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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追授李大元同志“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2017年08月29日09:00    来源:湖南日报

原标题:关于追授李大元同志“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李大元,男,汉族,湖南汨罗市人,1965年7月出生,200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汨罗市三江镇花桥村党总支书记。2017年8月12日,李大元同志面对特大山洪灾害来袭,不顾自己不习水性,第一时间乘船赶往现场转移受困群众。在返回途中,船只受洪水冲击侧翻,李大元和获救群众不幸落水,他把岸上村民扔过来的木制窗户奋力推给身边一名落水的群众,把生的希望留给了别人,自己却英勇牺牲,终年53岁。

李大元同志牢记共产党员的崇高使命,用真情服务群众,用责任坚守岗位,用奉献谱写忠诚,直至生命最后一刻,用实际行动践行了“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的入党誓言,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是新时期基层党组织书记的优秀代表。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自觉践行合格党员标准,处处走在前、作表率,深受党员群众信任爱戴,连续三届高票当选村党组织书记。他履职尽责担当作为,面对任务和困难最常说的是“我是村支书,办法我来想”,带领群众攻坚克难、苦干实干,为富裕群众加快发展、建设美丽乡村尽心竭力。他克己奉公、乐于奉献,舍小家为大家,为集体的事、群众的事贴钱出力,村民们说,“大元书记对村上的事比自己家里的事还上心。”

他品德高尚、服务群众,十多年如一日悉心照料五保老人,多次不远千里为外出务工村民维权,主动结对帮扶贫困户,村民的大事小事随叫随到,在群众中铸就了“有事就找我们‘大’书记”的良好口碑。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对标先进、见贤思齐、创先争优,省委决定,追授李大元同志“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省委号召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向李大元同志学习。要学习他不忘初心、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努力奋斗,用模范行动展示共产党人的先锋形象;学习他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高尚情怀,始终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满腔热情为百姓办实事、解难题;学习他敢于担当、不怕牺牲的奉献精神,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去;学习他公而忘私、廉洁自律的优秀品质,始终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李大元同志先进事迹作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与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结合起来,与加强换届后村级班子建设特别是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要引导党员干部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自觉践行共产党人价值观,努力做到“四个合格”,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奋发有为,扎实工作,撸起袖子加油干,走好新时期长征路,为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责编:常雪梅、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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