同时还配套了考核和激励保障机制,有利于进一步调动村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三、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突出政治功能,进一步强化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基层,切实增强村党组织的影响力和掌控力。一是注重在赋予职权上强化。明确村党组织在村级各类组织中的领导地位,建立村委会及各类组织定期向村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接受工作点评和督查的制度,赋予村党组织对各类组织和村干部开展考核评价及日常管理监督的职权。不少村书记反映,有了“1152”,底气足了,腰杆硬了,村党组织的统一领导顺畅多了。二是注重在选优配强上强化。2018年村级组织换届,全区村书记留任47名,新任73名,新进村书记比例达61%,一批素质较低、表现较差的村书记被撤换下来,换届后迅速清退了6名有刑事前科村干部。通过换届,实现村主干“一肩挑”比例超50%,纪检委员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达83%,村民委员会成员党员比例达60.9%,形成有利于村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的组织架构。三是注重在班子建设上强化。通过落实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等制度,健全完善政治学习、业务培训等制度,提高班子自身建设水平。换届以来,已开展专题培训140多场4200多人次,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组织430多人次村主干旁听涉黑涉恶案庭审宣判,开展警示教育。建立区委常委挂钩联系制度,制定落实“一村一策”方案,2018年顺利完成全区12个软弱涣散村居党组织整顿转化。

(二)创新基层治理,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运行机制。针对易出问题环节,精准施策、健全机制、堵塞漏洞、全程监督,促进村务工作变“运行不畅”为“规范有序”。一是打破“各管各”,让村务决策更科学。建立村党组织主导下的村务联席会机制,共谋共商共议农村“三资”管理、工程建设、土地承包、宅基地安排、征地补偿款分配使用、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立项和建设、集体土地转让、保障救助等重大村务,杜绝了过去村“两委”各开各的会、各唱各的调的状况,将坚持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紧密结合,促进村务决策更加科学民主规范。厦门市“一场两馆”建设自2018年底启动征拆工作以来,新店镇相关社区党组织通过落实村务联席会,及时处理涉及村民利益重大事项,推动征拆任务提速提效,仅历时六个月就顺利完成900余户房屋丈量和1700余亩征地工作。二是打通“中梗阻”,让机制运行更顺畅。把村务决策、村务公开、村务监督的程序明确并固化下来,对财务开支、印章管理等事项均建立制度,通过构建程序化、规范化、可操作的村务流程和工作机制,既防止推诿扯皮,又消除风险隐患。明确规定村级财务实行“五签字一说明”,即审批人(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并写明开支用途。建立村委会印章使用管理备案制度,凡涉及贷款、承包、对外签订合同、项目报批等重大事项,需经村务联席会研究同意,并经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及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简称“三签字”)同意后盖章,马巷镇、内厝镇部分村居在此基础上,创新“包组干部+业务审核”办法,进一步消除用章隐患、提高用章审批效率。三是杜绝“空白点”,让监督管理更透明。建立村务督查制度,分别明确镇党委政府、镇包村干部、村党组织的督查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内厝镇研究制定《落实“1152”工作机制专项巡查工作方案》,推动工作末端落实。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独立行使监督权。积极借助新媒体打造村居务公开监督平台,大嶝街道创新推出“阳光大嶝”微信公众号,新圩镇依托“新圩嫂”微信公众号,实现了公开监督从“墙面”到“指尖”。健全完善村干部坐(值)班制度,每天安排至少1名“两委”干部到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坐(值)班,不少村居还实行全日制坐班,百姓办事更便捷。新圩镇各村居全部配备指纹人脸识别打卡机,运用科技手段,促进村干部坐(值)班制度落实。

(三)明晰规矩底线,进一步树立村干部担当作为导向。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既关心优待,又严格管理,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一是实行清单管理。根据翔安区村(居)干部的岗位特点和履职要求,科学确定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两委”班子其他成员和村级配套组织成员等管理对象。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组织建设、乡村发展、服务群众、廉洁自律等方面,制定47条履职清单。紧扣党组织建设、遵守纪律规矩、公道办事、担当作为、民生发展、任职资格否决性条件等六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49条负面清单。各镇街围绕落实“两套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制定村(居)“两委”干部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完善了村干部履职及日常行为的标线和底线。二是注重正向激励。增加财政年支出超2000万元用于提高村居干部报酬待遇,其中,农村主干年人均增加2.38万元,增幅54.1%,城市社区主干年人均增加2.8万元,增幅45.2%;“一肩挑”人员按照相应正职岗位的1.2倍标准发放月工资或补贴;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年人均补贴1.4万元。为体现优绩优酬,建立定期增资和差异化绩效考核机制,将“两委”干部工作情况直接与年终绩效挂钩,设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分别按照基数的150%、100%、50%、0%发放年度考核奖,实现奖优罚劣。村干部纷纷表示,上级这么关心,一下子提高这么多待遇,没有理由不把工作干好。三是强化反向鞭策。各镇街党委(党工委)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及村级配套组织成员出现负面清单情形的,在调查核实基础上,视情节轻重,相应作出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停职、降职或免职等组织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依纪进行处理,如:村居干部直接或间接插手、参与本村工程承包建设,经调查属实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连续两年不合格将给予免职或辞退,切实改变过去村干部“选上干一届,届中都不动”的现象。换届以来,已有9名村干部因工作推进不力的被约谈警示。

在“1152”工作机制作用下,全区村级组织工作运行更加顺畅,广大村居干部精气神得到有力提振。2018年四季度以来,在村居干部的示范带头、积极配合下,全区重点项目征地拆迁进展顺利,不少项目提前交地,全区GDP、固投等多个发展指标排名全市前列。2019年上半年,全区11项经济指标中,有8项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个指标增幅排名全市第一,4个指标增幅排名全市第二;执法工作满意率和扫黑除恶好评率均排名全市第一;成功打造了大帽山、大宅乡村振兴市级重点示范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度全市领跑。

四、几点启示

(一)农村发展建设要坚持农村党组织的核心地位不动摇。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1152”工作机制,处处强调和维护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让村级党组织腰杆更硬、底气更足,进而理直气壮地全面领导,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在制定政策和推进工作中,应当注重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得到贯彻落实,把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落到实处,形成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二)农村基层治理要坚持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制度带有全局性、稳定性,能够管根本、管长远。“1152”工作机制,抓住村务决策、公开、监督以及村级财务支出、村委会印章管理等农村基层治理薄弱环节,着力在顶层设计、建章立制上下功夫,立下长期遵循的规矩。实践证明,只有通过刚性的制度制约,才能清除滋生问题的温床;只有把务实管用的真招实策固化好、落实好,才能推动农村基层治理不断迈上新台阶。

(三)农村干部管理要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是各级党委政府职责所系,也是工作重点。“1152”工作机制既强调实行清单管理,又注重落实待遇保障,通过正向激励、反向鞭策,较好地解决了少数村干部庸、懒、散、软等问题。实践证明,只有划清职责、明晰底线、完善监管,才能让村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只有赏罚分明、保障到位,才能有力调动村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激情干劲。

(责编:乔业琼、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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