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华
2019年01月30日12:38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党组织的功能定位、职责任务等,对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作出了“顶层的制度设计”,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阶段,农村人口流动更加频繁、社会结构更加多元、组织形式更加多样、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出现领导力弱化、后劲不足等薄弱环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解决新矛盾新问题,农村基层党建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改进提高、不能停滞不前。
农村处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最末端,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一刻也不能放松。要优化村“两委”运行机制,制定村“两委”运行规则,明确“两委”职责清单,理顺领导体制,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进一步加强村党组织对村级各种组织的统一领导,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落地生根。
当前,农村发展环境发生巨大变化,农村组织化形式日益多样,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以及土地托管等各类农民社会组织、农业服务组织大量涌现。要主动适应农村的新情况新变化,优化组织设置、强化服务功能,把支部建在新经济组织上、建在新社会组织上,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辐射带动作用。
随着农村基层党组织成员的变化和形势发展,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也在不断演化。要持续深入整顿农村软弱涣散党组织,已经整顿完成的要跟踪问效、防止反弹,效果不明显的要加大力度、深化整改。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党组织班子配备不齐、村级管理混乱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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