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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追授汤洪林同志“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2017年9月22日)

2017年09月29日13:37    来源:四川日报

原标题: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追授汤洪林同志“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汤洪林,男,汉族,四川省渠县人,1980年4月出生,1999年12月参加工作,200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巴中监狱分队长、管教干事、狱政科副科长、特警队队长、六监区监区长、六监区党支部书记等。2017年3月7日,汤洪林同志在工作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于3月12日去世,年仅37岁。

汤洪林同志以党和人民事业为最高追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是政法干警的杰出楷模,是用生命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的党员干部。从警17年,身处特殊环境、面对特殊对象、承担特殊任务,他始终恪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铮铮誓言,舍生忘死、冲锋在前,冒着生命危险制伏罪犯,赤脚翻山越岭抓捕逃犯,在汶川特大地震危难时刻主动请缨深入重灾区抗震救灾。他始终保持“恪尽职守、兢兢业业”的敬业精神,刻苦钻研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长年如一日坚守岗位,保持随时待命状态,每年出勤均超过300天,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

他始终践行“教育好一个人,挽救一个家庭,维护一方和谐”的司法理念,创新提出罪犯改造“七步工作法”,主动把危顽犯列为自己的专管专教专控对象,用耐心和真情帮助罪犯改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他始终坚守“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的责任担当,绷紧法纪准绳,慎用执法权力,多次拒绝罪犯亲属请吃和利益诱惑,办理的100余件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实现“零差错”。他始终笃行“心系群众、奉献社会”的价值追求,真心实意为群众谋福祉,经常为贫困群众解决困难,生前留下遗愿捐献眼角膜,让两名患者重见光明,把温暖留在了人间。

汤洪林同志用生命书写忠诚、用行动践行誓言,充分彰显了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先进本色。为激励广大党员坚定信念、牢记宗旨,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在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的征程中当先锋、作表率,省委决定,追授汤洪林同志“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全省广大党员要以汤洪林同志为榜样,学习他立场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始终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任何时候都听党话、跟党走,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习他攻坚克难、勇于担当的务实精神,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重实干、办实事、求实效,沉下心来为党和人民干成一番事业,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学习他一心为民、甘于奉献的公仆情怀,始终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学习他克己奉公、廉洁无私的道德品行,始终保持健康生活情趣和高尚道德情操,自觉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好用权“方向盘”、系好廉洁“安全带”,真正做到集干净与干事于一身、勤政与廉政为一体。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汤洪林同志先进事迹纳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重要内容,引导广大党员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见贤思齐、创先争优,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务实的作风,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再立新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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