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5月29日08:24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增强党自我净化能力,根本靠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这一重要论断,为新时代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管理的重要国有骨干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必须在强化自我管理、织密自我监督之网方面不断探索。
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加强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人员的监督,重点监督其政治立场、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情况,由点及面带动“最大多数”,使党员领导干部时刻感受到责任、考验和约束。为此,国企党组织要牢牢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党委(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党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向所属系统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一方面,企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三会一课”,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以此保障普通党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鼓励和支持普通党员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和企务公开制度,落实企业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履行职责和廉洁从业情况,并由职工代表进行民主评议,让职工群众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
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为此,必须认真落实党建进章程、党委议事前置程序等要求,确立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进一步明确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的职责边界和权限划分,有效保证公司治理主体各司其职、有效运转;建立健全企业“三重一大”等决策制度,进一步细化和明晰权力责任正负面清单,真正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企业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应全程参与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在企业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选人用人等方面发挥监督把关作用,监督和督促同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发挥纪检监察专责监督机构作用。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加强对所辖范围内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加强纪律教育,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把“四种形态”作为强化监督的抓手,重点在运用第一、二种形态上下功夫,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继续严肃整治“四风”问题,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回潮反弹。
发挥企业内部巡视巡察监督作用。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应制定巡视工作规划等制度,并明确在各基层企业探索建立巡察制度,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国有企业党组织巡察办与纪检监察机构合署办公,开展内部巡察。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结合基层企业特点,着力发现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压实各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真正做到零盲点监督、零死角防控、零容忍惩治。
(作者 欧召大 为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组纪检组组长)
《 人民日报 》( 2018年05月29日 18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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