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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安子州

2017年07月10日14:37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从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加快构建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对加强新形势下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作出统筹部署。

“治国犹如栽树,本根不摇则枝叶茂荣。”党内法规制度 ,是管党治党之重器。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始终把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修订(或发布)相关党章党规共20多次,严格按照制度管党治党,纯洁了党的干部队伍、净化了党内政治生态环境、广泛赢得了党心民心。

行治修制,即成方圆。为了使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选拔任用好干部提供制度保证;《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为党员干部树立了道德高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硬杠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要细化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的鲜明态度;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面从严治党已提升到一个新的历史高度,呈现出我们党管党治党新境界......党在人民群众中威望大增,树立了良好形象,凝聚了党心民心,巩固了党的执政之基。

治标既是为治本赢得时间,也是为治本夯实基础。当前,我们党重拳反腐所要达到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目标,必须发挥制度的监督和约束作用,才能不仅仅停留在“不敢腐”的阶段。也就是说,要达到“不能腐”、“不想腐”的理想状态,就必须进一步加大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力度。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历史使命、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是关键,执行到位才能令行禁止。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当中,我们可以发现习总书记对于制度建设有一个很重要的思想就是,制度建设贵在精,贵在管用。因此,要以滴水穿石的韧劲狠抓制度执行,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法规意识,不断强化各级党组织的执规责任,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把该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决不能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才能不让问责的利剑生锈,形成破窗效应。

快马加鞭,党规党纪笼子越扎越紧。当前,随着党内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党内制度每前进一步、每达到一个新高度,必然要求全党同志的执行力前进一步、达到一个新高度。唯有如此,全面从严治党才能交出令人民满意的历史答卷。

(四川省简阳新区党工委供稿

(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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