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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出台意见:党建责任入制度扛肩上

2018年08月08日10:49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原标题:党建责任入制度扛肩上

近期,黑龙江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的意见》,从制度和机制层面,对地方党委和部门党组(党委)、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提出明确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抓党建工作责任。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要把抓党建作为主业,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用党建工作引领其他各项工作开展。地方党委常委会、部门党组(党委)会每年要向全会、部门党组(党委)扩大会和上一级党组织专题报告1次抓党建工作情况。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重点问题,落实推进措施,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每年至少听取1次分管领域党建工作情况汇报,推动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坚持在基层一线研究解决党建工作突出问题。健全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党委(党组)成员结合工作分工建立基层党建联系点,特别是要在党组织力量比较薄弱、工作难度大的地方建立联系点,每半年至少到联系点调研指导工作1次。建立党建工作定期调研制度,围绕党建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一线及时了解新情况、掌握新动态、发现新问题,建立党建工作问题清单,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思路和对策措施。实行党建工作半年交办制度,每半年以现场办公会或联席会议等方式研究解决党建工作实际问题,督促党委(党组)成员经常深入基层指导工作。

建立党建工作常态化检查督导制度。实施专项督查制度,定期督查各级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解决党建工作突出问题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实施重点项目巡查制度,针对年度党建重点工作和阶段性任务,采取调研走访、随机抽查、暗访调查、集中巡查等方式开展督查;对党建考核排名靠后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和部门每年要重点开展专项巡查。实施专门约谈制度,对党建工作不重视、不落实、不达标、完不成任务的,随时约谈党建工作相关责任人员。

严格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和责任追究。完善考评办法,健全指标体系,科学设定标准,增强考评的针对性、实效性、系统性。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的导向,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年度党建工作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年度考核才可确定为优秀;评为一般等次的,对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提出整改要求、跟踪问效;评为较差等次的,对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问责。(通讯员 龙组轩)

(责编:谢倩、黄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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