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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戒“四风” 永不止步

2017年12月15日08:35    来源:光明日报

原标题:力戒“四风”永不止步

  【光明论坛】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地区各部门都要摆摆表现,找找差距,抓住主要矛盾,特别要针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拿出过硬措施,扎扎实实地改。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立下决心、树立恒心纠正“四风”,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但是,当前“四风”问题在一些地区、部门和一些干部身上依然以不同形式存在着,有些人也曾下大气力纠正“四风”,但认为风头已过,“四风”就有所反弹,这些都应坚决予以纠正和查处。《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强调:“发扬钉钉子精神,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盯紧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密切关注新动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决不让‘四风’反弹回潮。”

  “四风”问题的隐蔽化、变异化,一方面体现了中央八项规定的威慑力,另一方面体现了纠正“四风”是一项攻坚战、持久战。预防和纠正“四风”,一要靠制度建设,二要靠机制保障,三要靠干部带头,四要靠群众支持。

  靠制度,必须扎实、扎紧、扎严制度的笼子。扎实制度的笼子,必须从细微之处抓起,抓小抓早,以规制防范各种领域、各个环节的“四风”问题。《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充分体现了扎实制度笼子的精神。扎紧制度的笼子,把纠正“四风”的严格要求融入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体现于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形成严密的作风建设的制度体系,使“四风”无缝可钻。扎严制度的笼子,就是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力,对“四风”问题一寸不让,查处和问责绝不能打折扣、搞变通,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靠机制,既要靠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又要靠长效监督机制。力戒形式主义,要剔除“单靠数字说话”“表面文章”“外表美丽”等考核方式,用整体效果、群众意见、长远目标等综合指标来考核绩效,建立主客观相统一的目标考核管理机制。力戒官僚主义,要剔除“靠下级汇报决策”“靠办公室决策”等高高在上、脱离群众的工作作风,坚决贯彻“没有调查,就没有决策权”的基本精神,建立决策前的民主性评估机制。面对“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有效防止回潮复燃和隐形变异等新表现,必须建立“经常抓、抓经常”的监督机制。将纠正“四风”工作作为纪检监察部门的经常性工作来抓,时时抓、月月抓、年年抓。以巡视全覆盖、国家监察全覆盖为契机,把纠正“四风”问题纳入巡视和国家监察的重要工作内容。

  靠干部,就是要提高干部自我防范“四风”问题的能力。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做到防微杜渐,尤其是“关键少数”真正做到示范引领。《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的出台,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上率下、落细落实的优良作风,为全党作出了表率。从中央到地方的广大领导干部,要上级带动下级,一级带动一级,切实形成力戒“四风”的“头雁效应”。广大党员干部应强化纪律意识,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把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落实到工作生活当中,养成受监督和约束的行为自觉与基本修养。

  靠群众,就是要取得群众支持和信任,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应敢于主动向群众征询意见,查摆自身是否存在“四风”问题。选人用人时,应将是否存在“四风”问题作为民意测评的重要内容。完善“四风”举报褒奖制度,积极鼓励群众举报干部“四风”问题,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作者:潘怀平,系陕西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陕西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

(责编:宋鹤立、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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