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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四川成都编制《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规范操作手册》

2019年01月04日17:07    来源:人民网

近日,成都市委组织部编制了《成都市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规范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手册》从民主生活会的目的意义、主要对象、会议主题、召开时间、总体要求、基本环节、会前准备、召开步骤、会后整改、检查指导10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规范的要求。

《手册》明确了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对象并明确要求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一般由上级党委(党组)统一确定或者由领导班子根据自身建设实际确定并报上级党委(党组)同意,原则上上级党委(党组)统一确定的主题不得更改。

《手册》明确,民主生活会召开前,领导班子要进行专题研究,认真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明确会议主题、会议时间、学习内容、主要议程及相关要求等。结合落实成都市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十项制度”,通过个别访谈、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开通网络信箱、开展“第三方”调查等“面对面、背靠背”方式,征求本单位干部职工、“两代表一委员”代表、服务对象代表等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征求到的意见,要进行分类汇总,原汁原味反馈给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本人。

《手册》提出,党员领导干部要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聚焦中央和省委、市委明确指出的突出问题,结合本地本单位本系统实际,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从工作问题中透视作风问题,从共性问题中查找个性问题,从班子问题中认领个人问题,从身边问题中反思自身问题。

《手册》明确,领导班子成员都应按规定参加民主生活会,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5日内,应向上级党委(党组)上报会议情况和会议记录,并报送上级纪检和组织部门。

民主生活会结束后20日内,应通过召开情况通报会、印发文件等形式,向本单位干部职工、下级党组织、“两代表一委员”代表、普通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代表等,通报会议有关情况、整改事项清单以及上一次民主生活会整改事项落实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在整改落实方面,要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任务清单制度,针对性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等,实行台账管理,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5日内报送上级纪检和组织部门备案。

(责编:高巍、黄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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