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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安康汉滨区:量化积分制管理推动党员向“四个合格”对标看齐

2017年07月17日13:40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创新推行党员量化积分制“红黄榜”管理,引导党员履行义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员向“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对标看齐。

党员管理纳入“红黄榜”。结合各领域党员实际,将全区各级党组织中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分为农村、社区、机关企事业、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四个类别,全部实行积分制管理,纳入“红黄榜”管理工作范围。各基层党组织可根据每个类别实际情况分类再细化、再精准。

量化积分实行“百分制”。党员量化积分实行百分制,分基础项和加分项。其中,基础项分值为90分,季度汇总评分,实行扣分制,主要包括基本义务、日常表现、组织任务。加分项为志愿奉献,分值10分,半年一评分。明确各基层党组织可结合单位实际,对分值设置和评分办法进行再完善、再细化。

规范流程推行“四步走”。党员量化积分制和“红黄榜”管理工作以党(总)支部为单位,每年分两个周期:从1月1日至6月30日为一个周期、7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周期,按照“一月一登记、一季一汇总、半年一公示、年终一总评”的方式进行管理。

注重结果运用“定格次”。每月登记记录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情况,作为季度汇总评分的重要依据;季度汇总根据每员党员的日常表现、任务完成情况,申报基础积分,由党组织负责人进行审核,填写《党员积分卡》;半年公示对一个周期平均得分90分以上的党员上红榜,优先评优,60分以下的上黄榜,约谈整改;年终由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根据党员全年履行基本义务、日常行为表现、组织任务完成和志愿奉献情况,通报党员年度积分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对连续两次上黄榜的党员纳入年度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委党建云平台——中共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委组织部供稿)

(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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