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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四”举措推动“放管服”改革

——内蒙古包头市政务服务中心案例

2017年07月19日11:58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包头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管办)前身是组建于2002年5月的包头市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2012年12月加挂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简称“市公管办”)和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牌子,实行“一套人马、三块牌子”,是市政府直属正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服务和监管等职能。2015年9月,市政务服务中心被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紫光阁》杂志社评为2015年度全国行政服务大厅典型案例“百优”荣誉称号。

2013年11月,包头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建成并投入使用,建筑面积4.7万平米。其中,政务服务大厅1.9万平米,设有150个办事窗口。进驻部门32个,工作人员300多人。进驻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387项,实行统一集中办理,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1万平米,整合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四个交易市场,开标室8间、评标室14间,专家休息室11间、专家抽取室2间、监督见证室2间、答疑室1间,设置综合服务、信息发布、开标、评标、监督见证、专家休息、档案存储七大功能区域,并陆续完善了门禁、安检、音视频监控、信号屏蔽、公示公告和信息查询等软硬件设施,满足了交易活动的各项需求,大大提升了服务承载能力。

一、包头市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总体情况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

2013年以来,简政放权不断深化,全市42个市直部门的269项行政审批事项,通过取消和下放两种方式,减少为21个部门的43大项、103小项,并全部建立了行政许可责任清单。建成完善了以市政务大厅为龙头、3个分大厅为补充、旗县区市民大厅为骨干、乡镇(街道)便民服务站和村(社区)代办点为基础的“1+3+10+N”四级政务服务体系,打造了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电子监察、效能考核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极大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创业创新。2015年7月23日,中央纪委常委、中编办主任张纪南莅临中心视察指导;同年8月28日,我市成功承办了全国地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座谈会。2016年5月5日,中编办对我市审改工作进行了“回头看”。同年11月23-24日,市政务服务中心作为自治区唯一盟市,受邀参加了国务院审改办在广东佛山市举行的“全国依托互联网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交流研讨会,并做了大会发言。

(二)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方面

2013年,率先在我国中西部地区第一批次建立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目前,已建立涵盖5大类、4198个子目的《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建立包括1665家企业的建设工程企业信息库和12759家供应商的政府采购企业信息库;建成由1032名专家组成的建设工程综合评标专家库和796专家组成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2014年在全国率先放开民营资本进场交易管制,企业可自行选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为企业节约了大量时间和资金成本。2016年9月26—27日,成功承办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宣传贯彻交流会,来自西北、华北、东北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4个地级市和自治区各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机构负责人约110人参会。期间,与会人员集体参观了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对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管理工作给予很高评价。

近年来,我市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得到了各级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人民网、新华网、光明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改革报、国家《公共采购》杂志社、内蒙古日报、包头日报、包头电视台、包头电台等主流媒体多次进行了集中专题报道。经过几年来的探索实践,我市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已经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为下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和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主要工作经验和做法

近年来,包头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及国务院审改办关于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以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提供便捷高效服务为总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大胆创新、勇于探索,全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改革,释放了改革红利,增强了市场活力,助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一)“四个减少”,为市场注入新活力

1.减少审批事项。为减少政府干预,实现向市场放权,真正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包头市通过取消和下放两种方式,大幅削减审批事项,由原来的819项减少到103项,削减幅度达87%。保留的审批事项主要集中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重大公共利益调整等领域或范围。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包头市将过去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合并,并在此基础上查阅了多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按照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流程逐项梳理并配套列明责任事项、追责依据,形成了集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于一身的市本级权责清单,梳理出41个市级部门权力清单,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3161项。

2.减少审批要件。为管住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包头市对审批事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清理规范。除法律法规设定、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申请材料予以保留外,审批部门自行设定材料、取消事项仍作为申请材料、重复提交材料等全部予以取消,同时对法律法规要求提交但表述内容空洞、虚拟和不确定,容易出现自由裁量的“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逐项细化,有具体内容的量化为具体材料,无具体内容的一律取消。如城建委的“施工许可”由原来的25个前置要件,减少到10个,环保局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由原来的10个前置要件减少到2个。清理规范后,审批要件由原来的1233件压缩到981件,减少252件,精简幅度达20.4%。要件少了、效率高了、百姓乐了。

3.减少收费事项。为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包头市本着全面梳理、分类对待、务求实效原则,对阻碍和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收费项目坚决清理,对不符合现行法规政策的收费项目坚决清理。截至目前,保留行政事业性收费36项,执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性收费45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28项,执行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性收费21项,是近年来停征项目最多、涉及面最广、让利于民力度最大的一次。取消的收费事项主要集中登记费、考核费、检验费等民生和创业领域,切实做到“收费项目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

4.减少民间投资交易管制。全面放开民营资本进场交易管制。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取消了民营资本投资项目必须进场交易的管制,企业可自主决定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两年多来,已为400多家企业、102个项目、190亿元投资减负松绑,累计为企业节约资金5000多万元,平均每个项目节约50万元(交易费4.4万元、中介代理费45.6万元),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

(二)“三多合一”,向监管要红利

1.推行“多评合一。近年来,包头市建立了区域性集中评估评价机制。项目前期阶段,由政府出资,规划部门牵头,组织完成区域性环评、水评、能评、地震安评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企业不再出资做单项工程的评估评价,也不再缴纳相关费用。两年多来,已对包头市北梁棚户区、新都市区等近100平方公里实施了区域性评估。经测算,每个项目审批时间平均缩短近8个月,节约资金上百万元,上述区域可为建设单位总体节约资金1亿元。目前,包头市正在对322平方公里规划区内实施区域性评估评价,实现评估评价的全覆盖;工业项目实现了环境影响、节能、水资源、安全评估评价的统一评审。

2.推进“多审合一”。为实行施工图集中审查,避免企业“多头跑路”,大幅提升审图效率,包头市探索施工图审查“多审合一”改革。人防、地震、气象、消防等部门审图机构统一进驻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实行施工图多专业“一站式”审查,并依托市级网上审批平台,及时接收审图信息,按照行业法律法规开展施工图审查工作,独立出具审查意见并上传市级网上审批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施工图审查由原来50个工作日减少到15个工作日,实现了场地、受理、平台、监管“四集中”,大大方便了建设单位,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3.推行“多验合一”。为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减少审批收费、强化审批监督,推动包头市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由住房保障部门牵头,组织9家市级行业验收部门对建设项目规划执行、基础设施配套配建、工程质量及行政管理要求落实情况进行联合验收,定期公布验收结果。通过联合验收,相关部门到企业次数总体减少80%,原来两三年才能完成的验收工作现在仅需30个工作日,目前,已为10多家房地产企业办理了联合验收手续,出具了合格通知书。

(三)“四项举措”,让审批服务搭上高铁

1.全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进驻市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用“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部署“鹿城之窗”24小时自助智能终端,在自治区率先建立“实体大厅+网上大厅+自助终端”的全天候、立体式政务服务体系;在中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变更、换证、年检类事项网上办理、快递送达,查验类事项网上申报、现场发证,企业和群众“足不出户”便可享受审批服务;创新网上服务模式,开通掌上政务大厅。该平台拥有最新网上审批模式、“一号”查询等模式,将各项信息化服务延伸至手机,解决群众对电脑操作复杂、需要固定场所等问题。升级后充分发挥手机拍照、移动互联网、GPS定位等功能,为申办人提供网上申报、网上办件、进度查询、咨询投诉、路线规划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移动端服务平台,提供全新、直观、便捷的服务体验。依托现有网上审批平台,可实现以公民身份证号、企业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号作为查询标识,查询2013年以后该公民或企业在市、县、乡三级审批系统中所有关联的审批情况及结果,并可作为要件依据,做到跨部门、跨地区审批结果的信息共享,目前有10万条审批结果有据可查,形成了初步的电子证照库。

2.创新政务服务方式。一是把企业和群众需求作为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推出“双休服务”、“错时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绿色通道”、“标前提醒”、“审批专场”等16项服务举措,大大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二是建立县级领导包联重大项目和“县级领导包办、科室负责人和审批科长盯办、工作人员跟办、旗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帮办、园区代办”的“五大员”全程服务机制,为重点项目提供全程服务。上半年,“五大员”主动深入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以及新都市区、地铁集团、住建集团等地区和单位开展上门服务,累计召开各个层面的“对接会”“联审会”“现场会”30多场次,解答、解决企业和群众问题困难270多个,有力推动了项目建设,得到了建设单位的一致好评。三是全面停收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服务费,开通复印、光盘刻录、下载打印等免费服务,进一步优化投标保证金退付程序,每年可为企业节省资金1100余万元,退付时间压缩到最多1天,提速90%以上,大大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四是先后五次赴呼和浩特、鄂尔多斯,对接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协同发展事宜,加快推进三地审批互办、结果互认、评标专家共享;五是在市、县两级大厅设立“百姓自助评议窗口”、“百姓诉求室”、“服务评价器”,建立健全网上评价体系,定期召开企业和群众座谈会,不定期开展电话回访,在各级各类大厅经常性发放民意调查问卷,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强化整改,以群众满意度来衡量效能提升改革。

3.强化对审批权力的监管。充分发挥电子监察、效能考核、音视频监控等平台功能,强化对行政审批全过程监督;深化部门内部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改革,全面梳理各部门内设科室职能,把行政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职能分离,建立行政审批与日常监管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新型运行机制;重新梳理和固化审批流程,实施“一窗式”综合受理登记改革,不断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倒查核查制度,定期对各部门落实“放管服”改革政策进行专项督查,防止行政审批“不作为”、“乱作为”及腐败行为的发生,巩固改革成果;建立线上线下评估机制,行政相对人通过“互联网”和每月召开的企业、群众座谈会来监督评价审改成果,提出服务需求,变政府“端菜”为企业和群众“点菜”。

4.推行“容缺预审”模式。为进一步降低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门槛”,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包头市全面推行“容缺预审”审批模式。“容缺预审”是指具备基本审批条件且申请材料主件齐全,但其他条件和申请材料欠缺,审批部门先行受理、审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补正欠缺的条件和材料后,审批部门再作出审批决定。目前,包头市保留的387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实行“容缺预审”。截止目前,共办理近1万件。

(责编:李紫薇(实习生)、王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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