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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靖边:七条措施强化“三项机制” 助推追赶超越

2017年08月22日11:10    

靖边县不断强化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在工作中的应用和使用意识,及时出台了《靖边县强化“三项机制”工作七条措施》,通过不断强化思想认识、强化内涵理解、强化实践应用、强化责任担当、强化相互渗透、强化总结提炼、强化奖惩兑现,使“三项机制”成为推动全县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为实现靖边转型发展、追赶超越提供不竭动力。

深学细悟,强化思想认识。该县要求广大干部特别是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研读省、市、县关于“三项机制”的各类政策文件,通过学习,将“三项机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认识提升,成竹在胸。县委考核办抓住一切时机,进行宣传普及,帮助大家理清思想迷雾、领会精神实质、提高思想认识,让“三项机制”成为推动基层工作的“尚方宝剑”、给各级领导担当作为的勇气、给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动力。

详细解读,强化内涵理解。县委考核办针对基层对“三项机制”理解偏差的问题,专门印制了三项机制解读手册,通过一问一答、一案一析等形式,帮助大家走出误区。特别是在“三项机制”的内涵理解上,强化培训与解读,要将评优树模、岗位调整、分工调整、职称评定、外出学习培训等也纳入“三项机制”的应用之中;将“下”的干部经过组织培养再用“上”来,也是能上能下的应有之意;“错”一定是尚未触碰到法律法规的红线,但行为及后果虽然过分却在容许与容忍的范畴才可以容其纠正。通过拓宽“三项机制”的应用范围,使“三项机制”在各行各业、各项工作中都能发挥作用,见到实效。

具体落实,强化实践应用。要求各单位在制定“三项机制”实施办法时必须拿出与自身工作紧密结合的“细道道”,进一步完善适用情形,使各项机制实现精准应用。同时把“三项机制”的应用同年终考核挂钩,要求各单位在每月25日前向县考核办报送当月应用各项机制典型案例,不能按时报送典型案例的,每例扣2分,报送案例不鲜活的,每例扣0.5分,多上报鲜活案例的,按每例2分予以加分,并实行“三项机制”工作每月一排名,一季一通报。县委考核办对各单位报送的典型案例进行严格筛选,将好的实践应用案例汇编成册,在保密的前提下进行传阅学习,形成典型示范带动效应。

问责问效,强化责任担当。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不能主动应用“三项机制”解决实际工作问题和应用机制出现偏差的领导进行问责。树立系统思维导向,必须让鼓励激励机制、能上能下机制、容错纠错机制形成合力,整体发力。对符合“能上”的干部果断使用,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对符合“能下”的干部坚决执行,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对符合“容错”的干部积极容错,保护干事创业者的积极性。

督查研判,强化相互渗透。通过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综合评估各单位“三项机制”实施办法与本单位工作结合的紧密程度,结合不紧密、条款不实用的,坚决整改细化。对单位负责人应用“三项机制”解决实际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研判,重点考量单位一把手在谋划工作、形成制度和制定政策时主动融入和运用“三项机制”的意识,使这一意识及运用的结果成为对干部动态考核评价的重要因素。

奖优罚劣,强化奖惩兑现。坚持“奖优”导向。结合工作实际该县提出5条共计41项鼓励激励措施,根据各类适用情形要求各单位做好机制应用和进一步细化工作,让有功者得到鼓励激励,实现精神上受鼓舞、物质上得奖励、政治上有提升。明确“罚劣”标准。提出7条共计28项标准,让不为、慢为、乱为者受到“下”的惩处,要求各单位务必剔除“老好人思想”,严格对标执行;恪守“容错”底线。提出11类容错纠错的情形,要求各单位务必坚持原则,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警醒违纪者。用“三项机制”的奖优、罚劣、容错功效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有力推动工作落实。

(中共靖边县委组织部供稿

(责编:高巍、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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