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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玉林:推行社会组织“双孵化”制度助力社会治理创新

中共玉林市委组织部、玉林市两新组织党工委

2018年10月24日10:59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一、背景与起因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专门出台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党的十九大党章增写了在社会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功能定位和职责任务的内容。社会组织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领域,在参与社会管理、改善社会治理结构、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社会组织各方面发生深刻变化,由此带来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环境、对象、方式发生深刻变化,如何坚持与时俱进,使党建工作始终与社会组织发展的要求相适应,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功能作用,共同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成为各级党委政府亟需破解的重大课题。

玉林市位于广西东南部,下辖8个县(市、区),总人口724万,中心城区及城镇人口达337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47.5%,目前,全市列入党建基数的社会组织共有878家,社会组织党组织588个,覆盖社会组织733个。近年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要求,玉林市率先进行探索,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为引领,探索推行社会组织与党组织“双孵化”制度,依托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引领和带动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在“双培育”(培育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基础上,探索“双承接”(承接部分党委指导职能、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功能,成为推进社会组织及其党组织双孵化的新平台,社会组织及党组织服务社会的新阵地。社会组织“双孵化”的生动实践为全国各地特别是中小城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供了一个可借鉴、可复制的创新模式。

二、做法与经过

玉林市围绕社会组织及其党组织的孵化与提升,创新工作举措,完善工作机制,探索推行社会组织和党组织“双孵化”制度,努力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作用。

(一)强化顶层设计,完善社会组织党建整体架构。玉林市按照“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条块结合、分片兜底”的要求,率先建立了市社会组织党委,并指导县(市、区)成立社会组织党委,把本级的社会组织党组织统一纳入社会组织党委管理,并依托社会组织党委成立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同步建立孵化中心党支部。在具备条件的业务主管部门成立社会组织党总支部,归口负责本领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构建“组织部门牵头抓、民政部门具体抓、业务部门配合抓、社会组织自觉抓”的“四位一体”党建工作管理体系,推动社会组织与党组织建设整体谋划、同步推进。同时,坚持条块结合,成立以组织、宣传、统战、民政、教育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合力解决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与业务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形成了上下贯通、部门协作的两新党建工作新格局。

(二)坚持同步培育,发挥“双孵化”制度作用。近年来,玉林市的社会组织大量涌现、蓬勃发展,呈现出发展快、种类多、领域广,动态性强的特点,相比传统领域党建难度更大。针对这一现状,玉林市探索推行社会组织与党组织“双孵化”制度,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与业务发展同步增效。一方面,依托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孵化社会组织。聘请社工及专家,对新成立的社会组织提供个性化辅导和培训,从注册引荐、项目申报和财务托管等方面进行“初创期”孵化;社会组织正常运转后,从能力提升、创业支持等方面进行“成长期”陪伴;社会组织发展壮大后,从政府职能转移承接、公益慈善项目、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进行“成熟期”合作,将一些涉及政府职能的公益慈善和社会治理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改由社会组织承接办理。另一方面,依托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党支部孵化社会组织党组织。对没有党员的社会组织,把社会组织负责人和表现优秀的成员发展为党员,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对规模较小、党员较少的社会组织,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便于活动”的原则,建立联合党支部;对实力雄厚、影响力强,具有三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社会组织,单独建立党组织。每季度开展一次排查摸底,对群众欢迎、有发展潜力的“萌芽型”“初创型”和“支持型”社会组织,采取送活动场地、送启动资金、送人才培训等方式,吸引入驻孵化中心。始终坚持“双孵化”工作制度,对入驻社会组织的注册引荐、创业扶持、党建引领等进行指导,积极把受群众欢迎、有发展潜力的“萌芽型”“初创型”社会组织,培育成发展能力强、社会关注度高、会员较多、党建基础好的社会组织。目前,玉林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已进驻社会组织共12家,全市共孵化社会组织44家,社会组织党组织22个。

(三)持续集中攻坚,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通过孵化中心党支部帮助没有党员的社会组织培养发展党员,同时,大力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党员找党员的“三找”活动,引导“隐性党员”“口袋党员”亮明身份;同时,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党员发展指标, 帮助规模较小、党员较少的社会组织顺利发展新党员。每年集中力量开展“百日攻坚大行动”,采取单独组建、片区联建、行业共建、挂靠组建、派驻帮建等方式组建社会组织党组织,按照“四有”目标和“六有”标准规范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精准做实党组织名册、党员名册等“四本台账”,推动党组织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对暂未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社会组织,在全市范围内通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选派“第一书记”、党建工作指导员,指导他们建立工会、共青团、妇联,通过结合本单位工作创新载体,开展宣传教育、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入党对象等工作,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有利条件。同时积极整合社会组织临近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资源,为社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提供公用场所和共享设施。目前,全市尚未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社会组织100%实现了党的工作全覆盖。在抓规范化建设基础上,深入推进示范点建设,通过出台6大类32条建设标准,分层级、分梯次打造,注重跟踪培育,引入“星级化”管理的动态管理模式,严格落实两新党组织防瘫预警机制,确保通过“双孵化”培育出的社会组织和党组织提质增效。

(四)充分整合资源,助推社会组织释放社会效益。玉林市致力将社会组织孵化中心打造成社会治理深化改革的重点项目和创新载体、公共服务平台,整合政府、社会组织、基金会、企业、金融机构、媒体等多方资源,成为社会组织发展的成长加油站、创意梦工厂和综合服务MALL(服务平台)。同时,通过市县两级社会组织党委,将民政、教育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散掌握的公共服务资源,集中打包、精准投放到党建工作开展好的社会组织,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2017年6月,玉林市专门投入经费55万元,引入社会组织发展管理合作机构——广西现代东盟教育研究院与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联合协作,助力玉林市社会组织发展和管理工作跨越发展。通过推进“政社”“企社”“融社”和“社社”的联合互动,实现政府职能转移对接、企业社会责任对接、金融信贷服务对接、公益慈善项目对接,构筑起一个主体多元、服务完备、资源丰富的公益生态圈,促进资源共享、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在改善民生福祉、创新社会治理、精准扶贫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实现政府职能主动转移,社会组织及时接力,社情民意多方反馈,创新项目应需而生,优秀人才蓬勃成长。同时,探索建立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培育和社会工作现代化“三社联动”机制,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不断激发组织活力。

三、成效与反响

玉林市推行社会组织“双孵化”制度,开辟了社会组织与社会组织党组织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共治共享的新路径,推动了社会组织和党组织同步发展。

一是提升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服务水平。玉林市推行社会组织“双孵化”制度以来,围绕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提升社会组织能力这一核心目标,协助登记“草根”组织5个,举办各类能力建设培训5次,累计培训超过600人次,协调入驻机构合作开展公益活动123次,举办各类成果展示、公益演出、交流会议11次。切实发挥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在孵化培育、能力建设、登记辅导、交流咨询、人才实践、成果展示等方面的作用,入驻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得到了提高。孵化中心的成功经验引来了省内外40多批考察团前来取经,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近年来,玉林市活跃在社区的各类社会组织达到1582个,服务内容涉及扶老助残、妇儿关爱、扶贫助弱、法律服务、文体活动、绿色环保,活跃在社区管理服务的方方面面,充实了社区力量,推动了社区和谐建设。比如,玉林市律师行业党委通过开展“法在身边?进校园”活动,组建党员律师讲师团,到全市各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举办法制讲座,并在全区率先建立了政府、学校、社会多层面指导、多角度合作、多方面受益的玉林市创新青少年学法守法用法“三位一体”法律教育示范基地。目前,党员律师到21所学校举办普法讲座390场,参与学生5万多人次,校园安全环境进一步改善,无恶性校园犯罪发生。

二是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依托市、县两级社会组织党委和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大力推行社会组织与党组织同步孵化、同步指导、同步发展的“双孵化”制度,统筹资源、集中力量,不断提升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水平,逐步实现了“社会组织发展到哪里,党的组织就建到哪里,党的工作和党组织活动就开展到哪里”的目标。同时,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促进社会组织中党务工作者、党员和业务骨干之间的有效转化,发展壮大社会组织党员队伍,促进了党员在社会组织中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提升了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

三是实现了公益创投项目“资源联享”。为力挺社会组织在社区聚集孵化,今年以来,玉林市持续孵化13个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服务项目,共给予15万元公益创投资金支持,帮助社会组织发展壮大。13家社会组织围绕扶老助老、扶残助残、扶贫助困、社工服务、社区公益等内容开展服务,进入东明、镇忠、南江、竹美、名山、江岸、东岳、东成等社区开展公益活动,这种项目孵化形式在全市尚属首创,成为创新社会治理的又一亮点,实现了“社会力量参与,治理方式改进,社区服务功能提升”的目标。比如,今年玉林市蒲公英之家党支部启动“生命线”—— 关注地贫,与爱同行项目,在社区广泛开展地贫知识宣传活动,让居民了解地贫、预防地贫;玉林市幸福社工党支部在东明社区、东明小学启动“青少年红色信仰”励志教育活动,通过禁毒宣传、道德演讲、形体纠正、文明礼仪培训等,为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

四是助推了脱贫攻坚和精准扶贫取得实效。近年来,玉林市团结带领广大社会组织从履行社会责任、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高度出发,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社会组织党员志愿者立足本职、结合实际,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产业帮扶、就业帮扶、人才帮扶、公益帮扶以及传授实用技能、志愿服务等方式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有300多家社会组织助力脱贫工作,帮扶总资金达360多万元,帮扶贫困户130多户,资助贫困学生近250多人,帮助320名贫困户解决就业问题。

四、经验与启示

(一)明确社会组织各阶段“孵化”目标,是做好社会组织“双孵化”工作的重要前提。早期通过入壳孵化模式,为社会组织提供软硬件服务,合理制定孵化周期进行孵化培育、扶持,直到社会组织拥有“造血”功能。社会组织“孵化”出壳后,提供优质公益项目“反哺”公众,并引导带动新的社会组织成长,逐步形成一个公益服务的良性生态圈。

(二)不断扩大“两个覆盖”,是做好社会组织“双孵化”工作的重要基础。在孵化社会组织的同时同期培育党组织,引领正确发展方向,保证社会组织不跑偏。根据从业党员分散聚集、流动性强弱等具体情况,因地制宜采取灵活的方式抓组建,理顺组织关系,有效把各行业党员集聚起来,推动社会组织“两个覆盖”形成“串点成线、连线成面”的良好格局。

(三)加强人财物保障,是做好社会组织“双孵化”工作的重要保证。着力建立健全各项工作保障,整合力量共同解决人力、经费和场所保障不足的问题,不断运用现有党内资源、积极调动行政资源、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并提高资源配置的使用率,建立多元化的人财物等投入机制,确保了“双孵化”工作有力量、办事有经费、活动有阵地,保证了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有效发挥。

五、探讨与评论

下一步,玉林市将继续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为基础、增进群众福祉为目标,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积极探索提升社会组织与党组织“双孵化”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一是探索如何以“双孵化”促基层治理体制改革,构建简约高效的社会治理新模式。二是探索如何激发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内在动力和创新能力, 发挥党建品牌的影响力和推动力。三是探索如何深入推行“党群服务联盟”模式,健全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机制。如此,才能更好地提高社会组织成员对党组织工作的认同度,营造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合力氛围与制度文化生态,有效增强党组织工作的影响力与辐射力、渗透力,进一步提升服务群众水平,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责编:黄瑾、乔业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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