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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力巡察 精准突破

四川成都:构建选人用人监督检查新格局

2017年07月26日13:30    

近年来,四川省成都市坚持创新机制、整合资源,借助党风廉政建设巡察范围广、方式活、精确度高的优势,探索构建选人用人监督检查和巡察工作有机结合、同推共进的工作模式,提升选人用人监督检查实效,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相关做法和成效得到中央有关部委和省委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

健全工作机制,构建借力巡察格局。在全省率先出台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办法,依托开展巡察工作,建立健全同步开展选人用人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一是聚焦重点内容。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检查被巡察单位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省委“1+5”文件等干部选任工作制度情况,查找是否存在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违规提拔干部等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配强工作队伍。按照“一事一授权”的原则,选派敢于担当、经验丰富、作风优良的领导干部担任巡察组组长,选派熟悉组织人事工作的干部担任副组长,安排干部监督工作机构的干部全程参与选人用人监督检查工作。三是强化协调沟通。建立市委组织部与巡察组、市纪委沟通联系和议事协调机制,在举报调查、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干部档案查阅、问责处理等方面搭建高效、畅通、便捷的工作运行平台,构建合力监督格局。

联动协同推进,叠加巡察检查效能。坚持将“大协同、强联动、深融合”的原则贯穿全过程,通过信息共享、工作共推、问题共商,强化巡察工作和选人用人监督检查的联动推进,实现工作效能叠加。在巡察之前,市委组织部重点向巡察组介绍被巡察单位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总体情况,提供信访举报、经济责任审计、“一报告两评议”等有关信息,为巡察组开展工作、找准问题提供线索和依据。在巡察期间,巡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明察暗访等方式,对选人用人问题线索进行初步了解和排查,梳理形成选人用人问题线索材料;市委组织部对口联系干部工作机构和干部监督机构共同派员入驻被巡察单位,分别听取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的情况介绍,受理巡察组移交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等相关材料,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形成查核结论,提出处理意见。巡察结束后,市委组织部根据发现的选人用人突出问题撰写检查报告材料,会同巡察组进行“把脉会诊”,提出反馈意见和整改意见建议;将检查报告、反馈内容、移交线索、整改要求、督办清单等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建立整改任务清单,实施销号整改。

强化结果运用,形成严抓严管态势。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纪委联合出台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成果运用办法,通过强化巡察和检查结果运用,推动选人用人工作部署要求全面落实。一是实行问题通报。对选人用人问题监督检查报告材料实行“三通报”,即实行巡察工作反馈会通报,让被巡察单位干部知悉情况、加以整改;实行组织系统内部通报,让全市组工干部知晓了解、引以为戒;实行全市主要媒体通报,让社会群众广泛监督、回应关切。二是强化工作问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选人用人突出问题,组织部门采取函询、诫勉、调整等组织措施,纪检监察机关采用约谈、纪律处分等执纪手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确保压力传导到位。三是注重导向引领。坚持把选人用人监督检查结果作为被巡察单位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与检查组干部的工作绩效考评挂钩,增强干部严抓严管选人用人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供稿

(责编:高巍、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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