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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淳区:推行“三项机制”激发干部积极性

2019年02月28日16:5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近年来,高淳区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坚持选拔任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识别干部、评判优劣、奖惩升降的重要标准。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全区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高淳区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实施办法》、《高淳区进一步健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机制的具体实施办法》、《高淳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1+3”文件,进一步推行能者上、错者容、庸者下“三项机制”向纵深发展,激励干部增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发挥“三大作用”,促进“能者上”。综合运用选拔任用、考核奖励等方法,让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得褒奖、获重用。发挥选拔“风向标”,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基层一线经过锻炼、实绩突出的干部;通过建立“四个一线”干部培养选拔链条,正向激励让干部“想干”。近年来,先后选派年轻干部到“四个一线”培养锻炼83人次,从中提拔重用区管领导干部9人。发挥考核“指挥棒”,评先评优向受到上级表彰、处于基层一线的单位倾斜,2017年度,93名区管干部经过个人述职、民主测评、区委常委会研究等程序,被确定为年度优秀等次。发挥教育“推动器”,每年有计划地举办专题培训班,近年来,组织区管正职干部赴延安、井冈山等地专题学习培训,每年集中培训区管干部4000多人次;落实组织部长谈心谈话制度,做到区管正职每年约谈一次、区管副职每两年约谈一次。

聚焦“三个把握”,实现“错者容”。出台《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树立支持实干、鼓励创新的鲜明导向。把握容错纠错原则,准确把握“三个区分”要求,树立干事创业鲜明导向,坚持容错与纠错相结合,在容错基础上做到有错必纠、有过必改,最大限度避免犯错、减少出错。把握容错纠错界限,把握容错的6个条件8种情形,对符合容错条件、属于容错情形的,可以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分处理。对于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或造成实质性重大损害或严重负面影响的,不予容错。把握容错纠错程序,容错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工)委(党组)按照申请、核实、认定、反馈等程序负责实施,客观公正评价出现的问题错误。

突出“三个强化”,倒逼“庸者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难点是解决干部能下的问题,整治不作为的“太平官”。强化监督管理,建立“一月一评”效能亮榜工作机制,近年来针对审批超时限、项目拖进度等25种行为,对36家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亮红、黄灯警告120多件次。结合区管班子和干部考核考察,开展区管干部“为官不为”专项评议。强化能下范围,进一步明确了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问责追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调整不能正常履职、违纪违法免职干部等能下情形,做到对庸官、懒官、太平官真正亮剑。强化整治力度,认真落实提醒、函询和诫勉制度,对17名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坚持“不换状态就换人”,切实加大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区管干部的调整力度。

(南京市高淳区委组织部供稿)

(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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