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党建>>交流·体会

谨防微信“小圈子”滋生“大腐败”

2018年06月07日07:4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近日,《中直党建》杂志报道了某部委局级干部董某创建“在京老乡精英会”微信群,董某以群主身份,发动群内成员互通政、商信息,甚至出现权钱交易现象。董某因严重违纪行为被追究党纪责任。

习总书记指出,党员干部要要坚决远离各种“小圈子”、“小兄弟”。从被查处的各类腐败案件中看到,像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等人,背后都有着自己的小圈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得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近年来,由于反腐力度持续深入,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巨大成效,过去这种显性的利益圈子已不多见。但是,随着微信、QQ、微博等网络社交软件的普及,一种新形式的隐形 “小圈子”正在形成。在微信中组建老乡群、同学群、行业群,甚至有特定关系的几个人组建小群,搞拉帮结派、拉票贿选,以隐蔽的形式搞政商利益交换,甚至直接用微信红包变相受贿。广东省河源市仙塘镇古云村党支部书记李某,在党支部微信群里给41名党员干部发放数万元微信红包涉嫌拉票贿选,被立案调查。此类微信“小圈子”是现实生活中人际关系在网络社交上的反映,很可能会成为各类“山头”的雏形,容易滋生以权力为纽带、以牟利为目的腐败。

为此,各地陆续出台了关于党员干部使用微信的行为规范,天津市制定了《机关党员干部使用微信“十严禁”行为规范》、浙江省列出微信微博行为十条戒律等,明确提出:严禁利用微信群编织“关系网”,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拉帮结派、拉票贿选等;严禁利用微信接受或赠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微信红包或电子礼券等。各地纪委监察委也把收送微信红包、拉票贿选等相关违纪行为纳入了重点监管范围,为防止滋生微信“小圈子”腐败戴上“紧箍咒”。

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习总书记的教诲,在网络信息时代自觉远离“小圈子”,反对“小圈子”,利用网络平台积极传播弘扬正能量,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警惕微信“小圈子”滋生“大腐败”。

(江苏省如皋市委组织部 尤小龙)

 

(责编:高巍、闫妍)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大国”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大国”

微信“扫一扫”添加“人民党建云”

微信“扫一扫”添加“人民党建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