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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市为117名干部澄清失实检举
窝心几个月,“闷疙瘩”解开了!

王明峰   舒 坤

2018年11月27日08:18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关于贫困户胡孝虎反映有村干部克扣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其反映问题是因为政策调整,本人对政策了解不清楚造成的,反映不属实,现给予公开澄清,希望大家不要对村班子有误解。”不久前,在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摩尼镇田义村党群服务中心院坝内,该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朱仁礼向近30名村民公开说明情况。

藏在心里8个多月的“闷疙瘩”终于被解开,田义村党支部书记张本胜等村干部如释重负。

几个月前,田义村贫困户胡孝虎到叙永县纪委监委反映情况:“同志,我们村的干部克扣了我一万多元的危房改造补助款,请你们为我做主……”

接到信访举报后,由叙永县纪委监委牵头,摩尼镇纪委配合成立核查组,开展对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工作。经查,胡孝虎享受的是2015年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按照规定,D级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2.02万元/户。从2016年开始,补助标准才提高到3.8万元/户。

“当时不相信村上的解释,错怪了村干部,对不住他们啊。”叙永县纪委监委核查组人员在对该信访问题进行当面答复时,贫困户胡孝虎说。“当时被检举控告,真是有点想不通,但现在心情舒畅多了,以后更要做好解释引导,减少这样的误解。”村委会主任张雷告诉记者。

“通过公开澄清的方式,为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诬告、错告。”据泸州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邓修贵介绍,今年,该市出台《检举(控告)失实澄清保护制度暂行规定》,对如实检举(控告)的,应当给予鼓励和保护;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有关机关正常工作的,应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截至目前,泸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先后采取召开澄清会、出具说明通知、向党组织通报等方式,对117名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干部进行澄清正名。

《 人民日报 》( 2018年11月27日 11 版)

(责编:谢倩、黄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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