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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玉溪样本”

2017年11月02日14:20    来源:人民网-人民论坛

核心提示: 近年来,玉溪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在云南省率先出台了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施意见及五年行动规划。大力实施绿色玉溪“六大工程”,打造玉溪天蓝、水碧、地绿、土净的幸福美丽家园,实现从生态自觉到生态自信的华丽转身。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总结人类文明发展规律,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中国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是关系人民福祉和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

近年来,玉溪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思想,筑牢各级领导干部的绿色发展理念,始终坚持生态立市、环境优先,全面推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在云南省率先出台了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施意见及五年行动规划。玉溪始终坚持“五个坚定不移”,不断强化以抚仙湖为重点的“三湖”保护治理,激发保生态、促发展的创新活力,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方式绿色化。大力实施绿色玉溪“六大工程”,打造玉溪天蓝、水碧、地绿、土净的幸福美丽家园,实现从生态自觉到生态自信的华丽转身。

加强“三湖”环境保护治理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中共玉溪市委书记罗应光说,“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是坚持科学发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的内在要求,是优化发展环境,增强竞争实力的现实需要,是发挥比较优势,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途径”。玉溪始终坚持“生态立市”战略,紧紧围绕“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目标,坚定不移地推进“四退三还”,坚定不移地建设湖滨生态带,坚定不移推进沿湖四县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坚定不移地实行最严格的保护措施,努力实现山湖同保、水湖共治、产湖俱兴、城湖相融、人湖和谐,推动玉溪转型发展,绿色跨越。

一是坚决履行保护治理主体责任。玉溪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高位统筹,不断调整充实“三湖”保护治理工作组织机构,将抚仙湖—星云湖“两湖”试验区管委会升格为最高议事决策机构,市委书记亲自担任管委会主任,成立了“三湖”督导组和“两湖”试验区产业督导协调组,31名厅级领导亲自担任主要入湖河流河长。

二是着力实施规划项目。认真执行“三湖”水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制定实施系列行动计划、年度工作方案,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机制、运营维护机制、技术保障机制,保证了项目实施有序、合规、高效。

三是全面强化非工程措施管理。坚决贯彻执行“三湖”保护条例,制定实施《玉溪市抚仙湖保护管理实施办法》。从严审批管理“三湖”径流区建设项目,径流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均达100%。启动了星云湖、杞麓湖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整合各方力量持续开展“四清”保洁活动,推行环境卫生管理市场化。深化“环湖党建”工程建设,实施争当“仙湖卫士”行动计划。

四是大力推进投融资体制创新。成功争取将抚仙湖列为国家首批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和重点支持水质良好湖泊范围,澄江、江川、华宁3县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累计获得中央、省级资金支持23.79亿元,其中抚仙湖争取中央专项资金10.27亿元,星云湖、杞麓湖首次获得2016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700万元。设立试验区项目保证金和抚仙湖保护治理专项资金,抓好抚仙湖资源保护费征收管理,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取得突破。

加大节能减排力度 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方式绿色转型

抓好污染减排工作。制定实施了《玉溪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规划》等一系列文件,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玉溪市政府把污染减排工作作为“生态立市”的重要抓手,将污染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市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突出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全力推动形成部门协调联动机制。采取目标倒逼机制,社会化购买服务等措施,严格考核奖惩,加大督查督办,着力抓好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玉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大力淘汰落后产能,有序化解过剩产能。在全省率先对中心城区开展污染现状调查,完成了玉溪市中心城区大气污染物源解析及污染控制对策研究工作;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全市已建成39条机动车尾气检测线。

实施绿色玉溪“六大工程” 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第一,高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玉溪市在全省率先启动了《玉溪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编制完成《玉溪市“十三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把保护好生态环境作为立市之本,生存之基,发展之要,通过“依法保护、制度保障、规划引领、严责严罚、宣传引导”等措施,扎扎实实抓好落实,有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第二,不断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玉溪市坚持把中央顶层设计与玉溪实际紧密结合起来,聚焦问题导向,通过“抓试点建品牌、抓统管聚合力、抓考核增动力、抓制度促规范、抓融资强保障、抓督查见真功”等一系列举措,推进各项改革工作齐头并进,落地生根,全面深化玉溪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第三,创新实施绿色玉溪“六大工程”。玉溪市制定实施《绿色玉溪行动计划》,着力实施森林玉溪、蓝天玉溪、碧水玉溪、园林玉溪、绿色产业、绿色文化六大工程。

森林玉溪工程:完成6万亩退耕还林和陡坡地生态治理,实施森林管护256.46万亩、公益林管护709.64万亩,落实公益林管护人员2850人,下达公益林补偿资金及管护费10173.2万元。

蓝天玉溪工程: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通过大力淘汰落后产能,有序化解过剩产能,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在全省率先开展PM2.5手工监测工作,率先建成县级空气自动监测站,实现全市空气质量实时监测。

碧水玉溪工程:始终坚持把水污染治理作为环境保护的重中之重,突出“三湖”水污染综合防治。制定实施《玉溪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确保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通过制定《玉溪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意见》等法规文件,完成12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

园林玉溪工程:八县区开展了园林县城创建工作,易门县已获国家园林县城称号,元江县、新平县、澄江县、峨山县正在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江川区、通海县正在创建省级园林县城。

绿色产业工程: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全市累计推广绿色防控216.1万亩次,专业化统防统治194.6万亩次,测土配方施肥243.9万亩,土壤有机质提升116.2万亩,新增水果种植面积6.53万亩。积极发展乡村旅游,开展省级旅游小镇和14个特色村的建设。

绿色文化工程:编制了《玉溪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华宁、新平、峨山3县被命名为省级生态文明县,全市61个乡镇被命名为“云南省生态文明乡镇(街道)”,4个乡镇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307个行政村被命名为“市级生态村”。

(杨轲 谭瑛)

(责编:高巍、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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