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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旬阳:百分制“加减”考核推动第一书记更好履职

2017年07月12日16:06    

陕西省旬阳县建立第一书记百分制“加减”考核机制,对第一书记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激励第一书记更好履职。

制定“加减”结合的考核标准。建立百分制考核量化标准,完成每项工作任务的,累计加分,未完成任务的,严格减分。量化考核标准分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脱贫攻坚、驻村工作出勤率、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等项目和内容,每项赋予不同分值,总分为100分。基层党组织建设主要考核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党建规范化建设、联系服务群众及《驻村日志》纪实等工作;脱贫攻坚主要考核各项政策落实、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主要考核第一书记所在村群众对其知晓率、对其工作满意度,依据县民调中心抽查、日常督查和组织党员群众代表进行测评情况。

采取“加减”结合的考核方式。考核主要采取日常督查、民主测评、满意度调查、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度考核等次综合以上四种方式考核的累计加分为准。在日常督查考核中,实行减分方式考核。第一书记任职村(社区)党建和脱贫攻坚工作受到中、省、市、县、镇明察暗访通报的,每次分别扣减相应分值。其中受到中、省、市通报批评的,当年不得确定为优秀格次。第一书记任职村(社区)贫困户精准识别率低于98%、贫困人口退出准确率低于98%、群众满意度低于98%的,每项扣10分。驻村工作每月达不到20天的,每缺勤1天扣1分,年度缺勤累计超过10天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称职及以上格次。《驻村日志》记录不完整、不规范的,每次扣1分;抽查或测评群众对第一书记工作知晓率和满意度低于95%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突出“加减”结合的结果运用。第一书记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确定为优秀格次;80分至89分,确定为称职(合格)格次;70至79分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格次;69分以下的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格次。任职村(社区)党建、脱贫攻坚工作及第一书记本人受到中、省、市综合表彰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优秀格次。在考核结果运用上,实行加减机制,“加”即加大奖励,对年度考核优秀、成绩突出、符合条件的第一书记优先提拔使用、晋升职级或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为上级表彰或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减”即加大惩戒,对不服从镇党委管理,不履行职责或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格次的第一书记,实行召回管理,责令选派单位重新选派,违反纪律的,进行追责。

(陕西省旬阳县党建云平台——中共旬阳县委组织部供稿)

(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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