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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清风唱“高调” 工作再“升级”

2019年05月24日08:43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近日,包头市青山区纪委监委印发《青山区2018年度“清风干部”“清风干部标兵”“清风示范岗”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在去年开展2017年度街镇(农村、社区)“清风干部”“清风楷模”评定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又启动2018年度民生领域“清风干部”“清风干部标兵”“清风示范岗”评定工作。清风唱“高调”,工作再“升级”。新一轮评定工作,坚持“扬清风”与“树标杆”相结合,工作亮点特色更突出,干部群众反响更强烈。青山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评定范围更“贴心”。本轮评定工作,把开展“清风干部”“清风干部标兵”“清风示范岗”评定的范围,确定在教育、卫健、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司法行政5个与民生方面密切相关的领域。各单位重点在全体机关干部职工、所属机构(二级单位)班子成员和环节干部中开展“清风干部”“清风干部标兵”评定工作。这样的话,“清风干部”“清风干部标兵”“清风示范岗”的正向激励和带动引领作用所带来的效果,更容易让群众感受到,更容易产生良好社会效应。

评定项目再“升级”。在总结上一轮在10个街镇开展“清风干部”“清风楷模”评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本轮推出“升级版”,增加了“清风示范岗”评定项目。在窗口部门、一线岗位推选便民举措实、社会满意度高、群众反映好的“清风示范岗”,推选“清风示范岗”的窗口部门、一线岗位的“清风干部”比例要求达到100%,岗位人员业务能力强、工作效率高、服务意识强、作风形象佳。“清风干部”“清风干部标兵”“清风示范岗”,人岗双向评定,清风相得益彰。

评定程序有“章法”。各参评单位党委(党组)唱主角,申报、审核、评定必须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党委(党组)讨论研究《2018年度“清风干部”初审名单》,并从中推荐2名“清风干部标兵”;从符合条件的窗口部门和一线岗位中研究确定“清风示范岗”。派驻纪检监察组出席会议参与讨论研究并发表意见。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组织人社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审计部门及个人诚信管理部门等对“清风干部”进行联合审核。

动态管理双“退出”。对“清风干部”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荣誉称号清风永驻。2017年度评定的“清风干部”,因岗位调整或退休等情况不在评定范围,由所属单位逐一筛查核对,按照规定程序予以“自然退出”;依据纪委监委、公检法等职能部门提供的2018年度违纪违法、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相关信息逐一审查,对不符合评定标准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予以“审查退出”。退出名单注明退出原因,分类向区“清风干部”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田伟 田芳 尹兆书)

(责编:闫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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