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锦州市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凌海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市委书记和市长任组长的“双组长制”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设立了凌海市行政审批局(下设政务服务中心),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建筑面积8800平方米。在锦州市行政审批局业务指导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相关部门和单位全力配合,自3月31日凌海市行政审批局挂牌运行以来,已初步形成一局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一枚公章审批的新的审批格局,便民、利民、便捷、高效的审批服务平台作用已经显现,对优化凌海市营商环境和政府职能的转变起到了窗口示范作用。总的工作模式可简要概括为“55533工作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一、坚持“五项原则”,实现审管分离
(一)坚持依法合规、一局审批的原则
按照“能划必划、先划后调、动态管理”的工作要求,首批将城建、交通、市场管理、民政等20个部门和单位的88项行政许可事项、21项其他审批事项划入凌海市行政审批局直接审批;同时设立政务服务中心,为凌海市行政审批局所属事业单位,全面负责凌海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性工作。
(二)坚持分类集中、科学管理的原则
对发改、规划等6个审批专业技术性较强的部门和单位,由原部门组建行政审批科整建制进驻凌海市行政审批局审批大厅进行集中审批;对税务、消防等3个省市垂直管理部门在凌海市行政审批局审批大厅设受理窗口,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对受条件限制,暂不能进驻中心的交警大队业务大厅、房产管理处业务大厅等单位,设立10个分中心。凌海市行政审批局负责进驻部门和分中心行政审批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考核。
(三)坚持简政放权、提升效能的原则
凌海市先后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承接、取消和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凌海市行政审批保留项目清单》。从2015年上半年开始,对全市47个部门和单位的行政审批项目及前置要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全市共保留行政许可196项。进局事项占总审批事项的41%
(四)坚持信息共享、无缝衔接的原则
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立了6大信息化系统,包括行政审批业务系统、电子监察系统、收费管理系统、网上申报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和门户网站。坚持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相结合,大力推进信息共享,实现无缝衔接,打通信息孤岛,共享范围主要包括:审批信息、监管信息、法规文件、业务培训等。从严控制个性化信息采集,凡是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信息和前序流程已收取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
(五)坚持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
依据“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总体原则,人员与编制同步划入。划转的编制以行政编制为主,行政编制不足要在委托行使行政审批工作的事业单位中划转。业务股室所需人员划转,要在现从事审批工作的业务骨干中择优选拔。目前,凌海市行政审批局设立审批室6个,综合科室1个,拟划转行政编制人员38名,事业编制人员55名,基本能够满足审批工作需要。
二、推行“五个一”运行机制,审批效能全面优化
全面优化和公开即办件、上报件、承诺件办理审批流程,取消4类“烦民”证明和手续,即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改变传统的审批模式,建立全新的“五个一”运行机制。
一枚公章办结审批事项。目前,凌海市正在进行20个部门106项行政职权承接工作,实现凌海市行政审批局“审批专用章”一章办结,打破原有审批方式,由原来的多部门、多科室、多人员、互为前置审批改为现在的“一站式”受理,共封存原各部门审批用章20枚,削减前置要件35.4%,压缩审批时限51.5%,减少审批人员占原是进驻人员总数的25%,审批效率大幅提高。
一张清单明确所有收费。凡是与审批相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全部进行公开公示,并实行“票款分离”,由银行专柜统一收取,窗口人员不得自行收取现金,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涉审中介服务项目实行最低价招标制度和信用考核制度,服务标准和价格全部公开,办事人员可自行选择。
一张凭条知晓申报材料。进厅所有审批事项均实行“六公开”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即公开审批项目、审批依据、前置要件、审批流程、审批时限、收费标准。对申报材料实行一次性告知,办事人员既可以通过咨询电话、中心网站远程查询,也可以到中心窗口、服务台或自助查询平台,凭身份证打印、索取“申报材料凭条”。每层的办事大厅均设有自助填单台,群众只需在短时间内便可完成填单过程,大大缩短了办事时间,审批业务办理更便捷。
一纸授权实现窗口即办。为提高办事效能,简化审批环节,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程序外,一般审批事项均授权到窗口,实行科长负责制,改变传统审批由科员受理、科长审核、副局长审签、局长审批的模式,不再实行局长“一支笔”审批。凡是申报材料齐全、符合审批规定的,由窗口直接审批。目前,凌海市已确定将45项审批由承诺件改为即办件,仅此即可节省65个工作日。
一次踏勘实现现场评估。需现场勘验和专家评审的审批事项,在受理之日起,审批业务科依据审批时限及时组织现场勘验工作,并对勘验结果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需多部门联合勘验的,由审批局统一组织,统一实施,一次完成。目前,凌海市行政审批局联合开展外业踏勘18余次。
三、建立“五化”服务功能,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凌海市始终把政务服务的协同化、智能化、精准化、全程化、人性化做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第一要务,实现政务服务流程显著优化,服务形式更加多元,服务渠道更为畅通,群众办事满意度显著提升。
――服务业务协同化。将划入的审批事项进行同类合并,努力探索“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工作模式。对建设工程类比较复杂的审批项目,将凌海市行政审批局建设项目科与整建制进驻的发改局、国土局、规划处、消防大队等相关审批事项按“车间流水线”方式布局窗口,推行并联审批模式,实现办事人员“一站办到底”最终目的。
――服务平台智能化。建立多功能、多用途、高效快捷的审批服务平台;在各层大厅配备了电子触摸屏,可为办事人员随时提供查询服务;WIFI全覆盖,让办事人员免费享有手机终端服务;网上办事大厅(中心网站),可为办事人员提供远程动态查询、网上报件等综合性服务。
——服务供给精准化。按照公众和企业办事需求,群众“点餐”与政府“端菜”相结合,将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要素和审查工作细则流程相融合,删繁化简,去重除冗,减条件、减材料、减环节,实现政务服务精准供给,让窗口内“加载”、窗口外“卸载”,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服务方式全程化。为办事群众提供全程化政务服务,出台“六项”便民服务措施。即延时服务,辅导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中介服务、快递服务。对材料不齐指导办、资料齐全马上办、紧急事项加班办、招商事项主动办、重点事项跟踪办,复杂事项代理办,以全方位、无死角的优质服务打通审批服务“最后一公里”。
——服务设施人性化。办事大厅配置了便民中心、中介窗口、警务室、哺乳室、洽谈室、阅览室、投诉接待室、服务台、填单台、银行窗口等多项服务设施。让办事人员深切感到省心、省时、省力的新型审批模式带来的便利。
四、细化“三项”监管,实现依法审批、阳光政务
一是完善制度监管。建立首问责任制、办事公开制、按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网上办理制、并联审批制、绿色通道制、现场勘验备案制、专家评审抽取制、联席会议制、行政审批和监管信息共享制、审批结果负责制和行政审批工作细则等14项运行规则和制度;完善日常考勤公示制、审批工作人员考核评比办法、收费管理办法等11项监督管理制度;收集审批工作中所涉及的法律法规56部,有效地保证了凌海行政审批局和入驻中心的工作人员“行有规范、管有制度、审有章法、批有依据”,确保了审批工作“廉洁、高效、公正、透明”。
二是建立问责监管。细化《投拆问责办法》,对窗口工作人员工作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履行职责不力,作风不正,效率不高,纪律不严,形象不良,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按照管理权限,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同时,明确9种问责方式,细化30小项问责内容,对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分不同程度进行问责。
三是实施网络监管。对进入办事大厅的所有审批项目和所有工作人员工作情况实行电子监察,每个窗口都设有音像监控系统,实时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审批行为和服务态度进行全程监督;电子评价系统实现了办事人员对窗口人员的监督和评价;电子考勤系统的应用实现了从“人管人”到“制度管人、设备管人”的转变;电子监察系统对审批事项进行全程跟踪,对超时限审批或违规审批行为进行预警提醒或红、黄牌警告。通过完善监察系统,将行政许可权力彻底关进制度的“笼子”,把审批“暗箱”晒在阳光之下。
五、强化“三项”培训,提升队伍素质
1.强化业务培训。凌海市把加强审批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人员素质作为长期工作来抓。为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先后进行了5个批次的集中培训,请专家授课15课时,一对一培训100余人次,效果明显,许多刚刚从事审批工作的人员从“门外汉”逐步成为分管业务的“行家里手”。 凌海市行政审批局每周五下午都要进行集中业务培训,要求每名业务人员都要讲一堂业务课,讲心得、谈体会,这种现身说法的方式,不仅调动了业务人员的学习热情,而且实实在在的工作案例使其他业务人员受到教育和启发。
2.强化党性培训。凌海市还把党建工作作为促进审批工作的主要抓手,认真开展党内的各项组织活动,系统学习习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撰写体会文章170多份,不断加强全体党员的党性修养。号召党员同志在工作中做到表率和带头作用,在窗口设立“党员岗”,以先进促后进,以党性促服务。先后开展了“十不准”服务忌语和“十必须”文明用语活动。大力提倡“一张笑脸相迎,一句热情问候,一片真情服务,一流效能审批”。由过去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转变为“敞开门、笑脸迎、马上办”,审批人员不再是高高在上的权威者,而是与办事人员平起平坐的服务者,能够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
3.强化素质培训。凌海市以打造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对外开放的“窗口工程”,遏制腐败的“阳光工程”,政府职能转变的“创新工程”为发展目标,并提出营造一流环境、提供一流服务、打造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四个一流”发展理念。深入开展优质服务评比和民主测评,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改正不足,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细化《审批人员考核评比办法》,并把考评测评结果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通过发展理念的培养和广泛民主考评,使全体业务人员认识到:新成立的凌海市行政审批局做为市政府集中行政审批的窗口单位,每一位审批人员都肩负着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的神圣使命,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逐步增强,切实形成从上至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总之,凌海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在审管分离、制度创新、运行机制、监管方式、队伍建设等方面都进行了大胆的尝试,取得较好效果,目前正朝着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轨道阔步前行,精心打造的“诚信审批、阳光政务”服务品牌,正昭示着凌海经济社会大发展的美好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