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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乡村振兴的组织力量

2018年06月13日10:46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原标题:夯实乡村振兴的组织力量

●健全村干部培养选拔、教育培训、考核激励机制,落实农村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制度,开展农村党员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党群共富等实践活动,着力把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成为带领群众发展致富的“主心骨”

●适应农民群众日益个性化的服务需求,积极为农民群众代办户口迁移、建房审批、涉农补贴等民生事项,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打好脱贫攻坚战,关键在人,在人的观念、能力、干劲。”“要着力抓好招才引智,促进各路人才‘上山下乡’投身乡村振兴,把到农村一线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形成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辽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和选派干部到农村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从今年2月起,选派1.2万余名干部到乡镇和村工作,对全省593个经济困难乡镇和1.17万个村实现全覆盖,推动乡村振兴。

牢牢抓住农村基层党建这个关键,抓好党建促振兴发展。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脱贫攻坚靠的是农村基层党建坚强有力。抓实基本教育。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农村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认真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根据农村党员实际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农村党员干部头脑,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自觉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抓实基本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按照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运行规范、活动经常、档案齐备、作用突出的标准,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推进软弱涣散党组织转化升级,确保每个农村基层党支部都强起来。抓实基本队伍。以村党组织带头人、党员、党员志愿者3支队伍建设为重点,健全村干部培养选拔、教育培训、考核激励机制,落实农村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制度,开展农村党员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党群共富等实践活动,着力把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成为带领群众发展致富的“主心骨”。抓实基本制度。以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为抓手,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谈心谈话等七项制度,以制度化保障常态化,使农村党组织生活正常起来、严肃起来。抓实基本保障。帮助建立以各级财政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渠道,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和党建工作经费,抓好村干部报酬兑现和离任村干部补贴发放工作,推进村级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提质升级,着力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牢牢抓住推动乡村振兴这个要点,着力破解乡村发展难题。发展是解决一切矛盾、一切问题的根本出路。要帮助理清发展思路。协助当地党组织研究制定经济发展三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发展目标、推进措施、时间节点、工作责任,做到可检查、可评估、可考核、可问责,真正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要帮助发展壮大产业项目。借助派出单位的资源优势,发挥选派干部视野宽、信息灵、联系广的优势,帮助引进牵动力强、覆盖面广的致富产业项目。要帮助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抓住农村土地确权的有利时机,向确权后的新增集体土地要效益,整合上级投入和帮扶资金项目,积极创造条件为村集体增收。通过创办实体、合作开发、参股经营、租赁承包、服务创收等方式,增强村集体“造血”功能。要帮助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解决人畜饮水、农田灌溉、道路建设等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夯实乡村经济发展基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项目引进能力,进一步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乡村经济振兴奠定基础。

牢牢抓住创新乡村治理这个基础,建设平安和谐稳定新农村。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乡村振兴的有效途径。健全民主决策制度。规范村“两委”运行机制,全面推行“四议一审两公开”、党务村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构建和创新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健全村务监督机制。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明确职责任务、监督事项和工作制度,依法强化对村委会等村级组织的监督,不断规范村级组织权力运行。推动平安乡村建设。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活动,健全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积极引导村民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协助查处侵犯农民利益的“微腐败”,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等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协助政法机关开展农村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确保乡村社会和谐有序、政治生态清明。加强乡村道德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典型事迹,深入挖掘农村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强化道德教化作用。指导建立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村规民约,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培育乡村积极健康、文明向上的道德新风尚。

牢牢抓住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这个法宝,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群众是否满意,是衡量我们工作成效的主要评判标准。要抓好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的落实。适应农民群众日益个性化的服务需求,充分利用村级代办点、乡镇办事大厅、县级服务窗口三级服务群众网络和平台,积极为农民群众代办户口迁移、建房审批、涉农补贴等民生事项,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要积极主动地为群众破解难题。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全面摸清农民群众最关切的饮水、行路、上学、看病、养老等问题,调动各方面力量,一件一件推动解决。要千方百计让农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认真学习掌握各项惠农政策,抓好政策兑现;积极主动争取涉农、金融、财税等部门的政策、资金、税收等支持,千方百计帮助农民群众实现增产增收;依托培训机构、实践基地等资源,协助乡村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关心照顾留守儿童、残疾人、孤寡老人、困难党员等特殊群体,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

(作者 王正谱 系辽宁省委常委、组织部长)

(责编:谢倩、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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