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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综合性服务平台 促进政务服务工作全面提升

——山东省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案例

2017年07月19日10:48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于2005年12月正式运行,于2016年8月启用6.9万平方米的新政务服务中心。在省委、省政府和临沂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遵循“便民、高效、热情、规范”的工作理念,以建设综合性政务服务平台为目标,着力提升行政效能、服务经济发展、促进廉洁从政,一站式服务成效明显,为企业、群众和社会各界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一、当前工作的主要做法与成效

临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务服务工作,大力强化政务服务基础平台建设,创新完善服务手段和方式方法,重点推进了“一个中心、五个平台”建设,即建设一个综合性的政务服务中心,着力打造“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公共便民服务、中介管理、网上大厅”五个平台,为社会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综合服务。

(一)建设综合性政务服务集约运行中心

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大厅于2005年启用运行,2010年建成启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两个平台面积1万平方米。2014年,市委、市政府在北城新区开工建设综合性政务服务平台, 2016年8月正式启用运行。新政务服务中心占地91亩,总投资9.6亿元,大楼总建筑面积约16.2万平方米,政务服务中心使用1-6层的6.96万平方米。按照多功能平台服务的要求,布设了功能分区。其中,1-2层为便民服务区,主要涉及房产交易、不动产登记、社保、医保、公积金、公安出入境、公安交警以及水、电、暖、气、通讯、邮政、广电等便民服务单位;3层为行政审批集中服务区和办税服务区,集中了市直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所有部门和国地税服务;4层为中介集中服务区和司法、法制服务区;5层为公共资源交易和农村产权交易区;主要开展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业务。6层为中心的公共会议区域和方志展区。新的政务服务中心整合了市直各部门的政务服务优势资源,变分散服务为集约服务,极大地拓展提升了中心的综合服务功能。

(二)打造集约高效行政审批平台

1、深入推进 “三集中、三到位”改革。一是强力抓好事项进驻工作。2016 年11 月,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公布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临政办字〔2016〕113 号),将64个部门单位的543项事项纳入中心办理,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71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251项,中直、省直机构10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207项(市直部门166项,中直、省直机构41项),服务事项75项(市直部门29项,非市直部门46项),进驻中心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数量占全部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93%。二是坚持抓好“集中”打基础。2005年市政务服务中心正式启用,60个部门单位的505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纳入中心办理,市政府统一为60个部门单位进驻窗口刻制了行政许可审批专用章, 2009年至2010年市级机构改革期间,由市编办负责,结合部门“三定”方案的编制,在部门内部整合行政审批职能,设立行政审批科,并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运行。2012年市纪委监察局、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编办、法制办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进驻的27个常设窗口部门的“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进行了集中督查。2015年按照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深化市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部署,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全部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2016年,配合中心新址启用,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会同市编办,按照“应进全进、能进必进”的原则,根据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将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和部分其他行政权力事项作为中心进驻事项正式对外公布。三是坚持抓住授权到位促提效。部门行政审批科长担任驻行政服务大厅窗口首席代表,建立了“一个部门、一个科室、一个分管领导、一个窗口、一个公章”的审批业务运行格局,促进解决行政审批两头受理、体外循环、双规运行的问题,实现窗口对审批事项的“一审一核”制。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与市政府审改办衔接,及时将各入驻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导在政务服务中心网络公开,并根据申请人的实际需求,设计了服务指南简化版本,以《办事指南》折页样式印制,方便办事人取阅。

2、着力推进联合审批和代办服务工作。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把政务服务改革引向深入,将审批流程再优化,打造“行政审批项目最少、速度最快、收费最低、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最满意”的政务服务环境,加快投资建设项目落地,2009年1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临沂市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工作办法》,2011年4月,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全市重点项目联审联批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以政务服务中心为依托,强化投资建设项目联审联批和代办服务,2013年12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临沂市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运行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5月,根据《山东省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鲁厅字〔2016〕39号),结合临沂实际,起草了《临沂市投资建设项目联审联办实施办法》,利用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资源聚集优势,整合投资建设项目的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事项,搭建联审联办平台,推行投资建设项目“一窗受理、同步审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统一缴费、统一发证”的审批办理模式,创建项目落地跨部门、跨层级的分级协调推进机制,通过简化项目审批环节、合并服务事项、前置条件关口后移、非要件材料押后提供和联合办理等优化流程措施,加快项目落地,同时加大代办帮办服务力度,中心管理办公室设置投资建设项目联审联办统一受理发证窗口,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全程代为办理中间手续,建设单位无需到多个部门单位窗口“跑”手续。

3、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中心2015年被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列为国家第二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市政务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标准委公布的政务服务国家标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体系,通过实施政务服务标准化,切实规范政务服务行为,最大程度地压缩自由裁量权空间,进一步缩小“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的笼格缝隙,用工程的办法明确事项办理要素、流程图,在已明确了“为什么办、办理什么”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怎么办理”,通过标准化工作的科学性、技术性、可操作性、可复制性、可持续性来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水平、管理水平、运行水平。

(三)打造规范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打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提高科技防腐的能力和水平,2010年底,我市依托市政务服务中心建立了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提出了统一要求,至2011年底,全市9个县全都建成运行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一级不单独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业务纳入市级交易中心运行。依据《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63号文件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5〕52号)及临沂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完善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的通知》要求,2016年6月30日,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整建制划转合并,整合市土地矿产资源储备中心承担的公共资源交易职能,成立新的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位于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建筑面积10000余平方,进驻职能监管部门9个,进驻各类中介服务机构127家。建设了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主要包括交易系统和监管系统,交易系统主要有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招拍挂、政府采购等系统;监管系统主要有网络音像监控系统、评标管理系统、专家选聘系统、询标变声系统、收费管理系统,电子监察系统等系统。截至2017年5月底,共完成各类交易项目13679个,交易总额约1865亿元,其中本年度共完成各类交易项目755个,交易总额约77亿元。

(四)打造方便快捷的公共便民服务平台

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是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政务服务中心把便民服务事项的进驻工作作为拓展大厅功能的重点,在中心的一、二层安排最好的位置、充足的面积、先进的设施,用于方便群众办事,努力把好事办到群众的心坎上。新中心启用后,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集中进驻,截至2017年5月底,已办结服务事项55万余件,服务量较大的单位有,交警车管服务16万件,公交卡办理6.5万件,供暖缴费0.6万件,不动产登记8.7万件,公积金业务8万件。

(五)打造竞争高效的中介服务平台

实施中介服务集中规范化管理,打破垄断,实行市场化运作,实行限时、限价、标准化服务,推动解决审批提速过程中的中介瓶颈问题,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前期中介服务机构脱钩改制成果,推动实现市场在中介服务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有利于进一步提高项目审批整体效率,缩短项目落地周期。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设立中介服务区和网上中介信息库,按照“竞争、规范、高效、有序”的原则,建立“市场开放、竞争有序、执业规范、收费合理、服务高效”的中介服务市场。首先由编办牵头,对各业务主管部门下属的中介机构实行脱钩,打破垄断;中心把好中介进驻入口关,未脱钩的中介机构一律不准进驻服务。引入竞争机制,变主管部门指定中介为办事企业选取中介;实行资质准入制度,建立完善相关准入和退出机制。完善中介服务电子信息平台建设,采取面向市场广泛征集的方式建立中介信息库,实行网络集中管理,对社会全面公开,便于企业自主选择。结合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以“谁审批、谁负责”为原则,将中介服务流程纳入审批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总流程,一并实行标准化管理与考核。前期,配合市编办、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对全市行政审批前置环节的技术审查、评估、鉴证、咨询等有偿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经清理后共确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40项,于2015 年7 月由市政府正式发文公布《临沂市市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同时规定,凡未纳入《清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六)打造规范统一的网上大厅平台

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和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按照“一级部署、两级应用”的模式统一建设政务服务网上平台。目前,全市已完成包含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云表单、云流程、网上办事大厅、并联审批、法制监督等软件系统的平台搭建、培训及上线工作。截至目前,平台可办理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3117项,并依托山东政务服务网,统一全市网上政务大厅界面与内容,统一各部门网上办事入口和统一反馈办件等,为社会提供全天候审批事项公示、办事指南、办事咨询、智能导办、网上预约、网上申报、办结评价、投诉处理及行政许可办事结果的公开等服务;加强统一身份认证建设功能,可在网上大厅实现一次登录、全市办理。使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办理各项业务,变以往的群众跑路为“信息”跑路。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通过关注公众号,办事群众可实时了解中心的最新动态,快速查找办事窗口,了解全市行政许可事项的要素信息,公众号还具备咨询功能,实现了群众与办事人员之间零距离的交流互动。为了保障平台和服务网稳定高效运行,依托电子监察和法制监督系统,对上网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全程动态监察和合法性审查。通过系统自动发放预警和红黄牌的机制,有效的保障了各类业务办理的进度。为了方便业务人员办理业务,满足移动办公的要求,专门开发了面向审批人员的移动手机APP,办理人员可实时查看业务的各项申请材料并做出许可决定,变固定地点审批为随时随地审批,大大缩短了审批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

(七)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一是加强中心党的建设。为加强队伍建设和人员管理,临沂市委在中心设立了中共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委员会,所有进驻中心的工作人员的党员关系正式转入中心党委,统一在党委领导下开展组织生活和党内活动。党委下设8个党支部,并成立完善了工会、妇委会、团总支等组织。中心的党建及群团活动成绩斐然,第一支部被省委评为“齐鲁先锋基层党组织”,中心党委为被市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连续多年获得“五四红旗团支部”、“妇女工作先进集体”和“工会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今年以来,中心党委扎实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严格加强政务服务队伍作风建设,构建了按规章办事、用标准规范、以纪律约束的良性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了党性教育、专题党课、学习研讨等系列活动,运用各种形式和多种载体强化学习教育,不断增强了党员干部“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不断完善考核评价制度,按年度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员先锋岗”,树立正确导向,提升整体水平,充分调动了窗口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2009年中心荣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2010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今年中心树立了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工作目标。中心党委始终把文明创建工作作为统领政务服务事业发展的有效抓手,扎扎实实推进各项工作。大力开展道德建设、“学雷锋”志愿服务、“讲文明树新风”等主题实践活动。针对中心人员多、窗口工作比较繁忙、枯燥等特点,专门邀请专家开展各类心理辅导和健康知识讲座,定期组织拓展训练、书画摄影展、礼仪培训等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缓解窗口工作压力,丰富窗口人员文化生活,增强中心工作人员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八)扎实开展日常工作考核和评先树优工作

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将严明工作纪律作为中心管理的一项基本工作,所有工作人员按上午下午两个时间段4次实行面部识别考勤,中心新址启用后,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了工作窗口一对一全覆盖。中心管理办公室制定了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考勤、考核办法,实行量化考核,按月通报考核分数,年底形成总成绩,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心向上争取政策,将进驻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放在中心进行,并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制定了进驻工作人员在提拔使用、评先树优上的“两优先”政策,依据日常考核成绩,对面临竞争上岗、提拔使用的干部给予加分奖励。在月度考核、考勤数据基础上,组织开展季度红旗窗口、服务标兵评选工作。对当选的窗口和人员授旗颁证、发文通报予以表彰。按年度评选年度红旗窗口和服务标兵、文明窗口、文明标兵、优秀首席代表。通过开展这些工作和活动,激发了窗口的内在活力,提高了中心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下步的工作打算

下步,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造全国一流政务服务平台、全面优化营商发展环境为重点,在“放、管、服”三管齐下,上下联动、统筹推进上下功夫,积极推动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全市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努力实现我市“审批数量最少、速度最快、收费最低、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最满意”的工作目标。

(一)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与中心职能相适应的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以标准指导服务、规范服务、展示服务、检验服务。

(二)深入推进投资建设项目项目联审联办。继续梳理细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办理流程,完善投资建设项目服务手册,将中介服务纳入部门行政审批服务总流程管理,不断完善相关联的配套服务,加快项目落地。

(三)深入推进并联审批。积极推行项目审批会商制度,对涉及多部门审批、情况复杂的项目及需组织专家论证、技术经济评审、公开听证、集体研究的重大项目,由“中心”和牵头部门组织会商,研究提出加快审批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项目审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需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组织协调的,由主办部门提出,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需市政府协调的,按规定报市政府研究解决。

(四)坚持进驻事项动态管理。对进驻事项清单的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的变动,纳入新增事项,清退取消和下放事项,制定进驻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推进事项进出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拓展中心服务范围,下步应继续充实进驻的部门、单位和服务事项。一是一些承担行政审批服务职能的中、省直驻临部门。二是一些在市直部门、单位行使,虽然不属于行政审批事项但社会需求量大、群众有强烈办事需求的公共服务事项。这一类公共服务事项社会需求量大,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下步进驻服务潜力很大。

(五)加快推进网上大厅建设。完善省市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工作,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的运作模式,实现审批事项“一站式”网上运行,切实方便群众办事。推进各县区中心、市级部门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端口联通。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网上证照库,凡是在证照库中可以查找的审批文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报。积极探索申请人网上申报、审批部门网上办理、审批结果快递送达的办事模式,为社会公众提供足不出户的办事服务。建立市、县、乡电子监察系统,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全过程电子监察。

(六)深化中介机构监管。加快推进我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化管理和运行,建立公平公开市场竞争机制。建立全市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未列入目录清单的一律不得作为审批前置条件或审查环节。打破中介机构的垄断服务,凡未完成脱钩改制的事业编制中介服务机构,一律不得进驻“中心”开展业务。大力引进中介机构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破除中介执业限制性规制,取消市场准入数额限制和准入主体限制。加强中介服务监管,加快中介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中介服务网上信息库。积极推进中介服务创新,探索建立联合评审、联合服务机制。

(七)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运行管理。加强全过程行政监督,各行政主管部门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的监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一步提升交易活动办理质量,进一步改进评标办法。提高专家评标质量,积极探索实行网上电子评标、异地评标、第三方标后评估等措施。规范中介代理市场秩序,建立完善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信用评级制度和对代理人员的信用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建立综合性交易平台,将包括农村产权、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等多种交易资源集中在一个交易平台。

(八)积极创新窗口服务方式。根据群众服务需求,积极推行无午休预约服务制度;着力推进区域化评审改革,围绕重点园区和项目建设区域探索建立快速审批机制;进一步深化无偿代办服务方式,采用派单办理、协同办理、全程代办、跟踪督办等形式,重点抓好项目的代办服务;进一步完善上门服务、“直通车服务”等特色服务方式。将窗口的创新服务纳入工作考核内容,作为窗口和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切实调动窗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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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沈王一、王金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