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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把握“三个结合” 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

福建省审改办

2017年11月14日15:33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福建省委编办(省审改办)主任陈元邦(人民网记者 王金雪 摄)

福建省是全国率先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省份之一。习近平总书记2000年任福建省省长期间就明确要求:“要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这是转变政府职能、转变管理方式的重要途径,也是推进职能转变的一个突破口”。1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致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的省份。

2013年以来,经过多轮改革,福建省建立了行政审批“8235”工作架构;省级共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714项,省、市、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前置审批清理任务全面完成;建成了以省网上办事大厅,省、市、县、乡实体服务(便民)中心和村级代办点为主要构成、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政务服务格局;实现了省、市、县、乡四级权责清单制度全覆盖;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的智能审批,全省共公布2725项“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达到了总事项80%;在全国率先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和“五证合一”“多证合一”商事制度改革。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成效显著,创新事项(案例)共254项,其中70项创新举措在全国复制推广,占全国推广事项比率28%。今年6月,国家发改委大数据分析显示,网民对福建省“放管服”改革评价位居全国第三。

几年来,在推进这项工作中,我们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一、坚持“放”“管”结合,“放”与“管”同步运转

简政放权,放权是前提,不放则谈不上简政,放管结合、管在放后,意味着放后必须加强监管,做到放得下、管得住。

在“放”的方面,能放则放,以放促活。一是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六个一律”要求,2013年以来,全省开展了10轮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精减率达55%,有的市县精减率达到70%。全省已全面清理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二是建立健全清单管理制度。着力抓好“清权、确权、晒权、用权”四个环节,按照“有权必有责”“权责相一致”“权责受监督”三项基本原则,梳理并公布了省、市、县、乡四级政府权责清单,实现了全省清单管理全覆盖。三是简化投资项目审批。省级仅保留31项核准事项,取消了银行贷款承诺等18项前置条件,实行并联审批,推行“多评合一”、“多图联审”、“联合踏勘”和“区域评估”等改革,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四是开展清费减税和职业资格清理。共取消、暂停、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55项,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81项,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16项,实施其他优惠政策4项;深化职业资格改革,对应国务院取消434项职业资格审批(技能类280项、专技类154项),降低就业创业门槛。五是赋予特殊经济区域省级审批权限。赋予自贸试验区253项省级审批权限,赋予福州新区121项省级审批权限,赋予漳州市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改革试点30项省级审批权限。

在“管”的方面,放后管住,管而有序。一是建立减权放权监管责任清单制度。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对2013年以来取消、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明确责任单位、事中事后监管职责,明确下放及承接部门职责,做到“扶上马、送一程”,有效解决“放而不管”问题。二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编制“一单两库一细则”,梳理公布随机抽查事项12597项,基本实现全省随机抽查监管全覆盖。三是推进省级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28个省直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加快构建“审监分离、批管并重”的工作机制,强化政府履行监管职责。四是推进“互联网+监管”。建成全省统一的网上办事大厅和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在11个省直单位和莆田、平潭开展行政权力运行网上公开试点工作。五是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坚持监管重心下移,落实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县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能和力量,支持基层探索开展综合执法改革,加快形成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监管格局。

二、坚持提效与提质相结合,增强企业与百姓的获得感

马上就办,办就办好。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提出的要求,马上就办,讲的是效率;办就办好,说的是质量,几年来,我们坚持提效与提质并重,在提效中提质,在提质中提速。

在提效方面,努力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一是向“现代信息技术”要效率。省委书记、省长于伟国提出“数据要联起来、标准要立起来、理念要改起来、办理要快起来”,做到“受理零窗口、办理零人工、领证零上门”,已建成“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全省统一的电子证照数据库和“闽政通APP”,全省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78300多项全部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网上事项办理开通率达到96%。二是向“优化办事流程”要效率。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流程,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审批环节统一整合为“受理、审查、决定”3个环节,办理时限统一压缩到法定时限的50%以内。福州市等地的办理时限从过去的以“天”计算到现在的以“小时”计算,即办事项实现“立等可取”。特别是研发推广“闽政通APP”,实现了大多数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随时随地”无障碍办理。三是向“创新办事方式”要效率。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大力推行智能审批和全程网办,开辟24小时便民自助区,打造社区便民15分钟服务圈;大力推行网上办理、预约办理、同城通办、APP掌上服务等方式,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在提质方面,努力提高办事透明度、精简审批条件。一是向“规范标准”要质量。省政府专门印发全面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全面落实行政审批“五个规范”和“四个统一”。从服务行政相对人角度,推行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审查审核、服务场所、网上审批、机制创新、监督检查及评价等6个方面的规范和标准,提出34项项目标准和75项操作规范。二是向“减证便民”要质量。开展“减证便民”专项治理,省级部门共精简证明证照及申报材料事项251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147项、精简率40%,清理规范前置审批事项200项、精简率32%;市级平均精简证明证照事项140项,平均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49项、清理规范前置审批216项。三是向“效能督查”要质量。建立健全投诉平台,凡是办事过程出现问题,除服务窗口或行政服务中心公布的投诉咨询电话外,群众还可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投诉、建议和求助,真正做到“有呼必应、有诉必理、有理必果”。

三、坚持统筹与创新相结合,以创新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政府的自我革命。做好这项工作,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统筹推进,又必须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总结基层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深受企业、群众肯定和社会满意的好经验、好做法。

在统筹方面,统一领导,有序运作。一是加强统筹领导。省政府成立了省推进政府转变职能协调小组,并设立了行政审批改革组等6个专题组和督查组等4个功能组,明确了省审改办作为全省行政服务中心和网上办事大厅的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了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协调小组牵头抓总、专题组各负其责、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统筹研究全省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2013年以来,共制定出台103项改革措施或制度,指导推动“放管服”改革纵深发展。二是强化督查落实。建立人大专项督查和效能考评制度,促进改革政策落实。2016年,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开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项督查,通过人大常委会审议改革情况、回复人大代表询问以及开展专项监督调研等形式,对“放管服”改革成效进行评议。省效能办牵头开展“一季度一督查”,2013年以来对全省“放管服”改革情况开展了10轮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475个问题,逐项整改落实。

在创新方面,尊重基层,总结推广。一是大力推进自贸实验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福建自贸试验区坚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实行“一表申请、一口受理、并联审查、一章审批”,实现入区企业“办事不出区、审批不出区”。在自贸实验区率先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验任务,取得阶段性改革成效;整合关、港、贸资源,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改革后进出境货物通关时间缩短40%,申报效率提升50%以上;开展“四个一”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整体行政效能提升近3倍,被国家列为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最佳实践案例。二是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创新并复制推广。这些年来,我们认真总结了福州的“福州窗”、厦门的“多规合一”、泉州的申报材料“三个减少”、莆田的食品药品“九证合一”、漳州的“会审制”、南平的“放管服”改革一体化平台和龙岩的标准化建设等经验做法,在全省复制推广后,取得良好效果,这些经验做法先后得到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委的表扬或肯定。

福建省“放管服”改革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兄弟省市区相比,与全省经济发展形势要求,仍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国务院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积极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区的好经验、好做法,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作出新的贡献。

(责编:王金雪、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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