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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追授沈海鸿同志“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2017年08月03日17:00    来源:南方日报

原标题: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追授沈海鸿同志“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沈海鸿同志,男,福建平潭人,197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生前系肇庆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科副科长。2016年4月,沈海鸿同志主动请缨参加肇庆市委办公室帮扶怀集县连麦镇莲社村的驻村扶贫工作。11月23日,他在外出购买办公用品途中遭遇车祸,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牺牲,年仅43岁。

  1992年12月至2011年12月,沈海鸿同志在武警肇庆市支队服役。其间,他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官兵出色完成抗洪抢险、亚运会安保等艰巨任务,曾荣获三等功9次、个人嘉奖2次,并先后3次被武警广东省总队、武警肇庆市支队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1年12月转业到肇庆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后,他始终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勤勉踏实、任劳任怨,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市委机关大院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等工作。在莲社村驻村扶贫工作期间,他白天挨家挨户走访调查,晚上熬夜研究贫困家庭情况、分析致贫原因,对全村54户贫困家庭精准识别、因户施策,逐一落实帮扶措施。他热心帮助贫困户进行危房改造,为贫困家庭垫付学费、医药费,关心关爱残疾人、留守老人、留守儿童。驻村短短几个月时间,他用心用情帮助贫困户脱贫,同全村干部群众结下深厚情谊,把党的温暖留在莲社村。

  沈海鸿同志是我省新时期精准扶贫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基层驻村干部的杰出代表,他用自己的行动践行“四讲四有”标准,用生命展现了新时期共产党人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不愧是全省共产党员的楷模。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胸怀理想、坚定信念,开拓进取、敬业奉献,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省委决定,追授沈海鸿同志“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省委号召,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向沈海鸿同志学习。要像沈海鸿同志那样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把精准扶贫的平凡点滴刻记在村民心中。要像沈海鸿同志那样勤勉敬业、无私奉献,努力把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转化为生动实践。要像沈海鸿同志那样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实际行动造福一方、取信于民。要像沈海鸿同志那样不忘初心、勇于担当,自觉践行共产党人价值观,用模范行动展示共产党员的人格力量。

  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沈海鸿同志先进事迹纳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重要内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要引导党员、干部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再创佳绩,把为民担当融入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之中,为落实“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要求,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编:杨丽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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