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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富民:机制创新让“改非”干部“动”起来

2018年05月24日13:48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近日,云南富民出台《富民县科级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以“改非”干部担任重点项目督查员、信息决策参谋员、纪律作风监督员、党建工作、政策理论宣传员、基层问题帮扶员、河长助理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的“八大员”方式,促使“改非”干部动起来、干起来,为经济社会发展献智尽力。

围绕干部特点和工作需要,明确“八大员”岗位职责。重点项目督查员主要职责是针对重点工作(项目)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协助目督办抓好重点工作督查落实。信息决策参谋员主要职责是配合相关部门提出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导向建议,积极参与全县性重大课题调研活动,提出合理化、前瞻性、建设性对策建议,形成符合富民实际的调研成果和决策咨询建议。纪律作风监督员主要职责是协助开展纪律作风监督检查、政治巡察。党建工作指导员主要职责是参与各领域党建指导工作,发挥联系纽带作用。政策理论宣传员职责主要是配合相关部门宣传和研究党的理论、重要会议精神。基层问题帮扶员主要职责是协助组织、指导和督促“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强化脱贫攻坚组织保障。河长助理员主要职责是协助县级河长履行河长职责,对县级河长负责的河(渠)库开展巡查、检查。矛盾纠纷调解员主要职责是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协调处理群众事项及来信来访问题,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依法信访。

围绕“改非”干部管理服务,确定管理监督主体。明确接收安排“改非”干部“八大员”的主管单位是“改非”干部开展工作和监督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改非”干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改非”干部的理论学习、教育培训、调研考察等工作,不断提高“改非”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做好“改非”干部的年度工作安排,明确“改非”干部承担的任务和工作职责,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及年度考核工作,出具考核意见,将考核意见转“改非”干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等管理服务工作。同时,明确县委组织部负责全县“改非”干部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改非”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通过开展思想政治巡察、检查抽查、随机调研等,及时了解掌握“改非”干部的管理、使用情况等项工作。

围绕“改非”干部作用发挥,建立激励奖惩机制。建立“改非”干部激励奖惩机制,严格“改非”干部的考勤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和职级升降的重要依据。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发挥作用好的,可按同等职级待遇兑现年终目标考核奖金。对不遵守工作纪律、自由散漫、社会影响大,不服从县委及主管单位安排,拒不履行工作职责、表现较差的,给予批评教育、函询或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经批评教育或诫勉仍无明显改进的,考核等次、年终考核奖及相关工资福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等次的,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取消年终目标考核奖及相关福利待遇,并作为晋升职级享受待遇的参考依据。

(中共富民县委组织部——张迈)

(责编:高巍、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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