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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嵩明:“党建+”三步走,实现“河长制”转“河长治”

2019年05月13日17:1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基层党建与河长制双提升”工作开展以来,嵩明县以河(渠)库塘功能永续利用为目标,以“党建+”为抓手,强化基层党建引领力度,加深工作融合度,推动基层党建与河长制工作同频共振、同步发力。

党建+责任,重规范强提升。一是印发《嵩明县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基层党建与河长制“双提升” 工作的意见》,切实构建县、镇、村“三级河长四级治理”责任体系,细化清单,明晰职能职责,抓好本领域“双提升”工作实施,确保执行有力、执行到位。二是压实党组织“领头雁”职责,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明确各级河长是同级基层党建与河长制“双提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把“双提升”工作纳入党建考核、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和个人年度考核。三是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辖区河流区域划片分包由各基层党组织负责,将河道划分为若干党员责任区交由一名或者多名党员负责,在河道流经村(社区)辖区内吸纳思想好、素质佳、威望高的老党员作为嵩明县“一江八河”的义务监管员,在河沙清理、垃圾清扫、定期巡查、宣传引导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党建+活动,重引领强带动。一是与党员培训教育相结合。把河长制工作纳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在“5+X”支部主题党日中加入河道治理和水环境提升内容,广泛开展全面深化河长制的主题党日活动。同时,把河长制工作纳入“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学习内容,使广大党员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二是与志愿活动相结合。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乡村振兴,积极发挥党员志愿者、巾帼志愿者、青年志愿者作用,在重大节日节点,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宣传、环境卫生整治、河道清淤等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不断提升河道保护意识。三是与品牌培育相结合。通过整合资源,结合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打造一批“双提升”示范点,选树一批示范标兵。在流域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两新”组织领域精心培育基层党建示范点,着力培育一批创建标准高、水域生态环境优、示范辐射作用强、带动引领效果好的党建品牌。

党建+督查,重长效强实效。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嵩明县河长制联席会议制度(试行)》《嵩明县县级河长日常巡查制度(试行)》《嵩明县县级河长述职制度(试行)》等制度,扎紧制度“笼子”,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职能职责,为高效推进提供制度保障。二是监督作用发挥到位。党建督查与人大、政协的监督职能充分融合,将河长制工作情况纳入监督范围。强化职能部门的跟踪问效作用,紧盯项目工作推进情况。重视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责任部门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出现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依规追究责任。三是督查成果有效运用。及时通报反馈督查结果,抓好清单式、问题式整改,对整改情况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存在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形成长效督查机制,提高督查实效。

(中共嵩明县委组织部)

(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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