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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无职党员实施“一编三定”

邵七一

2018年07月16日11:04    来源:学习时报

原标题:对无职党员实施“一编三定”

对农村无职党员实施“一编三定”,是基层党组织发挥首创精神,结合形势需要,引导农村无职党员发挥作用进行的有益探索,对于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服务功能,更好地密切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一编”即编员进组,就是把认领相同岗位的党员编成一个组,选出一名组长,由一名“两委”干部进行分包,指导和带领该组党员开展工作、发挥作用。“三定”即定岗位、定责任、定奖惩。定岗位,就是根据全村发展实际、群众所思所盼和党员自身能力素质,合理设置工作岗位,由无职党员进行认领,党支部研究确定;定责任,就是按照岗位特点确定工作职责,明确目标任务,界定履岗责任;定奖惩,就是定期对无职党员履岗情况进行考评,并结合考评情况进行奖惩,增强无职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发挥作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具体实践中,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一是科学设岗,以岗定责,强化党员主体意识,创造履职尽责平台。针对一些农村基层党员,有名无岗、想干事无平台的现象,积极实行设岗定责、编员进组,让无职党员想干事有平台、有机会。二是加强教育,严格管理,提升党员能力素质,夯实履职尽责基础。坚持把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提升党员素质能力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来抓,着力解决无职党员“不愿、不能、不会”发挥作用的问题。三是加强教育,严格管理,提升党员能力素质,夯实履职尽责基础。在“一编三定”工作实践中,为保证无职党员履好职、尽好责,发挥作用,探索实施组长负责、两委分包制。四是定期评岗,严格奖惩,倒逼党员责任压力,激发履职尽责干劲。探索建立“定期评岗、动态管理”工作机制,通过定期汇报、定期评议、定期奖惩、定期调整,充分调动党员履职尽责的积极性,保持无职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作者系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委书记)

(责编:任佳晖、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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