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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点穴位” 及时“治未病”

河南新乡市细化提醒函询诫勉流程和范围

2017年11月29日13:43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原标题:精准“点穴位” 及时“治未病”

近年来,河南新乡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提醒、函询和诫勉作为管理、监督、关爱干部的有效手段和重要方式,通过强化信息沟通、优化工作流程、细化适用范围,不断推动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精准化。

该市建立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平台,对搜集掌握的情况,加强分析研判,抓早、抓小、抓苗头,推动提醒、函询和诫勉常态化。加强组织部部内配合,实现日常监督管理互联互通。各干部科室将日常管理、干部考察、干部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与干部监督室及时沟通、共同研究处理意见,干部监督室将对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情况抄送各干部科室。建立由组织部门牵头,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审计、信访等单位为成员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形成及时报告制度和季报告制度,为组织部门掌握各方面干部监督信息提供可靠来源。依托技术手段,探索研发市管干部监督信息库系统,将来自各方面的干部监督信息进行有效整合,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的汇集、筛选和汇总统计功能,对领导干部进行数据化的实时“体检”,及时“施治”。

坚持问题导向,该市研究制定《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关于对市管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办法(试行)》,细化完善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流程,明确“对谁用”“谁来用”“怎么用”。结合工作实际,注重可操作性,进一步明晰标准,针对市管干部在工作中、思想中出现的5种、9种、13种情形分别予以提醒、函询、诫勉。改变确定谈话人标准模糊现状,根据谈话对象职务层次,按照党委(党组)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其他市管干部分类明确,分别由市委组织部长、分管副部长等进行谈话提醒、诫勉。按照“建议—审批—通知—实施”四步工作流程,统一规范程序。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前,填写《提醒呈报审批表》《函询呈报审批表》,经审核或会议研究后确定,采用谈话方式的要填写《谈话提醒记录》《诫勉谈话记录》,采用书面方式的向提醒、函询、诫勉对象发送《提醒函》《函询通知书》《诫勉书》。

该市针对不同情况,明确提醒、函询、诫勉作用发挥侧重点,实现提醒抓预防、函询抓经常、诫勉抓实效。坚持任前提醒,市委主要领导、组织部门负责人对新任职干部在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履职、为民服务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提醒教育;注重换届提醒,向全市正、副县处级领导干部发送换届“五不准”《提示函》1122份,落实“四必谈”要求,全市逐级开展严肃换届纪律谈心谈话285批10815人;突出个别提醒,针对个别干部存在的工作作风、班子团结等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近两年共个别提醒49人。对信访、短信、网络、电话反映的领导干部有关问题及时梳理、甄别,除直接调查核实外,一律进行函询,督促干部即知即改、心存敬畏、时刻警醒。近两年对17名市管干部有关情况进行了函询。注重对被诫勉的领导干部表现和问题改正情况进行跟踪了解、考察,确保诫勉效果。将《诫勉书》进行留存,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通讯员 李超恩 刘晓灿)

(责编:宋鹤立、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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