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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有所向 兴法致远

——北京大兴法院“七一”表彰大会献礼建党96周年

2017年07月06日10:15    

7月4日下午,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在大法庭举行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党员大会暨“七一”表彰大会。 大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马根,党组成员、副院长闫春生,党组成员、副院长尹凤云,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王柏东,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单祖果出席会议并为受表彰集体和个人颁奖。大会由大兴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闫春生主持。市人大代表、北京市教育矫治局办公室副主任张冬梅,市高级法院组宣处处长李洛云,大兴区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张凌应邀出席本次大会。

大兴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机关党委书记王柏东宣读了《关于表彰2016年度党的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授予黄村法庭等六个党支部“先进党支部”荣誉称号,授予王艳超等六十名同志“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授予张松梅等十二名同志“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民四庭等八个党支部“优秀党日活动组织支部”荣誉称号。在场领导为受表彰支部和个人代表一一颁发了奖牌及荣誉证书。

市高级法院组宣处李洛云处长对党建工作获奖支部和个人表示了祝贺;对大兴法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党建工作,严格落实市高级法院和区委部署,规范与创新并重,抓牢抓实抓好党建各项工作表示了充分的肯定。她结合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就进一步加强法院机关党建工作谈了三点意见:一是要高度重视党建工作,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坚持把党建和审判执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部署、考核,逐级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做到业务工作做到哪里,党的建设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二是要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各支部书记要根据本支部的特点,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要创新党建工作方式,增强党建的感染力吸引力。贴合互联网+时代要求和党员干警的思想工作实际,在党员教育管理、主题党日活动等方面不断开拓创新,提升干警参与党建活动的热情和积极性。

大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马根结合院情实际,就推进下一阶段党建工作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一是以凝聚思想共识、筑牢政治站位为引领,确保忠诚履职在思想和行动上的高度统一。立足工作实际,旗帜鲜明的讲政治,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全覆盖、常态化、出实效;各党支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会议精神,全面加强支部建设;院党组、机关党委、各党支部书记要充分发挥“一岗双责”作用,打造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二是以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为抓手,促进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司法改革的深度融合。以今年3月院机关党委的成立为契机,切实发挥其在全院党建工作中的牵头指导作用,进一步推进全院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量化党建工作考核项目;积极推行党小组工作法,通过下沉党组织重心,真正实现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司法改革的同频共振、良性互动。三是以建设智慧法院和探索“互联网+党建”模式为动力,实现信息化建设成果与党建工作的合力推进。要继续深入开展党建创新工程建设,特别鼓励各党支部、党小组在内部开展党建项目创新,将党组织打造成锐意改革、攻坚克难的前沿阵地;充分发挥官方微博、微信等“互联网+党建”阵地的作用,传递法治声音,推进党建创新。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供稿)

(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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