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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助推政法事业发展进步

中央政法机关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综述 

2017年07月01日14:18    来源:法制日报

牢牢坚持党的领导,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

大力加强党的建设,任何时候都不能懈怠。

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

这是中央政法机关广大党员干警的共同信念,也是他们的实际行动。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根本保证,党的建设是政法机关战胜各种风险挑战、推动政法事业发展进步的重要法宝。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近年来,中央政法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政法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坚守信仰补足精神之“钙”

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政法机关采取党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集体学习、集中培训、辅导报告、巡回宣讲、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等形式,抓好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教育,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坚守信仰补足精神之“钙”。

忠诚可靠,是政法干警的首要品质。作为党和人民的“刀把子”,公安机关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近年来,公安部直属机关先后组织开展了“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大讨论、“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和“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今年又组织开展了“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当前,全国公安机关正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5月19日会见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最高人民法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每年组织全院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进行暑期集中轮训,组织党员参加中央国家机关“强素质·做表率”主题读书讲坛等活动,深化对国情、社情、党情的认识和理解,推动思想教育不断深入。最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和2014年分两期在北京举办处级以上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培训班,院机关和直属单位32个部门836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22个部门一把手、168名局级领导干部带队参训,形成了领导干部以身垂范、上行下效、整体联动的总体效应。

司法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好贯彻落实。制定印发《司法部直属机关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出明确要求。印发《司法部直属机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方案》,拟定了包括举行中心组专题学习、讲好专题党课、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疏理完善党建各项制度等12项具体工作措施,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把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载体,着力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最高人民检察院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全面梳理出政治生活不够严格、党的建设弱化等19项问题,列出44项整改任务,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具体责任人。各厅级单位党组织全部结合实际列出了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集中精力抓好整改落实。目前,巡视指出的限期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持续整改任务均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落实责任抓好党建“牛鼻子”

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是抓好党建的“牛鼻子”。

基层强不强,关键看“头羊”。最高检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由党支部书记主动承担支部建设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观念,强化书记意识、责任意识,主持研究支部工作计划、主持开展支部日常工作,带头讲党课,带头执行支部制度,做好支部党员的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执行情况,支部书记每年向上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述职。

为加强党支部工作力量,最高法总结和拓展在审判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改革经验,建立实施专职党务干部(廉政监察员)制度,为全院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单位全部配备专职党务干部(廉政监察员),经选举担任本部门党支部专职副书记,使各部门党建工作有专门人员经常想、经常抓、经常做。

中央政法机关普遍建有党组织,党员干警占绝大多数。把党组织和党员干警的作用发挥好,政法队伍建设就有了坚如磐石的基础。

哪里有党员干警,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司法部直属机关党建工作坚持把抓基层打基础放在重要位置,注重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目前,司法部直属机关设有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党委下辖34个基层党组织,包括3个基层党委(辖21个党支部)、10个党总支(辖52个党支部)、21个直属党支部,共有基层党支部116个,做到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党的组织全覆盖。直属机关共有党员1793名,其中在职党员1162名;部机关在职公务员296名,其中党员288名,党员占比97.3%。

今年2月,司法部在部直属机关各基层党组织部署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部党组成员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部直属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普遍按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展现了党内生活的新气象。

党建工作实不实,评议考核见分晓。公安部采取现场述职和书面述职相结合的形式,由部属各局级单位党组织向直属机关党委述职并接受评议。联合考评组结合相关单位实际,开门见山、直面问题,对接受评议单位进行重点评议。党员们普遍反映,党建述评对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动了真格,点出了辣味、触到了痛点。不少参加述职的党组织书记深有感触地说,点评意见确实让自己“红了脸、出了汗”,进一步增强了抓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筑牢权力运行制度“堤坝”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

近年来,中央政法机关针对容易滋生执法司法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健全完善执法司法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触角就延伸到哪里,不断筑牢权力运行制度的“堤坝”。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理清责任、落实责任尤为重要。公安部强化管党治党“两个责任”,制定了《公安部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部党委和各级公安机关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印发了《公安部直属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监督责任检查考评办法》,进一步明确各局级单位党组织落实、推进、教育、选人用人、纠风正纪、支持保障、自我管理等7项主体责任,明确各局级单位纪检组织协助、监督、执纪、问责、领导等5项监督责任。

政法队伍肩负责任重、掌握权力大、面临诱惑多,特殊的性质、考验,决定了在纪律作风上必须有更严要求。

最高检紧紧抓住办案一线、领导干部、关键岗位,集中排查廉政风险点,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扎紧规范检察权运行的制度笼子。最高检下发通知,对贯彻《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等提出要求,并建立季度汇总统计、定期通报制度,严查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和以权谋私、徇私滥权等问题。严格规范对下级检察院办理案件的业务指导,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加强对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聘用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八小时外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

最高法结合法院工作特点,加强制度体系建设,通过强化制度落实,确保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稳步推进。通过集中开展清退干警违规收受会员卡、治理违规配置使用公务(警务)用车和违规经商营利的“一清退、两治理”活动,通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将司法作风建设引向深入,以优良作风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无数案例证明,政法干警违法,大多始于违纪。

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部直属机关积极利用深入开展专题教育活动等重要契机,大力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增强组织纪律性。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纪律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坚决纠正司法行政工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和群众反映的各种突出问题。通过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组织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专项整治,以及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专项整治,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中央政法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警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努力开创党的建设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记者 刘子阳)

(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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