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7月19日08:58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为政府自我革命的“先手棋”和“当头炮”。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紧扣“简政放权”这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核心要义,在落实上级“规定动作”的前提下,创新推行“两集中、两整合、两公开”改革,高效、廉洁、便民的行政审批,让办事企业和群众收获了越来越多的“获得感”。从委托第三方开展的网络测评和调查问卷来看,广大市民及投资业主对简化审批流程、营造舒适办事环境的满意率达99.8%。
一、推进“两集中”,构建集约政务大平台。按照“进一家门、办所有事”的要求,将各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向行政审批服务科集中,行政审批服务整体向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各部门向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授权到位,各审批服务事项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办理。一是高标准建设服务平台。结合服务型政府建设,新建市政务服务中心,建筑面积达2.2万平方米,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效能监察、信息公开等多功能于一体,并于2015年迁入新址。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坚持以方便群众办事为原则,市政务服务中心着力优化场地布局和窗口设置,按商事登记、社会管理、投资建设、不动产登记、中小企业服务等五大职能将服务大厅划分为五大区域,设置服务窗口258个。围绕“一站式服务”,印制了办事指南,在服务大厅醒目位置设立取号机、查询屏、服务台,设置银行、文印室、刻章室、邮政室、开水房、休息区等便民服务设施,把服务送到群众心坎上。打造了政务服务中心智能大厅系统,通过资源优化和系统融合,对大厅结构、系统、服务和管理四个基本要素进行最优组合,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办公、服务、监管的智能化水平,形成高效、便民的新型政务服务模式。开通了政务中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通过多种渠道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二是全覆盖推行集成管理。一方面,坚持职能归并到位。建立“审管分离、权责挂钩”的行政审批新机制,将各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归并到行政审批服务科办理,相关业务科室重点履行监督检查、延伸服务等职能,变“重审批、轻监管”为“宽审批、严监管”,进一步降低审批门槛,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改革红利。按照“应进尽进”原则,市直51家单位已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市本级所有行政许可事项、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其他服务事项共计494项以及水电气讯等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自搬入新址办公以来,共办理各类事项15.3万件,按时办结率达到99%。另一方面,坚持充分授权到位。各相关部门“一把手”签订行政审批授权书,向“首席代表”授予对即办件、一审一核件的审批决定权,对承诺件的受理审核权,对急需办理事项的特别处置权,对依法开展评审论证等工作的组织协调权,对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权以及对并联审批、联合选址、综合验收的协调、审核或决定权,“首席代表”常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公,切实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缩短为“零距离”。 三是制度化强化顶层设计。建立全市统一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管理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完善首席代表制、并联审批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10多项规章制度,制定《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绩效考核办法》,对业务工作、纪律作风、投诉评议等内容设计严格的考核标准,对窗口进行逐月督查、每季考评、年终考核,明确市政府对各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等级不得超过市政务服务中心对相关单位考核的核定等级。同时,对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进行规范,开展亲切服务、微笑服务,推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对办件情况进行跟踪回访,重点回访办事效率、满意度评价等情况,实时掌握窗口工作动态,并引入高标准物业管理团队,在引导、安保、保洁等细节上全方位提升办事对象体验。四是立体化延伸服务网络。通过建立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组(社区)代办点等便民服务体系,逐步延伸服务网络,打造立体服务平台。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均设立了便民服务中心,人口计生、民政救济、劳动保障、住房保障、国土资源、农林水利等项目进驻中心,并完善了运行制度,公开了收费标准,制作了办事指南,形成了上下联动、覆盖城乡、公开透明、廉政高效的便民服务体系,为老百姓就近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
二、推进“两整合”,步入便捷政务快车道。针对建设领域行政审批程序不简、效率不高、服务不优等问题,出台《衡阳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成立“项目建设代办服务中心”,设立联合登记窗口,在项目受理和综合验收时,分别使用“衡阳市人民政府建设项目审批受理专用章”和“衡阳市人民政府建设项目验收专用章”,将所有事项整合为“一个窗口进出、一枚公章受理”。一是整合职能,实行柜员式服务。坚持一窗受理。打破各部门“摆摊设窗”的窗口设置传统,按照五个阶段重新整合归并,实行“柜员式”服务模式,建立“窗口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有效衔接机制,即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统一接件和出证,服务对象只需跟政务中心工作人员联系对接,不再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见面,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只在后台实行动态审批,实现了受理、审批、监管分离,有效阻断了窗口受理人员与后台审批人员的利益链接,筑牢了廉政防火墙。推行并联审批。推行“一次受理、一并办理、一文办结”审批模式,将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立项、用地审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综合验收5个阶段,实行统一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通过推行改革,调整或合并审批程序13处,如不再单独做项目能源评估,并入工可报告(节能篇)一并审批;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及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分别由市规划局、市住建局牵头,根据具体情况,邀请规划、消防、人防、气象、地震、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等,通过并联审批,为建设业主节约了时间,精简了资料,减轻了负担。实行全程代办。推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公开招考事业编制的项目经理10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招聘项目经理助理10名,为重点项目全程代办行政审批相关手续。在全程代办过程中,项目经理为服务对象提供一对一服务,主动提供报建资料清单、填写规范及注意事项,积极指导协助服务对象准备办理资料,及时沟通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全程协调监督部门审批办理过程,确保各项审批在规定时限内优质高效完成。一年多以来,项目建设代办中心已为390多个项目进行了审批代办,按时办结率达100%。其中特变电+1100KV特高压交直流输变电装备研发制造中心项目从申请立项,到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再到取得施工许可证,整个审批过程仅用了22个工作日,审批速度较改革方案要求的47个工作日提速53%,较改革推行前提速88%。这个研发制造项目则是我市力争将特变衡变公司打造成“百亿级”企业的重要抓手。二是再造流程,实行清单式审批。按照“规范、提速、便民”的要求,对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实行流程再造,重点明确受理条件及其裁量标准,大幅压减了部门自由裁量空间。明确审批要素。为494项进驻项目逐一编印流程清单,明确审批程序、申请材料、承诺期限、申请地点等16个要素,方便企业和联系人详细掌握相关信息。明确规定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申报材料、虽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但可在部门之间共享的申报材料等6类资料原则上不得要求申请对象提供。通过流程清单,群众能详细了解所要办理的事项需要经过哪些环节、需要准备哪些资料、需要到哪里找谁办理等信息,为办事群众提供了统一、全面、规范、清晰的办事指南和办事路径,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压缩审批时限。将494项进驻项目分为即办件、一审一核件、承诺件三种类型,分别规定1个、3个、10个工作日办结(个别承诺件有特别法律要求的除外),承诺时限从法定的8280个总工作日减少到1546个总工作日,提速率81.33%。通过推行改革,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47个工作日,提速率为74.6%,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60个工作日,提速率为67.6%。精简审批环节。明确规定即办件一个环节办结,一审一核件两个环节办结,承诺件三个环节办结,相比过去多个环节层层审批,现在的审批环节更加精简规范,行政审批环节总数从2070个精简到755 个,精简率63.53%。同时,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取消或暂停一批中介服务前置事项,调整或合并一批审批程序,取消一批审批事项,取消一批专家评审,节约大量时间和费用。三是信息共享,实行云服务提速。大力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延伸,整合业务系统,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各部门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享,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建设“互联网+监督”平台,以信息化手段将监督“嵌入”行政审批全过程,实现全部事项全流程动态监督。完善电子监察系统,按照“部门全覆盖、事项全覆盖、流程全覆盖”的要求,为每一个办理事项、每一个办理环节设立办理时限,明确工作责任,设置预警提示,确保实时监控、实时考核。开通“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开办事指南及办件进度查询等,企业和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了解和申报行政审批相关服务事项,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利用统一的政务服务资源,积极推进平台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终端、热线电话等延伸,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便捷的办事渠道。
三、推进“两公开”,树立阳光政务新形象。着力深化涉审中介改革,全面公开“涉审中介目录、涉企收费目录”,全面打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优质高效的投资环境,全力增强社会投资活力和信心。一是清理服务项目“亮牌子”。要求涉审中介机构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中介服务专区,接受统一监管。市政务服务中心按照国省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有关规定,对涉审中介服务项目进行清理整顿,取消不必要的涉审中介和收费项目,编制出第一批涉审中介服务事项、收费标准目录清单(94项),涉审中介服务机构目录清单(89家),2016版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58项)、涉企政府性基金目录(9项)、涉企服务性收费(价格)目录(59项)等“三清单、三目录”。通过推行改革,取消或暂停中介服务前置12项,如取消一般建筑工程雷击风险评估,暂停城区一般建筑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审批(新城区建设项目一次性动土开挖面积超过50亩的除外),并将一部分中介服务前移到用地审批之前,受到建设业主集体点赞。二是发布信用等级“晒面子”。在每个行业各引进3-5家中介机构供服务对象自主选择,保障充分公平竞争。为让建设业主充分了解、正确选择中介机构,制定涉审中介机构信用考核评价办法,以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执业记录、服务效率、成果质量、投诉情况等为基础数据,结合中介机构依法纳税、诚信竞争、信贷情况、社会满意度等相关信用信息,汇集、整合后建立中介机构诚信档案,科学评定服务企业的信用等级,在市内主流媒体及党政门户网公开发布,促使各中介机构自觉诚信经营。三是严格监督管理“打板子”。建立中介机构备案准入、考核评定、网站维护、民主评议以及日常考核、办件统计、跟踪回访、投诉处理、信息发布等工制度,制定各行业涉审中介服务“三类不良行为”的认定标准,对涉审中介机构设定服务指导价(最高限价),限定办理时限,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对不按相关规定服务的中介机构和在清单外乱收费的行为,毫不犹豫地将其拉入“黑名单”并予以退出中介服务市场,真正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目录之外无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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