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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舜杰:学习和践行党内两部法规

(2017年6月21日)

中国贸促会贸易投资促进部党支部书记 林舜杰

2017年07月27日09:3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准则》 (以下简称《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 (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两项法规的重要指示,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两项法规,使广大党员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规范和党的纪律要求,真正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树起来、立起来,执行到位,在会党组和直属机关党委的督促检查和具体指导下,贸易投资促进部党支部今天开展以“党内两项法规”为主题的党课交流。

下面,围绕学习和践行党内两项法规,根据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戴焰军教授的有关讲课材料,结合促进部工作实际,我谈谈几点认识体会。

一、颁布两项法规的意义

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在党长期执政和依法治国条件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保证。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围绕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注重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

第一,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的重要步骤。全面从严治党最根本的就是实现靠制度治党,王岐山同志提出的“四种形态”要义就是把纪律挺在前面,两项法规体现的就是把党员和党的干部日常活动纳入制度化的基本要求。

第二,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我党历史经验的必然传承。中国共产党以纪律严明著称于世,严格执行党规党纪是中共赢得群众的重要原因。党纪严于国法是保持党先进性的必要条件。教育和执纪相结合是党员队伍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三,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解决目前党内问题的必然要求。腐败问题发端于纪律不严、执行不力,党内生活不正常主要原因在于党内关系没理顺,党风问题根子在部分党员党性意识问题,党员队伍管理中的主要问题是在于部分党员组织纪律观念不强。

第四,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保护干部的重大举措。对于干部的最大保护就是用科学的制度严格管理。坚定理想信念和提升思想道德境界是增强免疫力和抵抗力的基础。明确的纪律要求是保证行为有所遵循的重要条件。良好政治生态是干部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健全的法规是政治生态的保障。

二、两项法规的特征和实质

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制定其他党内法规的基础和根据。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牢牢把握党章这个根本遵循。两项法规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把党章中的有关要点突出出来,是对党章有关规定的具体化,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党章权威。

中央把《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一起修订颁布,是有深刻含义的。这两项法规放在一起,我们更能明显看出其特征和实质。

(一)两项法规的特征。

1. 高线与底线的统一。《廉洁自律准则》体现的是高线要求,《党纪处分条例》体现的是底线要求。这两个方面的统一,使党员干部既有明确的努力方向,又有基本的行为遵循。

2. 原则性和具体性的统一。党内德治和法治的统一。《廉洁自律准则》体现的是原则性要求,因为它是一种道德要求。《党纪处分条例》体现的是具体性要求,因为它是一种纪律性要求,是硬约束。二者形成一种互补关系。

3. 制度建设的系统性要求。《廉洁自律准则》对于一般党员和党员干部的要求明确作出区分。党员领导干部在一般党员的基础上增加四条,体现领导干部严于一般党员。《党纪处分条例》剔除和《刑法》《治安法》等法律重叠的部分,体现党纪和国法的区别。

4. 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很强。这两项法规都显示出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可以清楚看出是针对目前现实中的问题提出来的。《条例》更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针对现实中的问题开出负面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处罚标准。不像过去的“不准”,没有更多纪律忌讳的弹性空间。

(二)《廉洁自律准则》的实质在于自律。

《廉洁自律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理想信念宗旨和党的优良作风,坚持正面倡导,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其实质在要求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加强自律。

新修订颁布的《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281字,包括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等三部分,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

导语部分,重申关于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情操等“四个必须”的原则要求,强调廉洁自律、接受监督的主旨,最后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以体现修订准则的目标要求。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部分,围绕党员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条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部分,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共八条,统称“八条规范”。“四个必须”“八条规范”的内容源自党章和党的几代领导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同时借鉴参考了一些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精华的箴言警句。

严于自律是人生成功的关键。严于律己是个人适应于社会和一切组织的基本要求,是个人工作生活中正确取舍的主观条件,是个人不断完善自己的重要前提。严于自律对于共产党员更为重要,因为共产党有自己特殊的宗旨和目标,共产党实现自己任务有特殊的条件和要求,共产党整体战斗力对每个成员有特殊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共产党执政中党员的个体要求具有重要社会意义。

老共产党员谢觉哉六十岁生日时,谢绝了所有亲朋好友的祝寿,关起门来反躬自省。他在《六十自讼》的日记中写道:“行年五十,当时四十九年之非。那么行年六十,也应该设法弥补五十九的缺点。”陈毅同志1954年所作《手莫伸》一诗,“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与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汝言惧捉手不伸,他道不伸能自觉。其实想伸不敢伸,人民咫尺手自缩。岂不爱权位,权位高高耸山岳。岂不爱粉黛,爱河饮尽犹饥渴。岂不爱推戴,颂歌盈耳神仙乐。第一想到不忘本,来自人民莫作恶。第二想到党培养,无党岂能有所作?第三想到衣食住,若无人民岂能活?第四想到虽有功,岂无过失应渐怍。吁嗟乎,九牛一毫莫自夸,骄傲自满必翻车。历览古今多少事,成由谦逊败由奢。”这首诗给我们以有益的人生教诲和启迪。

《廉洁自律准则》在对全体党员的要求之上,特别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要求,这是因为领导干部手里掌握着权力。权力的固有特性使领导干部面临着更多的挑战和考验权力可以强化个人能量,从而使个人对自己的能力产生错觉。权力可以影响个人与周围人的关系,从而使个人对自己的社交状况产生错觉。权力可以改变人的社会地位,从而使个人的人际关系发生新的变化。权力可以扩大个人实现愿望的能力,从而导致以权力谋取个人利益的可能性。因此,领导干部尤其需要严于自律,要做好“严以用权”,就要对权力的性质、边界、使用的结果以及个人与权力的关系要有正确认识,要有充分的责任意识、敬畏意识、自省意识和目标意识,形成自律持续的内在动力。

(三)《党纪处分条例》的实质在于他律。

《党纪处分条例》是底线,其实质是他律,是外在的要求。因为仅仅依靠自律是没有必然保证的,人的情况各异。纪律是一个组织的共同要求,体现全局性,真正的纪律没有例外。纪律具有强制性特征,对组织成员是一种强制性约束。纪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减少了偶然性。因此,纪律是必要的防线和根本的保证。《条例》中明确了各种违反党纪的行为清单,从而为党员规定了基本的行为遵循。

1. 政治纪律。《条例》突出强调政治纪律,因为党是一个政治组织,党员的政治立场、观点、态度和方向最为重要。政治纪律是解决党员对组织政治上忠诚问题的。政治纪律的要求是无条件的,党员不能在这点上和组织讲条件。

2. 组织纪律。组织纪律强调的是党员的组织观念,例如请示报告制度,就是要党员牢记自己是组织一员,必须遵守组织制定的一切规程。组织纪律是组织存在和运行的必要条件,没有组织纪律,组织就无法正常存在和正常运行。

3. 廉洁纪律。廉洁纪律是党员保持自身干干净净做人做事的必要条件。特别是对于执政党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否按照纪律要求,保持自身清正廉洁,不仅关系到自身的节操,而且直接关系到党的事业和党的形象。

4. 群众纪律。群众纪律是党员处理和群众关系、处理群众利益问题的基本规范,它体现的是党的根本宗旨要求,体现的是党员对群众的态度和立场问题。群众纪律的好坏,直接影响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影响到党群关系。

5. 工作纪律。工作纪律是对党员本职工作的要求,其核心内容就是尽职、守法、用好权。像《条例》中讲到的违规插手干预司法,泄露、扩散、窃取国家机密当属违法。渎职、失职当属于不尽职。

6. 生活纪律。生活纪律体现的是党员生活态度和生活作风方面的要求。因为这些方面的问题一来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二来会消磨党员的意志,甚至腐蚀党员的灵魂。不少犯错误的党员就是就是从这方面开始的。像《条例》中讲的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等。

《条例》所规定的6类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任其发展,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党的政治纪律。比如,违反群众纪律,吃拿卡要,在分配财物过程中厚此薄彼,就会损害党群干群关系;违反生活纪律,作风不正派、生活不检点,就会严重侵蚀和损害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和党的形象等违纪行为,本质上都是政治问题,最终都会涉及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因此,必须把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始终排在首要位置,要抓住这个“纲”,把严肃其他纪律带起来。

我们要清醒认识到,当前“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问题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对于规矩的论述定义,党章、党纪、法律,都是有明文规定且有硬性标准制约的“规矩”,照章办事、依规评判,言行就有了“标尺”,是我们不能越雷池一步、必须严格遵守的底线,我们部门的党员干部在这一方面做得都是不错的。需要注意的是,习近平提到的优良传统经过党的革命斗争和经济建设实践,留下的是“去其糟粕”的“精华”,对党员干部的积极作用也不可小视。而“工作惯例”往往令很多人忽视,却恰恰成为灵活评判干部是否守规矩的“活动环”,许多干部却不尽然能将其做好做足,甚至投机取巧,形成了自己满是问题的“工作惯例”。

三、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的要求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重点针对现阶段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特别是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准则》和《条例》已成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前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党的重要遵循,所以需要我们认真贯彻。

第一,正确理解《准则》和《条例》的含义。把《准则》和《条例》放到整个党的制度体系中理解。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理解《准则》和《条例》。深刻理解《准则》和《条例》在保护党员干部方面的积极意义。

第二,坚持预防为主、重在教育的方针。制定纪律的目的首先在于提示和约束党员干部,预防干部犯错误。执行纪律要进行深入细致的纪律教育,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通过严格执行纪律来确定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的敬畏意识。

第三,把执行纪律的责任落到实处。纪律重在执行,防止纪律变成“稻草人”的现象发生。党委和纪委切实担当起在纪律执行中的责任。不断完善保证纪律切实得到执行的工作机制,特别是责任追究机制。

第四,加强纪律执行中的群众监督。有效的群众监督是纪律执行中的重要动力,要增强纪律执行中的透明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使群众监督实现常态化、制度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制定纪律是要执行的,必须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执行党的纪律不能有任何含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而不能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

同志们,贸促事业的特殊性决定了我们具体的服务对象为广大外贸企业。近年来,外贸形势不容乐观,外贸企业负担重、压力大、利润薄、风险多,我们应以敬业精神和专业能力为外贸企业排忧解难,从公心出发,严格按照规章办事,灵活增加服务内容,做到权为民所用,鼓励和引导外贸企业增加出口,开拓市场,扭转颓势。2016年,我们接受了中央第八巡视组专项巡视,根据巡视组反馈意见,促进部按照《贸促会党组专项巡视整改问题、任务和责任清单》的具体要求,厘清了年度及今后一段时期的整改思路和方向,正在按序落实推进相关工作。此次整改工作中,促进部根据部门工作需要和业务特色,尤其重视加强制度建设,已制定或正在制定的相关制度共计8项,旨在从制度上规范工作内容、明确岗位职责、划定业务边界,进一步提升透明度,强化服务意识,强化监督管理,防止权力腐败和利益滋生,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保证贸易投资促进工作长期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

综上所述,我们党是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严明党的纪律,必须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两部法规坚持问题导向,深刻总结一些党员干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教训,进一步扎紧党规党纪的笼子。促进部全体同志要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内两项法规,自觉加强纪律建设,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强化为人民服务宗旨,将两项法规内化于心,知行合一。

(责编:王金雪、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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