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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当尽责 勇立潮头

构筑天津“放管服”改革的桥头堡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案例

2017年07月18日16:09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是党中央,市委、市政府做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对创新优化政府治理体系,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优化营商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具有重要意义。2004年11月天津市行政许可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正式投入运行,经过13年的锐意改革、不断进取,“中心”已成为天津“放管服”改革成果的集中展示平台,是群众体验政府改革效率的前沿阵地,是企业感知改革措施落地的末端神经,是网上办事大厅必要的后台支撑,是监督权力运行的制度的“笼子”,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曾先后获得中共中央组织部颁发的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的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颁发的全国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对外开放服务先进单位等荣誉,并被国家行政学院指定为唯一地方政务服务中心现场教学基地。

一、市“中心”基本情况

市“中心”大楼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容纳了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社会服务、民生服务、执法监督、效能监察等“六个平台”的部分功能。

一是行政审批平台。进驻32个市级审批部门、13个配套服务部门、6个中央驻津审批部门;市级行政许可事项255项,除涉枪涉爆涉密的27项不宜进驻事项外,228项全部进入平台实行“一站式”现场审批服务,对应提供147项市级配套服务的现场办理服务。2016年共办理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42.2万件,今年一季度办理13.5万件。

二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市现有公共资源交易市场10个,其中政府采购中心和医药采购中心整建制进驻,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和水利工程招投标中心部分进驻,对产权交易中心和土地交易中心实行联网监督,初步形成了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网络监督系统,目前正在推进统一平台整合工作。2016年共完成招投标交易项目4.3万个,交易额2949.6亿元;今年一季度完成9868个,交易额589.8亿元。

三是社会服务平台。建立了集政府服务、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于一体的便民服务专线,共设话务坐席260个,管理人员20名,话务人员520名,日受理量峰值达4.9万件,平均2.5万件,是设计之初的2.5倍。2016年全年受理群众求助890万件,今年1季度受理213.5万件,截至2017年3月4日,受理量已累计突破3000万件,接通率、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98%以上,得到了群众高度认可和社会的好评点赞。

四是民生服务平台。网约车、居住证积分、机动车环保标识、小客车指标摇号等民生服务事项在中心办理,提供便利化的服务。2016年办理民生服务事项36.6万件,今年一季度5.9万件。

五是执法监督平台。建立了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系统,市审批办负责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市执法监督局负责对每名行政执法人员、每个执法行为的全过程实施监督。平台累计归集市级执法主体57个,市级承办单位256个,执法人员5.5万个,执法职权8070项、执法依据2392项,行政处罚案件1040多万个、行政执法检查信息120多万个。

六是效能监察平台。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过去由市监察局派驻5名同志开展工作,纪委“三转”后,人员和编制全部划走,现在由市审批办抽调专人负责管理,保障正常运转。另外,我们还通过电话回访,建立“电子评议与视频监控系统”和“一事一评议”、“一件一回访”等措施,监督审批窗口服务质量、作风建设和审批人员权力运行。2016年共受理解决投诉举报42件,今年以来8件。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

市审批办带领所有进驻部门人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统领,牢牢把握天津发展的历史性窗口期,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为主线,按照“创新竞进、优化结构、以质为帅、效速兼取”的要求,以企业满意、群众满意、社会满意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推进天津审批制度改革。

(一)大幅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一是全面清理减少行政许可事项。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对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坚决取消,对国务院下放的,确保承接到位。同时,坚持“自我革命”,先后十轮依法清理,减少行政许可事项,并在全国率先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一次性“清零”,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由1133项减少到255项,累计减少77.5%。二是最大限度向基层放权。累计向滨海新区下放行政许可事项311项,向其他各区下放145项,向自贸试验区下放行政许可及服务事项242项。三是制定公布市区两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年度版本。落实鸿忠书记2月提出的“审批事项要精简到全国第一少”的要求,结合制定本市2017年版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再次梳理,严格精简,晒出权力清单,市级许可事项仅保留255项,在全国31个省市区中最少,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皆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二)首创审批操作规程地方标准,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行为。一是通过规范行政许可内容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依法明确了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内容和标准,重点对名称、依据、条件、材料、程序、时限等二十个方面,逐项进行了核对、确认与规范,编制了办事指南,从方便申请人办事角度对部门审批流程进行了规范。经过多年改革,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总量由8325件减少到3945件,减少52.6%,平均承诺办结时限由21.5天减少到6.6天。二是通过规范行政许可操作规程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在全市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分别从基础类标准、行政许可事项标准、行政服务事项标准和管理类标准,推动各部门、各区开展行政许可操作规程编制工作。目前已编制完成了《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运行基本规范》、《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服务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总则》等3个基础性标准和12个单一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地方标准。三是通过抓住行政许可关键节点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制定出台了《天津市行政许可现场踏勘实施办法》和《天津市行政许可专家评审管理办法》两个办法,对现场探勘和专家评审的人员组织、工作流程、结果公开、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作出明确规定。

(三)简化优化行政审批程序。一是切实简化申请材料。严格落实单一事项审批标准,凡取消的申请材料,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部委、市政府规章依据的申请材料,要一律取消;凡一个申请材料就能证明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其他材料;凡能够合为申请表的,要一律合并为申请表。二是切实减少审批环节。大力度地削减审批部门内部审批流程与环节,凡没有法定依据的专家评审、现场踏勘、公示等环节,不得增加实施;凡依法设立的环节,要严格依法实施,能简化合并的要进行调整优化。三是坚持按统一文书办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出具全市统一的接件、受理、批准等全流程标准文书,主动接受行政相对人监督,坚决杜绝擅自提高申报门槛,增加申请材料,增设办理环节,严禁推诿扯皮。

(四)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一是全面推行预约审批。主动开通预约服务电话和微信、网络等平台,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24小时全天候预约审批时间和服务内容,减少企业等待时间。二是主动开展上门审批服务。对于市和区重大项目,各部门要指定专人,主动与企业联系,提前上门,向企业讲解办理审批需要注意的事宜和申报材料要点,指导企业备齐材料,做到现场服务、上门审批、一次合格。三是探索试行合并审批。对于具有相互关联、前后置关系的事项,要进行合并审批,制定一个申请表,形成一套申报材料,实现一次进件、并行办理、一次出件,最大限度的压缩企业往返次数和申报时间。推行一次审批、多次备案、长期有效,对一些申请人相对固定,条件材料相对稳定,申报时间相对确定的事项,要主动延长批准文件的有效期,做到一次审批、多次备案、主动共享,减少企业重复报审的负担。

(五)全力推动重大项目联合审批。一是深化建设项目联审流程再造。落实项目带动战略和“双万双服”活动部署,推行“三类项目、一口受理、五个阶段、五联并进、两验终验”联合审批办理机制,印发了现场踏勘、专家评审办法,创新制定了联合验收流程。二是加快推动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对443个重大项目逐项建立联合审批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落实责任人,组织重大项目上门服务273次,现场解决问题410个,提供“容缺后补”服务62次。307个进入联审流程的项目,目前已有53个完成全程审批。三是加强投资项目审批全程在线监管。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与国家发改委对接,2016年共有3719个社会投资项目和1372个政府投资项目进入联合审批系统办理,总投资1.1万亿元。今年一季度,共有1159个社会投资项目和323个政府投资项目进入联合审批系统,总投资4164.53亿元。四是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清单(2017版),将22类690家提供行政审批中介要件的服务机构向社会公布,将中介提供的行政审批要件办理情况,纳入行政审批系统进行锁控,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率。

(六)推行企业设立联合审批,实现企业准入便利化。一是深化企业设立联合审批。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和《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的部署要求,在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和企业设立“一天一证一章一票”的基础上,将企业名称预核准、颁发“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的营业证照、企业刻制公章备案、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税种确定及领用发票、社会保险登记和统计登记全部纳入联合审批流程,企业注册登记全部实行“一窗登记、一号受理、一网通办”。二是推进企业设立部门间信息同享。依托全市统一的行政许可服务与绩效管理网络系统,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跨部门信息传递与数据共享机制,实现企业设立“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一章一票”一天办结,使企业在拿到营业执照的同时,能立即开展生产经营,自贸试验区内注册的企业还可实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三是规范调整企业设立前置审批。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和《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严格对国务院决定保留的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管理,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外,一律不得设定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也不得通过备案等方式实施变相前置审批。结合各区行政审批局改革,进一步取消减少后置审批事项,梳理制定了95项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加大整合力度,减少审批环节,精简审批要件,将所有后置审批事项进入各级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办理、一口受理和并联审批,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

(七)加强行政许可中介机构管理,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一是建立了行政审批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行政许可实施部门、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五位一体”的运行管理模式。二是先后出台了《中介机构提供行政许可要件管理办法》和《提供行政许可要件评价考核办法》,规范合同文本,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三是开展资质资格、收费项目、服务规则“三清理”和申报材料、承诺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文本格式内容“四规范”工作,对中介机构实行年度目录管理。四是建立信用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对涉及66项行政许可事项的27类692家中介机构的承诺信息在网上一一对应公示,中介机构提供行政审批要件时限压缩30%,效率大幅提升。

三、强化市“中心”规范服务

按照《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窗口规范》《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运行基本规范》《进驻工作人员工作守则》,根据在全市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和政府系统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部署要求,市“中心”开展“作风大整顿、效率大提高”活动。印发了《关于在行政服务中心开展“作风大整顿、效率大提高”活动的通知》,明确了10个方面30项整治内容,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工作作风,紧紧抓住教育引导,查摆问题,督促整改,优化服务。

(一)切实提高窗口服务质量。一是要做到“四个到位”。对每一名申请人都要始终做到“一个笑脸,一声问候,一个座位,一个明确结果”。二是要做到“五个一样”。对每一名申请人都要始终做到咨询、受理一个样,本地人、外地人一个样,生人、熟人一个样,忙时、闲时一个样,来早、来晚一个样。三是要做到“三有声”知温暖。接待申请人要耐心细致,对每一个审批服务办事需求,要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要向孝敬父母一样对待办事群众,体现微笑、温暖、体贴,坚决杜绝使用生、硬、冷、拖和不文明语言。四是坚持首办负责制度。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申请人要态度诚恳,先问您好,请字当先,耐心解答,负责到底。五是要做到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准确全面地向申请人告知办理程序、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结时限等内容。对不属于本窗口办理的事项,要明确详细具体告知申请人受理部门和窗口信息,“不能说不行,要说怎么行”“不能说不好办,要说怎么办”,千方百计办成办好,避免申请人来回跑、多次跑。

(二)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公开办理。一是要落实依法依规审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逐项制定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实施标准化规程管理,做到所有审批条件、审批要件必须于法有据,让企业群众心服口服。二是要详细制定审批程序。对所有事项的申请材料,要详细描述取得每项申请材料的途径、方式和涉及的前置手续,并列明格式文本和示范文本,确保申请人可按描述的内容备齐合格申请材料。三是要实行全过程审批公开。将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包括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审查标准等内容,通过“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和各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让申请人全程知进度、过程能监督,杜绝暗箱操作,压缩自由裁量的空间。

(三)加强绩效管理督察考核工作。一是制定绩效考核办法。为充分发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职能中的作用,加强绩效管理考核的工作要求,制定了《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实施与效能综合考评办法》和《2017年度行政审批重点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保障审批服务工作以质为帅、效速兼取。二是进一步加强大厅日常管理。“中心”责专人进行大厅服务管理,坚持每日6+x巡查,严格落实现场巡查、电子监察、电话回访等措施,着力解决不一次性告知、服务态度冷漠等问题,务求在转作风、强服务、提效能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机制,让企业群众享受更多便利化服务,切实发挥窗口单位在助推美丽天津建设、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让天津这艘“海河号”航船乘风破浪、万里航行。

四、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

坚持互联网理念、互联网技术、互联网手段、互联网思维、互联网应用五措并举,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狠抓各项审改措施落地,全面推行网上审批服务,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构建现代化政府治理体系,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高。

一是建立全覆盖的网络体系。市中心建立了全市统一的审批系统中心机房,7*24小时全天候值守维护。建设了行政许可服务网络支撑平台,纵向实现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中心、四级服务”体系的网络贯通,覆盖16个区行政审批局及3个自贸区、236个街乡镇行政服务中心;横向实现市中心与市级部门、区行政审批局与区行业监管部门网络的联通,网络延伸至46个市级部门的218个机构。推动虚拟化、云计算、大数据和安全机制等全面融合,建成政务服务数据中心、异地灾备中心、信息化安全管理中心“三个中心”。

二是实现应用系统一体化集成。以市“中心”平台为中枢,研发并集成建设了行政许可服务与绩效管理、投资项目联合审批、企业设立联合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便民专线服务、企业发展政策服务、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上办事服务、居住证积分服务和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等7个监管系统、6个办事系统、4个门户网站。

三是创新推动实体大厅与网上办事大厅融合发展。以“中心”实体办事大厅为根本支撑,建成了行政许可服务网上办事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的高效、便捷审批,促进了“中心”工作人员服务更加规范,形成了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促进政务服务阳光规范运行,与《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的改革要求相吻合。

四是实现投资项目网上申报办理。利用个人和法人身份认证数据库,通过整合与企业注册、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等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实时交换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了基于互联网的投资项目、企业登记注册一口式、一网式受理服务。与《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文件要求相吻合。目前,100%的行政审批事项实现网上申报,31%的行政审批事项实现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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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紫薇(实习生)、王金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