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党建

做好党务公开工作的基本遵循

2018年07月30日08:17    来源:光明日报

原标题:做好党务公开工作的基本遵循

7月26日,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干河陈乡三里桥村的党员通过村党务公开栏观看该村党务公开情况。尤亚辉摄 光明图片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2017年底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是做好党务公开工作的基本遵循,充分彰显了我们党的‘四个自信’,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具有重大意义。”日前,中央党校党建部副主任、党章党规研究中心副主任谢峰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1.党务公开是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

谢峰说,《条例》的出台是我们党管党治党实践和理论的经验总结。近年来,我们党在推动党务公开方面已取得显著进展。党务公开是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我们党发展民主的路径是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结合,以自下而上为主,基层是党务公开探索的起点,但近年来中央的党务公开颇为引人注目。

比如,近年来,中央纪委公布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和数据;中组部每年发布关于党组织和党员最新数据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公报”;党的十九大期间首次设立党代表接受采访的“党代表通道”等。为规范实践,中央和地方也出台了一系列党务公开的法规制度。

2007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党务公开的规定首次载入党章,为相关制度出台提供了根本遵循。

“此后,《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等党内法规出台。”谢峰说,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对党内法规制定进行了“顶层设计”。作为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的《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提出,要“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增强党内生活透明度”。2017年,首部党务公开的主干法规《条例》出台。

2.党务公开工作全面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轨道

《条例》对党务公开作出全面规定,标志着党务公开工作全面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轨道,为新时代提升党务公开的质量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谢峰说,在公开内容和范围方面,规定公开内容限于两个基本方面,一是对外的党的领导事务,二是对内的党的建设事务;同时并非公开所有党务,一般可公开,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公开,依规不宜公开的事项也不公开,体现了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立法精神;此外还列举了各级各类组织的公开内容,并要求编制党务公开目录,这有助于内容公开的全面落实。在范围方面,根据党务与党员和群众的关联度确定了由大到小四种公开范围,即向社会公开;在全党公开;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公开;对特定党的组织、党员和群众公开。合理确定范围有助于回应党员群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监督、促改进。

在公开程序和方式方面,规定凡列入目录的事项根据程序及时主动公开,程序包括提出、审核、审批和实施环节,每环节都明确责任,使相关部门充分负责。在方式方面,强调党内与党外相区分,党内公开方式相对传统,一般采取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局域网发布等形式;党外公开采取传统与现代结合,其中重视发挥“互联网+党务”优势,并强调优先用党媒发布;对特殊公开方式作规定,强调建立完善党委新闻发言人和例行发布制度;强调统筹使用公开的载体平台。

在党务公开参与形式方面,强调运用多种形式拓展参与广度深度,包括党员旁听党委会议、党代表大会代表列席党委会议、党内情况通报反映、党内事务咨询、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其中,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是首次引入中央党内法规,属于重大制度创新。

在党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要建立健全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党委分级负责、各部门各单位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确保方向正确、责任到位。在工作机制上建立健全保密审查、风险评估、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论引导、舆情分析、应急处置七方面机制,形成环环相扣的党务公开工作链条,以管理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

谢峰还表示,在监督追责方面,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报告、考核评议、督查、问责等制度,以传导压力,推动落实。“其中,考核和问责尤为关键,考核是指挥棒,党员群众应在考核评议中发挥重要作用。问责同样重要,教育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违者必究,形成制度威慑力”。

3.对于党的领导、发展民主和制度治党具有重大意义

谢峰说,《条例》的颁布具有重大意义,主要体现在:

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党的领导,这就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条例》指出,党务公开遵循的首要原则是坚持正确方向,坚持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的要求贯彻到党务公开全过程和各方面。党的领导需要组织保证。为此,《条例》规定,各级党委在党务公开工作中承担领导责任。

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民主的重要内容。党务对内公开是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调动全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由于党员民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基本方式,推进党务公开可激发党员的监督热情,推动党内监督向纵深发展。党务对外公开则是实现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有机结合,动员群众参与党务,让人民监督权力,确保干部履职尽责。党务公开有利于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也有利于提升党的号召力、凝聚力和公信力,组织动员人民群众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形成最大党群“同心圆”。

有利于落实制度治党的要求。制度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准则、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为主干,由各领域各层级党内法规制度组成的有机统一体,包括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4大板块。其中,党务公开属于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中的主干法规。在党规中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条例》出台,为党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因其推动权力运行公开化透明化,形成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成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的重要安排,同时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相辅相成,对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有重要意义。

4.确保《条例》真正落到实处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条例》施行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条例》细化实施细则,制定目录清单,推动《条例》贯彻落实。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推进力度参差不齐,实施效果也有较大差别。

谢峰表示,抓好执行是落实《条例》的关键,把制度规定落实到位,首先要制定好实施细则。《条例》为做好党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各地区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情况,强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制定好实施细则,解决制度制定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坚持以上率下。以往党务公开文件规范的主体主要是地方和基层,但《条例》涉及主体还包括中央,中央制定《条例》时把其事务也纳入公开范围,体现了中央以上率下的责任担当。中央各部门要以上率下,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加强宣传教育。执行好《条例》需要对党员干部进行宣传教育,将之纳入干部培训教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提高他们的制度意识和规矩意识,形成制度文化。“还有对党务公开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可邀请第三方参与,根据评估结果对条例质量和执行问题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提升执行力。”谢峰表示。

“要强化监督问责,把《条例》实施情况作为各级党委督促检查、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严肃问责追责,确保《条例》真正落到实处,在基层落地生根。”谢峰说。

(记者 王昊魁 通讯员 安子霖)

(责编:谢倩、秦华)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大国”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大国”

微信“扫一扫”添加“人民党建云”

微信“扫一扫”添加“人民党建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