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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总结查处基层“微腐败”的经验

2017年08月14日16:30    来源:人民论坛网

“微腐败”是一种公权乱用的行为,其典型特点一是小,如接待群众态度冷漠、在下基层时会接受一点土特产、一盒香烟等,小到人们容易忽视它的存在;二是多,如接受服务单位私人宴请在为其办事时打“擦边球”,或在帮人办事时接受不贵重物品,群众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三是社会公众对其态度暧昧,大家认为生活在一起,低头不见抬头见,对这种行为放之任之。今年以来,许多地方实行“一竿子插到底”的督查制度,相关领导深入基层摸排和查处各种“微腐败”,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

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有的地方抽调纪检、组织人事、审计、扶贫、财政等部门干部组成联合督查组,深入乡镇及农户家中,采取明察暗访、核对资料、调阅账目、入户走访、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集中排查扶贫领域违纪违规等问题线索。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扶贫领域问题实行台账销号动态管理,确保问题线索不流失。有的县纪委还成立了多个检查组,先后对扶贫领域产业化发展、农村危房改造等开展专项检查,抓住关键部门和重点环节,发现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多角度深挖问题线索。有的地方对照有关文件和标准及问题清单,各乡镇各部门对本乡镇本系统所有扶贫资金项目进行排查摸底,全面弄清楚项目类别、资金金额,分类落实到项目、单位、户头、人头。在此基础上,从账册入手,盯住资金流向顺藤摸瓜,全面“扫描”筛查,认真核查比对,深挖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加强与公、检、法、审计、财政等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沟通与协作,实现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和综合利用。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巡察、经济责任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网络舆情监测等方式发现问题线索。组织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察员等深入乡镇开展巡视巡察调研,采取与农户交流、到村组走访和深入乡镇党委政府座谈等方式,全面征集各界人士对扶贫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收集问题线索。

多形式处置问题线索。有的县纪委采取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管理、县纪委信访室面对面审核手把手督办、委局各室(部)及各乡镇纪委上下联动等方式,在加大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排查力度的同时,加大对有关扶贫领域涉嫌违纪违规问题群众信访件及媒体曝光、网络舆情收集办理力度,重点针对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以及脱贫包户干部、驻村工作队干部和村干部中存在的为官不为、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开展核查。对收到或县纪委转办的有关本辖区的信访件,在“零暂存”规定期限内,开展“直查快办”。

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精准扶贫和执纪监督无缝对接,充分利用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大力开展问题线索大排查、大起底,广泛收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对问题线索进行定期梳理,严格分类处置,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期办结。这些措施和经验均收到较好效果,我们应当在此基础上不断总结、不断探索,最终控制各种“微腐败”在基层的不断漫延。

(澧县小渡口镇纪委 刘传贵)

(责编:高巍、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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