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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出台实施办法 推动提醒、函询和诫勉落地生根

2018年05月22日10:5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近日,威海市制定出台《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新时代干部监督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情形、规范程序,推动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常态化开展。

一、注重切实可行,全面明晰“戒止线”。明确适用对象,实施办法适用对象涵盖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实现监督全覆盖。细化适用情形,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围绕领导干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清单式列出启动提醒的14种情形、启动函询的10种情形和启动诫勉的18种情形,将日常管理监督渗透和延伸到各个方面,切实让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强化跟踪问效,采取有效方式动态了解掌握提醒函询诫勉对象的整改情况,对整改不明显的视情况予以组织处理,避免干部由“亚健康”变成“不健康”。

二、注重简便易行,详细制定“说明书”。明确实施主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确定对市管干部和其他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主体。采用谈话方式的,根据谈话对象职务层次和具体岗位确定适当谈话人。规范操作流程,厘清各环节程序步骤,分别明晰谈话和书面两种实施方式的操作程序和具体内容,使工作开展有据可依。建立函询回复采信制度,对干部函询回复有理有据、清晰可信的,予以采信了结,真正将对干部的严管厚爱贯彻到具体工作中。统一文书模板,结合实际分别设计制作了《提醒函》《函询通知书》《函询了结通知书》《诫勉书》等7类文书模板,规范格式内容,便于操作实施。

三、注重常态执行,从严立下“责任状”。全面压实责任。区分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和被提醒函询诫勉对象4类主体,分别明确职责任务,压紧压实责任,对失职失责的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执行到位。全程建档留痕。要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对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建档备案,进行痕迹管理,保存好提醒函、诫勉书、谈话记录等文件资料,并将有关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报告制度。要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每半年报告一次专题总结及相关数据,及时全面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市委组织部重点管理和备案的科级干部受诫勉后,所在党组织需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报告有关情况。

(山东威海市委组织部供稿)

(责编:黄瑾、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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