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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山区出台“1+5”激励政策 让干部创新担当有劲头

2018年09月19日10:23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原标题:让干部创新担当有劲头

为建设一支充满激情、富于创新、勇于担当的干部队伍,上海金山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市委关于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近期出台激励干部“1+5”文件,即1个总的实施意见和5项配套制度措施,着力健全干部工作体系,打出加强组织建设、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的组合拳。

该区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在金山“两区一堡”建设中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从提高政治站位、树立鲜明导向、完善激励机制、从严监督问责四方面着手,真正实现保护担当者、支持干事者、宽容失误者、问责不为者、惩戒违纪者。及时发现、合理使用在改革发展实践中大胆改、大胆闯、大胆试的干部,在执行急难险重任务、面对困难矛盾时敢啃硬骨头、敢于动真碰硬的干部,着力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创新担当的气势和劲头。

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该区还配套制定完善了关于年轻干部培养、容错纠错、能上能下、谈心谈话、关心关爱等5项制度措施,不断激励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

制定《关于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提出以大力发现培养为基础,以强化实践锻炼为重点,推进年轻干部交流任职和挂职锻炼,鼓励干部多层次、多方向和跨领域、跨行业交流,选派干部到上级部门、毗邻地区、区重点工作领域、基层一线岗位及对口支援帮扶地区接受历练,让干部在实践中增强全局观念和群众观念,不断拓宽视野、补齐短板、增长才干。

为了从政治上激励干部,制定《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明确容错情形条件,规范容错实施程序,建立调查分析机制,对干部的失误错误进行综合分析,对该容的大胆容错,不该容的坚决不容;强化容错结果运用,对给予容错的干部,客观地进行考核考察,公正合理地选拔任用;对存在过失或失误的干部,健全纠错改正机制;对反映问题失实或受到诬告的干部,完善澄清保护机制。

着眼从反向鞭策干部,制定《关于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实施办法》,提出要综合运用巡视巡察、考察考核、检查督查、经济责任审计、作风评议、举报受理等结果,对发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市委、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不坚定不全面不到位等问题,及时跟进,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根据具体情节,该免职的免职、该调整的调整、该降职的降职,使能上能下成为常态。

进一步从思想和身心上关心关怀干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干部谈心谈话的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关心关爱干部的规定》,全面掌握干部的思想政治状况、工作和身心健康等情况,真诚、主动地为干部排忧解难,最大程度地激发和保护干部的工作热情。(通讯员 何峰)

(责编:谢倩、黄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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